管委会主要职责

来源:阳江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11-01 12:21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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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方针、政策、法律和规章。

  二、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人民政府的政策规定,制定区内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和行政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区内的土地出让管理工作;负责区内控制性、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区内市政府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审核办理工程项目报建手续,对建设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四、负责区内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预测;按权限审核区内的投资项目,负责区内招商引资、经济贸易、技术协作、科技、旅游、粮食、物价、食品、药品、统计等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区内对外科技交流合作等事宜。

  五、管理区内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人民武装、维护稳定等社会议事务和农业农村工作。

  六、管理区内财政收支、实施一级财政管理。

  七、按权限调配、任免、奖惩管委会机关及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权限负责区内机构编制工作;按权限负辖区内劳动用工、劳动培训和劳资保险等。

  八、负责区内社会综合管理、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九、行使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能,协调中央、省在辖区设立的垂直单位,协调市直单位派驻高新区有关部门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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