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高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村(居)实施方案

来源:阳江高新区广播电视中心 发布日期:2014-03-25 10:12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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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创建活动推进会议的精神,贯彻落实市档案局《关于印发〈阳江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镇(街)验收方案〉的通知》(阳档发〔2013〕13号)及《关于印发〈阳江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村(社区)验收标准〉的通知》(阳档发〔2013〕15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区党委、区管委会提出的2014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村(居)创建活动,提高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水平,促进我区城乡档案工作协调发展,为建设幸福和谐高新区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示范村(居)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档案管理,逐步建立健全我区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工作体制和机制,完善覆盖我区各方面的档案利用体系。
    三、工作内容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档工作示范创建活动的工作部署,根据我区实际,拟定周村村委会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示范点。根据《阳江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村(社区)验收标准》,我区拟定于2014年10月底前完成周村村委会的创建任务,并通过市档案部门的检查验收。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按照市档案局《关于印发〈阳江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镇(街)验收方案〉的通知》(阳档发〔2013〕13号)的要求,成立高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创建示范领导小组,由区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区党政办公室、区农村事务局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从区党政办公室、区农村事务局、周村村委会抽调,组织、协调周村村委会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周村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组织专人负责档案示范创建工作,
    (二)明确责任,保证创建。相关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做好周村新农村建设档案示范点工作。区党政办公室要积极协调市档案局,解决我区在新农村建设单位档案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并积极做好创建的业务指导工作。区农村事务局要派人专门负责统筹周村档案示范创建工作。周村村委会要落实措施,加强业务的学习,确保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档案整理工作,按验收标准达到规范化要求。
   (三)落实经费,保障运行。按照《阳江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村(社区)验收标准》,为保障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购置相关的设备,提高新农村档案工作现代化管理水平。新农村档案示范点创建工作经费由区农村事务局向区管委会申请拨付,并按文件要求购置相关设备。

                                                                                                   阳江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201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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