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星
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网络问政、保密、联络人大、政协、统一战线、对台、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法制等工作,兼任平东工业园党支部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