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阳江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分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来源:阳江高新区广播电视中心 发布日期:2015-07-20 15:42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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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以来,我局在区党委、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环境保护局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区管委会及市环境保护局的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制度,严格环保准入,全力推进污染减排,强化环境监督执法,努力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环境安全和群众环境权益。较好地完成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任务,现将2015年以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稳步开展污染减排工作。为保证我区减排工作成效,区环境保护部门抓准污染减排着力点,大力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监管减排,加快污染减排统计、监测和监察考核“四大体系”建设。强化环境准入,严格限制高物耗、高能耗项目上马,严格控制污染增量;通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业源污染防治等措施,大力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强污染源监管,督促重点污染企业落实污染减排措施和设施,尤其是加强对我区的国控重点污染源的环境监管继续加强对阳江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的实时自动监控,确保达标排放。组织相关单位认真完善台账,开展自查,顺利通过省环境保护厅检查组对我区珠海(阳江)产业转移工业园的环境保护专项检查及较好地完成市环境保护局对我区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考核任务

(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进一步规范。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把好建设项目审批关。严格环保准入,从源头上防止污染产生,防止产业转移造成污染转移。确保在快马加鞭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保证我区环境质量保持优良水平。做好区建设项目的环评初审、环境监督等相关工作。监督企业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通过进一步规范环境管理,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做到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不走“重发展、轻民生,重经济、轻社会”的弯路。把好重点建设项目跟踪管理关,督促企业认真落实环保要求,做好环保工作。

(三)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实施治污保洁工程。2015年以来,我区不断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力度,以污水处理厂建设为重点,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我区的环境质量。一是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和建设监管。正常运行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加快建设港口污水处理厂、平冈镇污水处理设施。目前,临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已动工建设、平冈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已完成招标,厂内用地三通一平工程招标方案报管委会已批准,进入招标程序。二是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泥全部运到阳江市有源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处理,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三是生活垃圾全部运到市奕垌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四是医疗废物全部收集运输到市医疗废物站焚烧处理,医疗废物处置率达到100%。

(四)抓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加强对重金属排放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管理及排查。根据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要求,我区暂时无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整治项目,但仍以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世纪青山镍业有限公司阳江翌川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为重点,切实抓好重点重金属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重金属污染减排台账。组织区内涉重金属企业认真按照重金属台账管理规范,建立重金属减排管理台账,促使企业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加强环保治理,为加强环境管理提供重要依据。同时,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工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五)依法行政,环保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大。配合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并与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动,认真做好对高新区重点污染企业环境监督专项执法工作。一方面是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查环境违法行为。重点加强对“两高一资”企业、化工企业、重金属排放企业、涉砷行业企业、污水处理厂及重点流域建设项目等进行专项检查及环境安全的污染和隐患。据统计,2015年以来,我局共出动180多人次,检查企业60多家(次)二是集中整治工业园区的环境违法问题,清理个别工业园区在建设、管理过程中降低环境准入门槛、干环保执法检查等“土政策”,严厉查处园区内建设项目违反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制度等一系列环境违法行为。另一方面是认真抓好环境信访案件处理,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通过现场接访、电话信件接访、“12345”热线电话、“民声热线”、网络问政平台及有关部门接访案件移交、重点案件和问题约访等方式,全方位接访群众诉求。对群众所反映的信访案件,做到群众来信封封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六)推进生态保护与农村环保工作。由区农村事务局组织制定《阳江高新区周村村委会周南村生活污水采用人工湿地、氧化塘处理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阳江高新区石庙村委会周曹屋村生活污水采用人工湿地、氧化塘处理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我局收集并组织相关材料积极争取省环保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支持。目前,我局已将有关材料报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并录入省环保专项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此外,我局与我区农村事务局、规划建设交通局一道积极推进我区市级生态示范村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示范点建设。

(七)主动服务好企业和重点项目。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对一些有利于国计民生、符合优惠政策的重大项目,开辟环保“绿色通道”,协助企业办好相关环保手续,进一步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减排效果,推进项目尽快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现促进项目上马,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目的。大力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工作,把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作为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企业技术进步的一项重要举措,引导和推进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促进节能、治污、减排工作开展。至2015年5月30日,我区嘉吉(阳江)粮油有限公司、广东和盈冷鲜食品有限公司、阳江市汉能工业有限公司、阳江山光社防雷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广东华农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春南分公司5家企业清洁生 产审核报告均已通过审核验收,阳江市新环水务有限公司(阳江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华润混凝土(阳江)有限公司、广东阳江港港务有限公司8#码头、阳江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阳江市江城区和 宏兴水产有限公司5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均已通过审核评估。此外,列入清洁生产任务的广东万事达水产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现已停产。 

(八)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联合区妇联、嘉吉关爱阳江委员会举办环保宣传活动。为倡导绿色的环保理念,鼓励大家变废为宝,充分利用废弃物品,3月11日,我局与区妇联、嘉吉关爱阳江委员会举办了主题为“心灵手巧,变废为宝”的环保手工艺品现场创作大赛 ,共有十支队伍参加了比赛。在深入企业开展环保巡查的同时,主动向企业开展新《环境保护法》宣传教育,让企业更好地做到知法、守法。

