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高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9-12-30 11:27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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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  言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深刻把握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城乡关系变化特征,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描绘好战略蓝图,强化规划引领,科学有序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引领下,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中共阳江市委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阳江高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本规划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阶段性谋划,细化了实化乡村振兴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了乡村振兴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本规划期限为2018—2022年,远期分别展望到2035年和2050年。


  一编 规划总则

  第一章 规划说明与依据

  一、规划背景

  乡村是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的地域综合体,兼具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与城镇互促互进、共生共存,共同构成人类活动的主要空间;乡村兴则国家兴,乡村衰则国家衰。习近平同志2017年10月18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阳江高新区管委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广东工作“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指示、中共广东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为强化规划引领作用、明确全区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确保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特编制阳江高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二、规划范围

  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区、镇、港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具有阳江市一级管理权限;《规划》范围涵盖阳江高新区全部辖区,辖区内总人口约10万人,总面积约213平方公里(含平岗农场约18平方公里),由港口工业园、福冈工业园、平东工业园、平岗农场和下辖23个村(居)委会的平冈镇等组成。

  三、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为2017年,规划期限为2018-2022年,远景谋划到2050年。

  四、规划性质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是新时代统领“三农”工作的宏伟蓝图,是行政区域内战略性、宏观性、总体性的规划,是有序推进全区乡村振兴的行动纲领,对全区其他各项规划均具有一定约束和指导作用;是编制本级地方乡村振兴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是有序推进全区乡村振兴的指南和行动纲领。

  五、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

  2、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发〔2018〕18号);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8〕5号);

  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粤府〔2016〕35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意见(粤府办〔2014〕59号);

  6、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16号);

  7、广东省“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富民兴村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粤农〔2018〕184号);

  8、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110号);

  9、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我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127号);

  10、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进拆旧复垦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粤府函〔2018〕19号);

  11、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粤府办〔2018〕19号);

  12、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粤府〔2017〕20号);

  13、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粤发改规划〔2017〕331号);

  1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粤建村〔2018〕169号);

  1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27号);

  16、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阳府〔2016〕4号);

  17、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阳府函〔2017〕347号);

  18、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阳江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7—2026年)》的通知(阳府〔2018〕33号);

  19、中共阳江市委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阳府〔2018〕16号);

  20、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纲要的通知(阳府〔2015〕40号);

  21、阳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

  22、阳江高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二)关联文件

  2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沿海经济带综合发展规划(2017-2030年)的通知(粤府〔2017〕119号);

  24、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6〕58号);

  25、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国发〔2010〕46号);

  26、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粤府〔2012〕120号);

  27、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本)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2号);

  28、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阳府〔2018〕37号);

  29、阳江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2019–2030);

  30、阳江高新区总体规划(2008—2020)。


  第二章 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定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探索践行具有广东省滨海高新区特色的“产城乡”融合之路、乡村绿色发展之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广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放在全区各项工作的首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深入贯彻阳江市委“以海兴市、绿色发展”战略定位和发展思路,借力阳江港沿海临港工业,全力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让高新区的农民更富、农村更美,全力打造高新区乡村安居乐业、绿色生态、良序善治的“滨海乡村风情画”。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农村总揽全局

  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党的工作重中之重,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党管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提高党组织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坚持发挥农民主体地位

  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尊重广大农民意愿,激发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促进农民持续就业增收,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坚持城乡融合共同繁荣

  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城乡间、工业园区和乡村间的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推动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四、坚持绿水青山发展理念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自觉、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节约资源,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建设生活环境整洁优美、生态系统稳定健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五、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

  不断深化农村改革,扩大农业对外开放,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调动各方力量投身乡村振兴;以科技创新引领和支撑乡村振兴,以人才汇聚推动和保障乡村振兴,增强农业农村自我发展动力。

  六、坚持分类施策循序渐进

  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和发展趋势,注重规划先行,做好顶层设计,合理设定目标,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先易后难,逐步延伸,有序改善民生福祉,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层层加码,不搞统一模式,不搞形式主义,善作善成,扎实推进,久久为功。

