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高新区2016年第一季度突发事件 隐患评估与防范对策

来源:阳江高新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16-01-28 15:51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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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报送2016年第一季度突发事件隐患评估与防范对策有关材料的通知》(阳应急办函〔2015〕23号)的要求,现将我区2015年第四季度突发事件有关情况总结及2016年第一季度突发事件隐患评估与防范对策汇报如下:

一、2015年第四季度突发事件总体情况

2015年第四季度,在区党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区各有关单位协同合作,齐抓共管,强化社会安保工作,到目前,全区社会和谐稳定,在稳控范围之内。

安全生产领域突发事件防范工作第四季度工作成绩显著,全区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四项指标均为零,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持续稳定。其中,我区按照《阳江高新区安全监管局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制定了各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对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10家危化、涉氨等重大危险源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在2015年第四季度共出动检查人员25人次,检查企业8家次,发现隐患16处,下发整改指令书8份,督促现场整改5处,责令整改11处,隐患整改完成率100%;对区内的建筑施工、燃气生产可能引发的事故灾难、危险区域安全隐患等进行逐一排查,累计派出检查人员43人次,累计检查10个企业项目。同时,我区积极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根据上级相关要求,督促来自10多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的20多位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参加了安全培训。此外,在加强监管、检查和培训的同时,还加强了重大危险源评估备案管理和重点行业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目前,海洋石油阳江实业公司、广东广星气体公司及达到重大危险源临界量(10吨)的8家涉氨企业等共10家企业已完成重大危险源评估备案,辖区10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已全部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工作。

信访维稳工作形势严峻,但工作落实情况较好。截止2015年12月30日,市领导包案交办的3宗信访案件已基本解决;纳入县区级台账的12宗社会矛盾信访案件,已化解10宗,化解率83.3%,余下2宗正在做好化解稳控工作;我区共开展书记大接访活动12次,接访群众信访案件34宗,化解31宗,化解率88%;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接访13宗,已化解11宗,化解率85%。同时,结合开展直接联系群众活动、平安村居创建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强化村“两委”干部社会矛盾化解的主体责任,逐步完善村、镇、区三级情报网络架构,畅通信息收集渠道,做到早发现、早稳控、早化解。

在认真应对已发生事件的同时,也不忘总结经验,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按照我区关于开展突发事件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方案及区领导班子的指示,认真进行了总结,深刻分析了工作开展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制度机制上的缺陷,同时,对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进行了再动员和再部署,重点对重要区域重点企业进行专项排查和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确保把突发事件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存在问题

通过突发事件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全区风险隐患和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个别单位、企业对突发事件隐患认识不到位,突发事件档案和台账不够健全;对突发事件隐患的评估与防范未落实到位。

(二)执法人员人数少、经费短缺、区域大、突发事件易发地点分散等原因,难以进行全面、全日的监督。

(三)由于客观条件限制,我区现尚未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设备、物资不齐全,未能更加高效进行突发事件发生后的救援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按照市、区党委、区管委会查监管突发事件安全隐患总体部署,针对存在的问题,把治理隐患、预防事故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

(一)继续积极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对少数思想认识不到位、隐患严重的企业检查督查,对可能发生事故的各个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及时整改消除可能酿成事故隐患。

(二)认真组织引导企业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加强督促检查工作。我局将组织有关人员,深入相关企业进行调查研究,掌握实情,发现问题,总结经验。

(四)创新机制和方法,推动事故类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深化,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重大危险源分级管理制度。

(五)做好突发事件隐患的信息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认真进行统计和分析评估,及时向上级报送相关信息。

(六)进一步做好应急人员和物资的准备工作。提前购买、存放好应急设施设备,高危行业、化工行业、易燃易爆企业,配备先进的消防设施、设备,一旦预案启动,确保设施设备能立即投入使用。加强应急工作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队伍的战斗力。

