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高新区全面深化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
阳江高新区全面深化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促进人民身心健康”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件》,继续和发扬爱国卫生工作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创新爱国卫生运动长效工作机制,提升爱国卫生工作水平,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组织、部门协作、全民参与、属地管理、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以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为根本,以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为重点,以病媒生物防制为核心,以卫生城镇创建为载体,以全民健康教育为主线,全面深入开展城乡爱国卫生运动,优化城乡人居环境,有效遏制传染病流行,提升全区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从2015年起,在全区持续深入开展以环境卫生整治、清除病媒孳生地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不断加强和改进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的方法手段,促使城乡环境卫生显著改善。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健全全面深化爱国卫生运动的长效机制和卫生创建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科学的病媒生物防制体系,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密度和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使全区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达到国家标准,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得到整体提升,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认真落实环境卫生“三个一”整治制度,强化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
要紧密结合高致病性禽流感、登革热等传染病防控工作实际和卫生城镇创建、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统筹治理城乡环境卫生问题,通过突击性治理与经常性工作的落实,着力解决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切实改善城乡卫生环境。
1、坚持每年4月份,根据省、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开展全区“爱国卫生月”和“爱国卫生突击周”活动,集中力量解决一批环境卫生重点难点问题。
2、坚持将爱国卫生纳入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范畴,区管委会负责每个月部署开展1次以清除卫生死角和“四害”孳生地为主的统一行动,重点清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铁路和公路沿线、河道两旁和村庄周边的垃圾,集中力量消灭卫生死角。
3、坚持推行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按照属地原则负责组织社区、村庄和督促有关机关、社会团体单位每周进行1次环境卫生大扫除,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和门内卫生达标责任制。
(二)加强监督管理,提高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环境卫生水平。
要进一步完善对学校、市场、旅游景点、口岸、车站等重点单位卫生管理制度,督促其落实卫生达标责任,切实改善环境卫生条件。
1、各中、小学校每周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卫生清洁行动,重点做好宿舍、教室、食堂和厕所的清洁卫生;在寒暑假及重大节日前后,要组织师生、员工开展校园环境卫生大扫除。
2、饭店餐馆、景区景点、建筑工地、口岸、车站以及交通要道等重点场所建立完善的卫生保洁制度,每周至少组织1次自查,妥善处理垃圾、粪便和污水,及时清理卫生死角。
3、集贸市场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加强日常保洁,每周至少组织开展1次大清洁活动。
(三)以卫生防病为核心,强化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1、要充分动员各方面的力量,采取科学有效的技术手段,建立覆盖全区所有村(居)委会的蚊媒密度监测网络,掌握辖区内主要病媒生物种类、分布和季节消长规律。
2、搭建鼠害、虫情群众报告平台,鼓励市民通过服务热线等多种形式反映病媒生物危害情况,为科学防治媒介传播疾病预警提供支持。
3、建立常用消杀药物抗性定期公示制度,加强消杀队伍的培训,科学指导消杀人员正确选择和使用药械。
4、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防制业主负责制度,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专业防制服务机构,提升防制效果。
(四)大力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
1、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宣传普及卫生知识,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良好氛围。
2、要充分利用社区(居委)、街道、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公共场所,农村要利用乡村文化站、科技站、卫生站、板报橱窗,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传递健康信息,弘扬健康文化。
3、鼓励和支持开展“卫生小区”、“卫生楼院”和“卫生之家”评选活动,学校开展“卫生班级流动红旗竞赛”、“卫生寝室”评比等活动,营造“讲卫生、讲文明、树新风、改陋习”的良好氛围,引导群众改变不卫生行为,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不断提高群众的健康素养水平。
三、职责与分工
(一)区财政局: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将爱国卫生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及时安排有关爱国卫生事业专项经费,保证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农村改厕等专项经费的足额落实并及时拨付。
(二)区农村事务局:要结合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抓好农村饮用水的改良、粪便无害化处理;要做好除害灭病的技术指导、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和科研工作,搞好卫生监督,解决好医疗卫生部门的垃圾、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健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加强公共卫生建设,预防和控制重大疫情和各种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完善各级病媒生物防制专业队伍,指导各级开展业务培训、消杀防制,做好“四害”密度监测。
(三)区规划建设和交通局:要把城市卫生基本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有计划地增添卫生设施,加强环卫专业队伍的建设,搞好城乡垃圾、污水的无害化处理,抓紧解决城市卫生基本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建筑工地、车站码头等重点场所完善卫生保洁制度,妥善处理垃圾,清理卫生死角和清除积水;加强全区主干公路沿线卫生管理。
(四)区教育文体局:要加强对学生的卫生知识教育,培养学生养成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提高学生健康水平;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宣传活动;积极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督促和部署各中小学校完成每周定期开展卫生清洁行动和节假日的环境卫生大扫除;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督,提高食品卫生质量,开展食品生产、餐饮行业整治达标活动;开展农村学校无害化卫生公厕改造项目;督促各类文化娱乐场所和餐饮企业落实卫生制度,完善卫生设施。
(五)区经发局:把爱国卫生、健康教育、重大疾病防治、市容环境卫生及卫生基本建设等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使爱国卫生工作与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督促各园区企业开展环境卫生治理,抓好文明生产、劳动卫生、“三废”治理和职业危害的防治。
(六)区综合执法局:加强对流动饮食摊点的规范管理,整治乱停、乱摆、乱放行为,开展对镇区内乱贴乱挂、乱涂乱画的整治,依法查处乱搭乱建、乱倒建筑垃圾、道路抛洒、洗车店、饮食店、工地等污水外泄影响市容市貌违法行为。
(七)区环保局:根据“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方针,搞好环境保护,治理“三废”和噪音,保护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加强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防控,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八)区公安分局:对在爱国卫生管理、监督工作中发生的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做好相关的应急处理工作。
(九)区新闻中心:把爱国卫生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要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及相关单位共同做好爱国卫生的社会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卫生教育宣传,提高市民卫生意识,倡导遵守社会卫生规范。
(十)区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协调解决爱国卫生工作人员待遇等问题,抓好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规范管理。
(十一)区纪检监察局:加强对全区爱国卫生运动中违纪违法、侵害群众利益事件的查处,对爱国卫生运动中工作不力、责任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启动问责。
(十二)平冈工商所:加强农贸市场、商业网点的卫生和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工作,杜绝“三无”食品在市场上的流通;督促农贸市场完善卫生洁制度,妥善处理垃圾和污水,每周开展一次大清洁行动,清理卫生死角和清除积水。
(十三)区工会、共青团、妇联:要组织工人、共青团员、妇女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搞好个人和家庭卫生,进行社会公德教育,自觉遵守各项卫生规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是政府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区管委会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委员会,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推进,制订爱国卫生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召开会议研究重大问题,部署工作任务,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确保其组织协调功能的充分发挥。区直各机关单位、各工业园区、企事业单位、社区、及村委会等要有专兼职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爱国卫生工作。各级爱卫会办事机构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完善财政保障。从2015年起,各级财政、各单位要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内容,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合理安排预算,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确保不留资金缺口。区财政要加大对农村爱国卫生工作的支持。
(三)严格落实责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要结合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定期对各单位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专项督导,并及时将检查督导情况报区管委会审定后予以通报。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畅通群众沟通渠道,探索利用微信等新媒体搭建群众投诉平台,延伸工作触角。对爱国卫生工作措施不力、消极应付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无明显成效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因防控不力导致传染病暴发流行、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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