  第三节 发展愿景

  一、振兴目标

  按照“3年取得重大进展、5年见到显著成效、10年实现根本改变”的思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2050年实现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到2020年,高新区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现代化乡村产业体系初步建立;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全面建立,农村党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所有自然村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粤西农村居民平均水平,现行标准下农村相对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

  到2022年,乡村振兴见到显著成效,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观;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健全,现代化乡村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初步形成;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作用明显,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建立;乡风文明持续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重大成果,垃圾污水处理、无害化户厕等基础设施基本实现自然村全覆盖。

  到2027年,乡村振兴取得战略性成果,农村落后面貌实现根本改变,乡村产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党的执政基础全面巩固;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纳入规划建设的全部行政村建成美丽宜居乡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力争超4万元。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二、主要指标

  根据乡村振兴的总要求,设置五类共29项指标,其中产业兴旺8项、生态宜居6项、乡风文明5项、治理有效5项、生活富裕5项;约束性指标4项、预期性指标25项,详见专栏1。

专栏1 阳江高新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主要指标

分类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17年

基期值

2020年

目标值

2022年

目标值

2022年比2017年增加〔累计提高百分点〕

属性

产业兴旺

1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万吨

0.7

>0.75

>0.75

0.05

约束性

2

高标准农田面积

万亩

0.32

>1.32

>1.79

1.47

约束性

3

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

%

60

>62

>63

3

预期性

4

农业劳动生产率

万元/人

4

4.5

5.5

1.5

预期性

5

农业土地产出率

万元/亩

0.18

0.2

0.22

0.04

预期性

6

产品加工与农业总产值比


2.1:1

2.2:1


预期性

7

三品一标产品数

0

2

8

8

预期性

8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接待人次

百万人

0.05

0.1

0.15

0.1

预期性

生态宜居

9

村庄绿化覆盖率

%

37

40

45

8

预期性

10

美丽宜居村达标率

%


≥40

≥60


预期性

11

村庄保洁覆盖面

%

80

90

100

20

预期性

12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50

70


预期性

13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85

90

95

10

约束性

14

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

%

85

100

100

15

预期性

乡风文明

15

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

%

100

100

100

0

预期性

16

县级及以上文明村占比

%


80

90


预期性

17

常住人口规模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举办规范化普惠性幼儿园比例

%

-

70

80


预期性

18

农村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占比

%


12.6

13.6


预期性

19

农村初中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

%

80

90

95

15

预期性

治理有效

20

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村委会主任和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的村占比

%

50

70

80

30

预期性

21

有村规民约的村占比

%

95

100

100

5

预期性

22

村庄规划覆盖率

%

95

100

100

5

预期性

23

建有党群服务中心(公共服务站)的村占比

%

50

70

90

40

预期性

24

集体经济强村比重

%

7

19

23

2

预期性

生活富裕

25

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


34

32

30

-4

预期性

26

城乡居民收入比

2.8

2.69

2.67

-0.13

预期性

27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万元

1.8

2

2.2

0.4

预期性

28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85

90

100

15

预期性

29

具备通行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率

%

80

90

100

20

约束性

  注:本指标体系和规划中非特定称谓的“村”均指村民委员会和涉农居民委员会所辖地域。

  第四节 行动任务

  围绕乡村振兴规划,设立了6项重大规划、46项重大措施、21项新政策文件制定工作任务,明确了负责和参与的职能部门和单位。

  围绕上述目标,设置并努力完成以下21项重点项目作为近中期乡村振兴的主要任务;其中,2项乡村产业振兴重大行动与工程、4项乡村人才振兴重大行动与工程、3项乡村文化振兴重大行动与工程、10项乡村生态振兴重大行动与工程、2项乡村组织振兴重大行动与工程,详情见附表二:表2-表6。


  第三章 规划意义与基础

  深刻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握难得的历史机遇,奋力谱写新时代高新区乡村全面振兴篇章,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第一节 重大意义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最艰巨和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和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于解决好高新区“三农”问题,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富美“滨海乡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乡村振兴是促进乡村经济升级重要推手

  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高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拓展现代农业功能,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切实提高农业供给质量、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二、乡村振兴是打造宜居滨海乡村关键举措

  乡村是生态涵养的主体区,农业是生态产品的重要供给者;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海”系统治理,加快推行乡村绿色发展方式,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实现本区“百姓富、生态美”的统一。