四、突发事件隐患评估与防范对策

当前,我区公共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各类公共事件的突发性、复杂性和特殊性仍然存在。对此,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基层应急管理的各项基础性工作,稳步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一个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作如下分析:

(一)山林火灾

从林业发展和火源管理上看,随着全市森林资源总量的持续增长,林下可燃物的不断积累,客观上增加了发生山林火灾的物质条件。传统的烧荒、烧田坎等农事用火很难从根本上转变,清明节祭祖上坟烧纸等人员不断增多,人为火源潜在危险不断加大。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看,改革后林权结构分散化,经营形式多样化都给山林防火工作带来了新的课题,山林火灾成为影响林农切身利益最重要的自然灾害。林改后一些急需解决巡山护林、火源管控、设施建设、扑救组织、资金投入等问题还没有得到及时解决。

主要对策:

1.落实完善山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积极做好山林防火思想、组织和物资准备,抓实、抓细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

2.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强化火源管理,减少山林火灾隐患。以避免发生重大山林火灾、杜绝特大山林火灾、防止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为工作目标,把山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3.认真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努力做到山林防火法规家喻户晓;建立健全乡镇山林防火乡规民约,推进依法治火进程。

4.开发建设全市山林防火指挥系统和通信系统,完善全市山林防火信息管理系统和地理信息辅助决策系统,提高山林防火科技含量和火灾调度指挥处理能力。

(二)安全生产事故

近年来全区经济快速增长,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安全监管工作逐步加强,但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少数行业、领域和个别地方,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等“三非”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问题,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以及交通运输单位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等“三超”现象多。安全监管的压力仍不断加大。全区烟花爆竹、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整治的成果还有待巩固提高。

主要对策 :

1.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一是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建立重大安全隐患分级管理机制,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长期化。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发动各方积极参与,形成人人都来查隐患的良好氛围。特别要把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三是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市场商场、娱乐场所等事故易发行业、地区和关键部位为重点,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的隐患排查。四是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建立台账,严格整治到位。对一时不能根治的安全隐患,必须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限期整改。

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一是强化执法意识,严格执法。二是加大集中执法力度。三是创新执法方式。四是严肃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

3.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组织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大打非力度,坚决取缔烟花爆竹非法小作坊。加强危化品专项治理,对违规生产烟花爆竹的,一律吊销证照。 

4.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力。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三是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三)火灾事故(不含山林火灾)

火灾主要发生在年初和年尾,特别是重要节日期间,重特大火灾形势十分严峻。电气、用火不慎、违章操作是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火灾仍将频繁发生在城乡居民住宅和宿舍类场所,仓库、商场、集贸市场等物资集中场所火灾发生概率可能增大。

主要对策

1.加强组织领导,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公安消防机构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研判火灾形势,深刻汲取火灾教训,针对我区人员密集场所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严防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2.严格依法监督,坚决整治火灾隐患。强化消防监督管理,明确管辖范围和监管职责,重点加强对学校、医院、幼儿园、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和地下营业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要依法责令改正并及时复查,逾期不改的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

3.加强执勤备战,切实提高实战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执勤备战制度,进一步完善重点单位灭火救援预案。要强化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特殊灾害事故,以及寒冷、缺水等不利条件下灭火救援的技战术研究;推进灭火救援指挥体系建设,提高专业指挥水平;完善战勤保障机制,确保各类车辆器材装备在特殊环境条件下满足实战需要;组织开展各种灭火救援演练,实现人员与装备的最佳结合,提高科学施救水平和灭火救援能力,确保用最快的速度救人,用最快的速度灭火,用最快的速度抢救物资,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危害。

4.发挥职能作用,推动落实社会消防安全责任制。公安消防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密切结合我区实际,加强城镇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加快消防装备、抢险救援器材的更新换代和优化组合,适应扑救现代火灾的需要;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立覆盖城乡的灭火救援体系,推动现有保安队伍承担消防管理职责,指导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发展消防保安队伍;逐级落实社会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四)道路交通事故