二是举全局之力开展好纪念“6·5”世界环境日宣传咨询活动。为隆重纪念第44个世界环境日的到来,我局联合区直有关单位、企业围绕“践行绿色生活”一主题举行以“环保法律法规咨询”、“发放环保宣传手册”、“发放环保小礼品”、“开展环保图片展”为内容的阳江高新区纪念“6·5”世界环境日宣传咨询活动。局专门订购了环保宣传折页5000余份,订购《环保法规知识手册》、《环保宣传知识手册》各300本,制作了宣传横幅和宣传展板,印制了新《环境保护法》500本、小扇子2000把,环保宣传袋1000个。还专门邀请了阳江市环境科学学会专家参加宣传咨询活动,解答人民群众提出的环保问题。此外,“6·5”世界环境日期间,我局还创新宣传方式。如开展环保标语进厂区——印制环保宣传标语,送给区内重点企业悬挂于厂区;把《环保法规知识手册》、《环保宣传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送进厂区及区直各单位;赠送环保宣传折页至区内校园,基本实现人手一份等。多措并举,让加强环境保护、践行绿色生活理念深入校园、深入企业、深入单位。

二、存在问题如下

(一)我局工作任务繁重,专业环保技术人员缺乏,人员配置严重不足,巡查人员业务水平有限且无执法证,难以开展现场巡查监督工作。

(二)由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职能是行政处罚,尚无环境巡查执法和环境检查工作职责,如何有效处理环境违法案件和投诉案件有待进一步沟通协商,理清关系,使我区可以更有效地打击“未批先建”、“未验先投”、“久试不投”等违法行为。

(三)“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较少,难以满足工业企业安排入园的需要。

(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企业环境保护意识不够强,法制观念淡薄,偷排漏排污染物现象仍然存在。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根据中央、省、市上级环保部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工作要求,认真安排落实高新区各项环境保护工作,配合完成省、市对高新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大力抓好主要污染物减排。制定年度减排计划,督促相关单位、企业积极实施,督促临港污水处理、平冈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的建设等重点环保工程。

(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统一监督管理,在“十三五”规划初期,加强省、市联动,加快推进调整环保生态红线的相关工作;发挥环保部门的参谋助手作用,为区委、区管委会综合决策提供服务。深化环保目标责任制内容,加强区管委会主任环保目标责任制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加大力度完成年度减排考核目标,对辖区重点污染企业的减排项目运行情况实行全方位24小时监控,确保减排项目运行正常。继续做好污染物总量监察系数核算工作,通过严格执法,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

(三)狠抓落实,全面提高我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水平。全面掌握我区重点企业的生产情况、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度,按照每两年开展一次审核的原则,督促应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力争如期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为推进我区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做到“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推动工业企业绿色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继续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针对辖区流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环保整治工作。继续加大对重点污染源单位的现场检查频次,加强对辖区环境监察检查,确保辖区环境安全;要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努力遏制污染环境事故的趋势,带动全区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工作,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五)切实履行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职能,从产业政策、功能区划、环保法律法规等方面加大宣传力度,主动协调省、市环保部门及上门为企业解决项目环保审批过程中遇到的难题,积极推进企业污染防治工作,推动企业实现转型升级,努力做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健康发展,齐头并进。

(六)严格执行新《环境保护》及《环境影响评价法》。认真实行环境准入制度,坚决控制新污染,防止生态破坏。联合相关部门督促全区工业园入园企业做好“三同时”工作。加强环保执法,加大对建设项目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惩戒力度。对未按照新《环境保护法》规定“未批先建”“未验先”、“久试不验”企业,依法进行处罚。推进产业园调整环评工作;协调港口工业推进港口码头规划环评工作。此外,多渠道开展以学习贯彻新《环境保护法》宣传活动。

(七)推进三大重点环保工作。推进实施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广东省农村环境保护行动计划(2014-2017)》。强化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督促推进临港及平冈镇污水厂建设;深化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防治广东明轩实业有限公司、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世纪青山有限公司等公司环境问题,加强工业锅炉污染整治、餐饮烟气治理,确保环境大气质量优良;以完善环境基础设施为重点,与我区农村事务局一道,要求周村及石柱村委会积极推进周南村和石柱上头村建设生态型污水处理设施;与我区规划建设和交通局、农村事务局一道,不断加强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高新区。

(八)认真处理环境信访案件、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以及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查处,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

(九)根据省、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及省产业园考核要求,每发现未经环评或未获批准擅自动工建设及环保验收的扣分,会直接影响我区得分及排名。计划请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高新区在建、投产项目开展环保执法检查,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大现场巡查监督执法力度,全面检查企业环境违法问题,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防止各类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十)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成效,加强环保自身建设,深入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打造让上级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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