  三、乡村振兴是弘扬优秀岭南文化有效途径

  高新区地处阳江滨海地区,受南粤文明和海洋文化的影响颇为深远。深入挖掘和传承高新区乡村岭南传统乡土文化,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发挥文化的引领作用,不仅是乡村振兴的题中之义,也是乡村振兴的内在驱动力;结合时代要求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发挥优秀传统文化的引导力,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元价值,对丰富、弘扬和传承优秀岭南文化具有重要的作用。

  四、乡村振兴是健全农村社会治理固本之策

  社会治理的基础在基层,薄弱环节在乡村;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确保广大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安定有序,推进全区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乡村振兴是实现农民共同富裕通达之路

  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直接关系到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责任感,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局;乡村振兴,生活富裕是根本。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瞄准贫困人口精准帮扶,有利于增进农民福祉,让全区农民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汇聚起建设富美“滨海乡村”的鸿大力量。

  第二节 振兴基础

  高新区工业园区经济兴旺,近年来获得了先后获得省级示范性转移工业园、省食品药品专业性工业园和省十大重点园区的称号。

  一、经济指标稳步增长

  阳江高新区2017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92.43亿元,同比增长8.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48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75.44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1.51亿元;全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373.76亿元,同比增长13.3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4.3亿元,同比增长14.8%;全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7.54亿元,同比增长53%,实际利用外资1518万美元,同比下降56.8%;完成进出口26.1亿元,完成全年目标113.48%。其中:进口完成22亿元,出口完成4.1亿元。全区实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81亿元,同比增长10.9%,税收总收入6.71亿元,同比增长37.4%;其中:国税收入4.79亿元,增长61%,地税收入1.93亿元,同比增长9%。

  二、土地确权进展顺利

  全区22条行政村,158个经济合作社已全面铺开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成了154个经济合作社的确权实测、公示、签字确认以及150个经济合作社颁证工作,全区颁发经营权证17,784本,颁证率97.18%。

  三、乡村治理效果显著

  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强化维稳责任主体,建立优化突发事件工作机制,合力做好综治、信访、稳定工作;全区村(社区)公共服务台建设网上办事3,040件,办结3,031件;加大综合整治工作力度,加强了镇容镇貌、抢搭乱建、国土、建设、环保、农林、海洋和农药等方面综合执法检查。

  第三节 存在问题

  一是乡村是工业园区建设的土地供应着,但是乡村土地资源增值乏力;二是农业产业结构单一,主要是传统的种植业如水稻和旱作,只是单纯的农业原材料的生产、产值低;三是乡村产业振兴基础仍不牢固,农业有产品无品牌、无规模、无产业问题依然存在,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有待进一步提升。农业生产结构不优,农产品供给仍以大路货为主,优质绿色农产品占比较低;四是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不强,科技成果转化不快,基层农技服务人员普遍数量不足,且服务缺乏针对性,缺少农产品从产地到餐桌、从生产到消费、从研发到市场的全产业链科技支撑体系;五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存在薄弱环节,污水处理设施尚未完善。

  第四节 机遇与挑战

  我国正处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巨大的市场潜力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将得到充分释放。当前,高新区乡村振兴的机遇和挑战并存,只要立足实际、顺势而为,举全区全社会之力,攻坚克难,农业农村发展必将大有作为。

  一、适逢良好的机遇

  (一)国家和省市乡村振兴战略政策春风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定方向、定思路、定任务、定政策,确定了清晰的战略路线图,是谋划新时代乡村振兴的顶层设计,在国家层面上的政策、财政等将给与乡村振兴强力的支持,为亿万农民送来了政策春风。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指出,要大力发展富民兴村产业,全域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创新基层治理体系,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中共阳江市委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提出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大力实施“以海兴市、绿色发展”战略,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各级政府从产业振兴到人才建设各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推动措施,特别是阳江市的“以海兴市、绿色发展”战略和倾力打造大海陵湾沿海经济带的发展路线,成为高新区乡村振兴的指导纲领,极大地推动和促进高新区乡村振兴的发展。