近年来,区内人口、车辆拥有数、公路建设里程正迅速增长,但综合预防交通事故的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给我区交通安全带来巨大压力。一些驾驶员对交通法律法规意识淡薄,超速行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客(货)车超员(载)现象多,特别是在恶劣的天气情况下安全行车意识淡薄,都给交通安全带来较大的影响。道路交通事故预防重点人群主要为农民、自主经营个体户、驾驶龄在6-10年及1年以下的驾驶员;事故预防重点车辆为客车、货车尤其是超载货车、摩托车、无牌无证机动车;事故预防重点区域主要为无隔离设施路段、分叉路口、国道及机非混合通行路段。

主要对策:

1.健全机制,推动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目标和任务,并抓好组织实施;以“文明交通、和谐交通、绿色交通”为主题,深入实施“畅通工程”。同时,在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组织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促进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紧密协作,增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合力,将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管控,严格交通安全日常管理。各级公安部门要分析当前交通事故情况,查找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加强高速公路、国省道和重要旅游线路的行车秩序管理,科学安排勤务,加强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严格查纠客车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与气象等有关部门的协作与沟通,及时掌握主要地区路段的恶劣天气情况,加强信息发布和提示,加大巡逻管控力度,防止发生长时间、大范围的交通拥堵,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3.加强监督,严格车辆源头管理。继续完善“户籍化”管理工作措施,把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校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及其驾驶员作为源头管理的重中之重;安排专门人员监管辖区内公路客运场站,切实严把车辆和驾驶员源头管理关,把不安全问题解决在上路前。同时,加大对客运站点的管理,特别重点加强对客运停车场、客运站、客运企业的监督,督促其加强对车况和载客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决不允许一辆不合格车辆驶出站点。加强对客运车辆驾驶员安全技能培训,继续坚持与客运部门和司乘人员签订责任书制度,推动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千方百计预防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

4.抓住重点,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创建“平安畅通镇、村(居)委会”为载体,突出加强区内各主干道、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改进完善勤务制度,整合警力资源,优化警力配置,推进警务效能最大化。针对各时期交通安全特点,适时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最大限度地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以“三临”公路、农村地区为重点,组织新一轮排查和治理,确定年内区级督办的危险路段,逐段提出科学合理的整治意见、建议和治理时限,及时上报并提请政府制订治理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开展治理。加强对辖区内道路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事故多发点、段,迅速提出整改意见和治理措施,限期整改。

5.深化宣传,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始终坚持党委政府的领导,全面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的合作,以运输企业驾驶员、中小学生和农村群众三个群体为重点,建立交通安全宣传长效工作机制,大力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搭建警民沟通互动的平台,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车辆管理、事故处理、违法处理窗口作为宣传教育群众的重要阵地,让群众在办事过程中潜移默化地接受宣传教育;结合路面交通整治,分阶段突出重点地开展大规模集中宣传活动,不断掀起宣传高潮,提高遵章守法意识,规范通行秩序,逐步形成社会车辆驾驶员文明行车的良好风气。

(五)环境事件

随着对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工作的加强,全区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对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预计2016年突发环境事件增长的势头将得到有效遏制。

主要对策

1.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督促企业加强环保能力建设。

2.按照市政府节能减排总体部署及目标,从严控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产业的发展。

(六)传染病事件

2016年最易发传染病为H7N9禽流感、手足口病、登革热等重点传染病。水痘、麻疹、风疹和流行性腮腺炎等其它呼吸道传染病也比较常见。同时,也要注意预防感染性腹泻,输入性疟疾仍有可能发生。由于自然因素和禽类动物养殖形式没有发生根本改变,禽流感的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主要对策

1.提高基层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组织农村、社区、中小学校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应急培训及应急演练等工作,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卫生应急知识普及,提高基层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2.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传染病防控工作。继续推进卫生、教育、农业等部门相互间的合作,共同研究制定针对农村、学校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校的传染病防控方案,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加大防控力度,逐步改变学校和农村公共卫生状况,减少传染病对农民、学生身体健康的危害。