  (二)“一带一路”建设带来的机遇

  广东省积极参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建设,推进与沿线国家的合作,扩大广东省对内对外开放,形成依托港澳、连接东盟、面向世界的区域开放新格局;而新一轮泛珠合作,是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和推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重点地区;高新区拥有阳江港的天然优势,势必给“一带一路”节点的阳江特色农业优势产业发展及农产品“走出去”发展带来重大机遇。

  (三)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带来的机遇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已正式升格为国家战略,国家围绕大湾区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推进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制造业向中高端迈进、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出台了一系列操作性更强的产业政策和扶持意见;阳江高新区主动融入了粤港澳大湾区,借助珠海双转移平台,加强区域合作和改革发展,密切与港澳地区的联系,为乡村振兴提供广阔的经济发展舞台和农业产业振兴的机遇。

  二、面临巨大挑战

  如今国际经济环境复杂,国内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国际经济环境复杂多变,高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面临多种矛盾相互交织的新挑战,形势依然复杂,任务更加艰巨。

  一是城镇化快速推进带来的挑战。随着改革开放,在“推”和“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纷纷洗脚上田,从土里刨食、温饱不足到进城务工、走向小康;进入本世纪,我国城镇化提速,在助力乡村经济发展、社会繁荣的同时,也在蚕食乡村土地、资金、劳动力等资源,尤其是2013年以来,为适应城镇化快速推进的新形势、新要求,各地政府按照中央的统一要求,积极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落户限制,引导非农产业和农村人口有序向建制镇转移;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和安家落户,导致农村人口老龄化、村庄“空心化”“三留守”“耕地撂荒”“土壤退化”等问题日益严重,进而使乡村面临着“谁来种地”“谁来兴业”的严峻挑战,高新区如何更好协调和平衡乡村与城镇关系、振兴乡村,将是今后乡村振兴的极大挑战。

  二是多元投入格局尚未形成带来的挑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巨额的资金投入,需要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农村金融近些年来在基础设施建设、服务网点设置、普惠金融发展等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与城镇地区相比,农村依然是我国金融体系的薄弱环节;高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切实改善金融环境,努力创新投融资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积极谋划和解决好乡村振兴资金缺口。

  三是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失衡带来的挑战。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部署以来,包括生产性和生活性在内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在总体上得到了较为明显的改善;然而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分割,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欠账严重,公共服务的非均衡状态依然未能得到根本性的改变,在子女教育、医疗救治、公共文化、环境保护、农田水利、生活饮用水等方面的农村公共服务供求矛盾尤为突出,供给总量不足、结构失调,服务质量不高、效率低下。如何提升农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可得性和满意度,是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必须正视并切实解决好的问题。


  二编 振兴战略

  第四章 优化空间格局,促进城乡融合

  坚持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不断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优化市场要素配置;统筹空间资源配置,合理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分区分类推进村庄有序发展,促进乡村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社会治理与城市融合,构建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第一节 依托乡村构建产城融合圈

  依托高新区工业园区与周边的乡村互动构建产城融合圈,包括福冈产城融合圈、临港产城融合圈、平东产城融合圈;产城融合圈践行以人为本、绿色发展的规划理念,以“产”和“村”的融合发展为导向,合理规划和布局工业园区职住交通、公共空间等,控制职住空间距离在合理的通勤距离半径内;倡导步行与自行车等慢行交通方式,以产业快速发展、员工高品质生活需求的目标,真正实现“园”“产”和“村”的良性互动,促使乡村成为为园区产业员工提供住行等后勤保障的基地。

  平东产城融合圈,是高新区生活配套服务的主中心,依托平冈镇区和镇中村,为高新区提供生产和生活服务保障;要继续完善和优化平冈镇镇区原有公共服务设施,科学规划和推进产业工人住宅区建设和为高端人才服务的高端小区建设;临港产城融合圈和福冈产城融合圈是新兴发展的园区,规划配套尚未完善,应加强产城融合圈的规划,引导周边成规模的村庄改造形成后勤服务配套区,促使产业园区与邻近乡村紧密链接,推动产业园区的可持续发展。

专栏2 产城融合圈交通体系建设工程

1.绿道建设。科学合理的规划绿道,为园区的职工上班、乡村旅游等提供基础设施,绿道规划为三级:第一级是环区绿道,结合公路、海岸、河岸、防洪堤的建设,合理规划和完善;第三级是环村绿道,根据不同行政村的村庄分布态势不同,结合村庄住宅、产业的建设,规划环村绿道,为村民服务;第二级是链接环村绿道和环区绿道的连线。

2.乡村班车线路的规划。根据不同村庄承接的工业园区的人口密度、职工上班的时间分布的不同,结合乡村游的发展规划,由政府协调,构建往来村庄、工业园区、行政中心的乡村通勤和乡村游的班车体系。

  第二节 构建片区到村居管理体系

  构建“功能片区+风情村居”二级乡村体系和产城融合的服务体系,打造各具特色、错落有致、功能互补的高新区乡村结构体系;开展以“整田、护岸、理水”等为主要内容的治理行动,加快环区旅游大道、绿道和红树林旅游公园等建设。

  充分发挥邻近阳江主城区独特优势,加快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建设,优化城乡空间格局,带动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建设,形成层级有序、结构合理、分工明确的新型城乡空间体系。 

  根据高新区乡村的分布、人文资源和农业业态异同,全区22个行政村、147个自然村划分成5个片区,每个片区内村庄功能相对归一互补,协同做大做强。

  一、北部生态旅游和种植业片区

  地处高新区北部,自然资源有银田水库、双捷运河,环境优美,乡村振兴模式有“水库+”“农田+”等业态,种植业重点发展荔枝等特色水果产业;突出自身优势,围绕种植业做文章,通过特色种植业的发展带动生态旅游发展;积极发展服务业,为福冈工业园的衣食住行提供良好的服务。

  二、中部工业园服务和蔬菜产业片区

  该片区有高新区行政管理机构和工业工业园等,乡村振兴发展模式是融入园区提供就业岗位、服务园区后勤工作;该片区积极发展城郊型蔬菜产业,确保蔬菜产品质量安全,力求满足工业园区日常蔬菜消费需求;积极发展花卉种植产业、构建以服务工业园区为主的生态观光旅游等城郊型农业产业,推动城郊型农村经济发展。

  三、东部乡村休闲农业旅游和种植业片区

  片区内村落历史悠久,以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区为主,重点发展蔬菜、水稻等作物;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积极推进“作物(水稻)+”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模式,通过多种途径提高种植业的创新力、竞争力、全要素生产率,不断提高农村产业发展水平。

  四、南部农业发展片区

  区内有平冈农场等,振兴的发展路径包括为阳江港和临港工业园提供后勤服务,重点发展水产养殖业;以“农业+旅游”模式发展的农业公园,为乡村产业振兴赋能。

  五、西部水产养殖业片区

  区内有九姜河等自然景观,围海滩涂资源丰富、鱼塘数量多、规模大,适度推进滩涂水产养殖业,大力挖掘鱼塘文化,科学规划旅游资源的开发,建立垂钓、骑行等休闲旅游项目,大力推进休闲旅游开发、带动经济的发展。

  第三节 优化乡村生产与生活布局

  按照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统筹乡村空间资源配置,合理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实现乡村更高质量的产业发展,更加均等的生活服务,更为健康的生态环境。

  一、高效利用乡村生产空间

  因应高新工业园区的发展需求、农业现代化发展趋势以及“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需要,加快优化乡村产业空间布局,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优化生产经营流通体系,提升生产空间集约利用效率;以服务高新产业园区为主要载体,加快涉农工业产业集聚发展,发挥规模经济效益;优化农业生产的服务业布局,以农产品优势产区为主体,加强农产品集散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展销中心建设,为高新区农业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二、优化布局乡村生活空间

  根据高新区村庄人口发展态势,科学确定生活设施用地位置、规模和建设标准,完善服务设施配套,提升生活空间宜居水平;加大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着力完善供水、供电、通信、污水垃圾处理、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努力满足乡村发展需要。

  统筹配置教育、医疗、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农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文体活动广场、村级办公场所、公园、停车场等村落公共生活空间。

  三、严格保护乡村生态空间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山水林田湖海”系统治理,强化对乡村生态安全具有重要影响的河流、湿地、滨海等重要生态空间保护,打造乡村与生态共融、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良好格局。


  第五章 依托区位优势,振兴都市农业

  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因地制宜培育乡村产业发展动能,振兴都市农业;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乡村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全要素生产率,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活富裕。