3.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做好流行性疾病等疫苗可控制疾病的免疫规划工作。

4.加强对人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加强各级卫生与农业、畜牧部门的信息沟通与合作,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开展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有效应对。

5.进一步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制度。不断提高各级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意识和诊治水平,有效应对重大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七)中毒及药品安全事件

食物中毒事件可能性不可忽视,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的监管任务仍然十分艰巨;职业中毒事件在部分地区可能会出现,在重生产、轻健康保护的众多中、小企业内将相对突出,危害可能较为严重;药品安全风险仍存在于流通、使用等各个环节;疫苗类产品、血液制品、大容量注射液等药品质量问题仍有引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可能。

主要对策:

1.深化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开展以农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为重点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的监管。加大对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小餐馆、小食摊、流动小摊贩等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大对农村学校食堂的检查力度,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餐饮摊点。

2.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食品卫生知识宣传,提倡科学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饮食习惯,增强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以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3.加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力度,根据不同季节传染病特点,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幕、发放健康资料等形式进行宣传,提高百姓各类传染病的防治知识。

4.狠抓药品流通、使用等各个环节的整治工作,推进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体系建设,将疫苗类产品、血液制品、大容量注射液列为高风险产品进行重点监管。

(八)群体性事件

受当前国际金融动荡,金融危机进一步加剧的影响,预计2016年群体性事件仍有高发的可能,特别是各类重大政治活动、敏感日和节庆期间,各类涉稳群体通过各种形式的群体性活动扩大影响、给政府和各相关部门施加压力。一方面,部分利益群体因历史遗留问题,如山林权属问题等仍难以解决,可能成为制造群体事件的主体。军队退役人员、企业军转干部、伤残军人等对政策落实不理解及政策落实不到位、不一致,企业破产重组等触及的利益问题等都有可能引发此部分利益群体采取过激行为,酿成群体性事件。另一方面,因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过程中法律、政策等不健全,社会调控与协调不到位,各方利益难以在短时间内得到有效调和。同时,信息时代社会焦点、热点问题被广泛关注,引发的旧矛盾和暴露出的新问题极易引发各种群体性事件。征地拆迁、城市扩建、环境污染等的安置补偿,物价上涨、农民工工资拖欠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问题可能成为各类群体事件的主要诱因。群体性事件形式仍将以聚众上访居多,规模大、范围广、持续时间长,行为方式激烈,对抗性增强,危害严重,策划和组织性的特点将会越来越明显。

主要对策:

1.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决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强化社会管理,改进干部作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的发生。在一些政策和重大改革举措出台前,充分考虑其可行性、对社会的影响和公众的承受能力。进一步落实完善与农村征地问题相关的补偿费用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规范城镇房屋拆迁行为,完善房屋拆迁政策,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加快制定企业破产法的实施办法和企业规模裁员的管理办法;对涉及农民工工资、车辆营运、健康权益、集资经营、经济合同和生活保障等方面的矛盾纠纷,有关部门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军人退役安置和改制企业职工安置等方面政策的宣传贯彻力度,进一步落实加强规范管理和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

2.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排查化解一批影响当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建立健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各类矛盾的及时、就地化解,防止矛盾纠纷演变成为群体性事件。密切关注、深入分析社情民意、网络舆情、传媒热点,全面评估拟出台的政策措施、改革方案和建设项目可能引发的隐患;加强综合治理,集中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切实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和实际生活困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和法定程序表达诉求、解决实际问题。

3.着力提高控制能力,及时稳妥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要建立完善情报信息网络,充分发挥群众工作的优势,利用各种手段,及时发现群体性事件的苗头。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坚持依法依规办事,立足于解决利益诉求,立足于争取大多数群众,立足于缓解矛盾,立足于防止发生连锁反应,立足于迅速控制事态,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对社会稳定的冲击。



阳江高新区管委会

201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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