  第一节 建立土地金融股份,促进资源增值

  伴随着国家宏观政策的进一步实施,以及工业用地最低标准、招标政策的改革,地价成本逐步提升,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可用的存量土地越来越少,土地资源紧张这一现实问题已经严重制约到了高新技术产业的持续高速发展。

  随着高新产业园区的发展,乡村拥有的土地价值与越来越大;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完成农村产权确权颁证、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及股份量化工作,推行土地“股份化”的制度,坚持和完善土地村民集体所有制,以土地为股份,建立村社土地合作金融,实现农民土地产权资产化,促进农民家庭经济、合作经济和新集体经济发展,增加土地价值和收益。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因地制宜制定、完善和落实宅基地、承包地的“三权分置”的办法,加快宅基地、农房、集体建设用地等确权登记颁证,制定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

  第二节 依托乡村功能定位,发展都市农业

  高新区的村镇都是园中村和城中村,发展都市型农业是乡村园区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必走之路;根据每个乡村片区功能定位、各行政村和自然村的资源禀赋、人文底蕴不同,借助“一村一品”“一村一业”的思路,分类发展。

  一、菜篮子保障模式

  加强扶持东部片区和西部片区村庄的“菜篮子”和粮食、经济作物生产基地建设,大力发展都市农业,把“园区菜篮子”产品供给保障作为都市农业发展首要功能;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市场流通与调控保障机制,积极促进产销衔接,使这些村落农业成为工业园区“保供给、稳物价、惠民生”的重要基础。

  二、休闲观光带动模式

  以满足城市居民和园区职工的休闲、旅游、农事体验等市场需求为主导,利用滨海丰富的滩涂和田园景观、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农村自然环境吸引游客前来观赏体验,使农业和旅游产业相互融合的休闲观光发展模式;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农家乐”、休闲农庄等新业态,积极培育现代农庄,推进三产融合,实现“美丽乡村+(特色产业、休闲观光、农耕文化)”发展。

  三、高效循环农业模式

  高效生态循环农业是循环农业是将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与加工业有机联系的综合经营方式,打造了新型的多层次循环农业生态系统,推动农牧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融合的循环农业发展;依托西片区和南片区的滩涂地和养殖基地,构建“水+鱼+水生经济作物+特种水禽”等复合循环生态链,大力发展基塘农业,包括花基农业、果基农业、菜基农业等。

  第三节 强化传统产业扶持,优化水稻产业

  根据阳江市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对高新区的农业区位定位,积极发展优质稻,适度发展冬季农业和蔬菜产业,制订和完善传统作物水稻产业扶持工程;坚决执行基本农田的保护政策,争取广东省现代农业(水稻)产业园的立项建设,构建现代水稻产业体系;强力落实水稻产业的种子、农机、种植补贴,积极规划和申报稻田田园综合体的发展项目,延长水稻产业链,结合乡村旅游、田园创意等新业态,提高水稻产业的经济效益,到2022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0.75万吨。

  第四节 推进特色产业培育,扶持富民产业

  实施特色种植产业培育工程,发展一村一品,做强富民兴村产业,积极发展水果、蔬菜等传统产业,稳定荔枝、龙眼等特色水果种植面积,加大优新品种推广和产品深加工力度;做大花卉、南药、水产等特色产业,培育发展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休闲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

  做强水产品精深加工产业,扶持发展健康水产养殖,充分发挥平冈镇是广东省水产养殖专业镇的优势,加快推进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建设,不断提升全区企业规模经营和主导产品的规模生产效益,培养一批具产、供、销、加工能力的渔业龙头企业,扶持养殖产业大户向龙头企业迈进;在产业布局上,适度发展蔬菜产业;大力扶持服务园区的“菜篮子”基地建设,因地制宜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加快发展有机食品、绿色和无公害农产品。

  第五节 加强产业园区规划,推进现代农业

  按照科学规划、创新机制、整合资源、标准建设原则,统筹使用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等相关项目资金,集中推进高标准农田及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实施特色产业培育工程,做强富民兴村产业,集中培育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加强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产品加工园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田园综合体等建设规划,根据资源禀赋,打造特色化、多样化的现代农业园区,构建和推进高新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建设,实现资本技术人才聚集、一二三产业融合。

  第六节 重构“农业+”产业,培育新型业态

  一、重构农业产业链

  实施农产品精深加工工程,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向优势产区和关键物流节点集聚;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打通乡村旅游“最后一公里”,增强乡村休闲旅游发展动能,充分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和多重价值;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鼓励发展休闲农业、创意农业、观光农业等新业态;大力推进农业与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充分发掘蓝色海洋文化等文化内涵,加快传统村落、乡村旅游景点的改造升级,积极发展文化休闲、民俗体验等乡村旅游业。

  二、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

  积极探索“互联网+现代农业”的业态形式,推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与现代农业结合,构建依托互联网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促进智能化农业、精准农业的发展;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对接电商平台,创新农村电商模式,发展“新零售”等业态,推进农产品电商物流配送和综合服务网络建设,提高农产品电商服务覆盖率;开设地方特色旅馆,推进乡村旅游规模化发展,树立全域旅游理念,打造乡村旅游高地;加快构建近郊乡村旅游圈,形成多业态集聚的乡村旅游带和乡村旅游集群片区;积极培育发展农产品加工、田园综合体、文化创意等新产业新业态。

  三、因地制宜扶持乡村旅游产业

  阳江高新区乡村优势是田园和养殖基地。积极培育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森林康养等新产业新业态,全力开发环境优美、文化底蕴深、有特色资源的乡村落如周村等,引入资本全力打造乡村体验和休闲圣地,深度挖掘和开发中小学生的农事认知游、工薪白领市场的体验休闲游、“银发族”休闲和康养游。

  四、引导工商资本下乡

  开拓多渠道资金来源,加快推进乡村振兴,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体系、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引导工商资本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事业;加快制定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完善创业担保政策,将“政府+银行+保险”融资模式推广到返乡下乡创业企业;鼓励工商资本投资适合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农业领域,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休闲旅游等,通过项目建设带动人才回流农村,培养本土人才,为乡村振兴注入现代生产元素和人力支撑。

专栏4 高新区乡村旅游振兴行动

1.银田水库的旅游设施建设。银田水库环境优美、风光秀丽,邻近福田产城融合圈,科学规划环库绿道,配套生活设施,建设培训和体训等旅游示范基地。

2.沙头垅红树林科普旅游基地建设。沙头垅红树林带位于平冈联围,面积约2,000亩,是市民、学生、游客科普教育、休闲观光的场所,积极推进沙头垅综合性旅游基地建设,保护好这片难得的红树林对建设生态文明高新区意义重大。

3.九姜河湿地生态园建设行动。九姜河是高新区的主要河道,依托河道自然景观,结合全区绿道规划,建设水上乐园、游艇等旅游区,沿河岸结合村庄的规划,开发农业博物馆、休闲酒吧等娱乐项目,促进乡村就业。

  第七节 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壮大龙头企业

  一、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制定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计划,完善扶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政策;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引导土地经营权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序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着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之尽快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力量;扶持区内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协会、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以及工商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产业融合;支持成立产业联盟,通过兼并重组、强强联合,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推进集群集聚发展;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扶持小农户适度扩大规模经营,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专业市场+合作社+农户”“供销社+合作社+农户”等经营模式,完善新型经营主体同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二、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围绕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产前、产中和产后社会化服务的需求,大力发展订单式、托管式、一站式经营性服务,发展农机租赁、农资配送、劳务服务、冷链物流等社会化服务组织。

  按照“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的要求,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等环节,构建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制定出台助农服务综合体系的政策意见,鼓励供销、邮政及相关企业,整合农机、农技、供销、信用合作、产权交易、专业协会等服务资源,打造集生产、供销、信用合作于一体的助农服务中心,开展测土配肥、农机服务、统防 统治、农产品供销加工、冷链物流等服务,逐步拓展电子商务、金融保险、乡村旅游等业务。

  第八节 推进农业品牌创建,实施质量兴农

  制定实施质量兴农战略规划,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围绕特色优势产业产品,培育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扶强一批区域公用品牌、提升一批企业品牌、精炼一批产品品牌,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到2022年三品一标产品数有8个;加强农业品牌认证、监管、保护等环节的规范与管理,搭建品牌农产品营销推介平台;建立农产品和投入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健全“田头到餐桌”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督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第九节 推动农业成果转化,倡导科技富农

  健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体系,发展设施农业,加快推进农业全程机械化,推进现代农业装备转型升级,到2020年水稻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2%以上;加强平冈镇渔业养殖的产业规划建设,在不断提升围塘综合利用技术的基础上,对虾蟹(青蟹)、虾贝围塘立体混养生态水质管理模式技术进行创新,建立推动全市围塘养殖技术发展的渔业实验区和示范区;完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推动海洋生物医药等新型产业技术研发和应用。

  继续推进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建设和完善高新区农村信息服务中心,到2022年村(行政村)均1个以上;完善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制度,促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开发、推广和应用。

  第十节 推进工农互助融合,园区反哺助农

  加强工农互助、工农互补、工农统筹,推动农业农村与工业园区的深度融合;发挥工业对农业的带动作用和促进作用,实现工农良性互动,以工业反哺农业,统筹城乡发展;结合企业需求,加强乡村与园区企业对接,发动村内富余劳动力进厂务工,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和缓解企业用工压力,实现企业与农民双赢;引导乡村做好工业园区后勤保障,为园区企业职工营造舒适的生活环境,为企业广大外来职工提供住房出租、物流运输、购物休闲等服务,拉动农产品消费,增加农民收入。


  第六章  筑巢引凤,推进人才引贤培育

  乡村振兴,人才振兴是保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破解人才“瓶颈”制约;坚持将乡村人力资本开发放在乡村振兴的重要位置,积极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第一节 强化乡村人才需求顶层设计

  一、强化乡村振兴人才规划顶层设计

  人才振兴重在解决人才需求和人才供应的问题。出台高新区乡村振兴人才规划或纲要,明确“三农”工作队伍总量供给和结构需求,对乡村振兴所涉及的人才进行科学梳理,优化“三农”工作队伍的素质构成,推进“三农”工作队伍建设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轨道。

  高端人才以引进和乡贤的回流为主。加强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大力扶持大学生人才骨干;积极推进职业农民(包括农民企业业主、个体户、商户等)培训体系建设,加强返乡农民工创业和就业的引导,通过构建创业平台,在资金、政策等向高端引入人才倾斜,加快实现乡村人才振兴。

  二、搭建人才和乡贤数据库

  建立人才数据库和乡贤数据库,为乡村人才建设提供数据支持和决策参考;搭建乡村人才交流网络信息平台,用“互联网+”思维破解乡村振兴人才制约瓶颈。

  第二节 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让农业强起来,农村美起来,农民富起来,关键在人,在于有一支能扎根农村,懂农业、爱农民的人才队伍。

  一、乡土人才培育计划

  大力实施的“乡土人才培育计划”,将大中专毕业生、乡土能人、农村经纪人等按种、养、传统工艺、农机维修等分类入库建档,通过结对帮扶、托管服务等形式,开展农技指导服务和农业知识宣传,探索“乡土能人+合作社+基地”发展模式,在资金、信贷、技术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扶植培育“乡土能人”。

  二、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

  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职业农民,建立健全培训、认定管理、生产经营、社会保障、退休养老等新型职业农民制度体系;支持“领头雁”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加强培育各类农业企业高管、合作社管理人员、家庭农场主、经纪人和创业致富带头人。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机构、培训单位、实训基地、田间学校的建设,采取党员带动、村委组织、遵从农民意愿的方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新培训模式,提升农民生产经营素质,积极培育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支持农民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培训任务,对农民进行农业技术培训,现场技术指导,力争到2022年,对全区有意愿参加培训的从业人员进行全面轮训。

  三、加强乡土实用人才培养

  积极实施乡村专业人才培育工程,培育乡土人实用才;通过“三支一扶”等渠道招募一批农业、城乡规划、旅游等相关专业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到村委会工作,支持有意愿的农民群众通过专业培训后回乡开办农家乐或外出就业创业。

  大力推进农民和专业大户、农村企业科技人员、农村基层科技服务人员、农民经纪人和专业技术协会人员、从事农村社会事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农村基层科技管理人员等的培养,重点加强农民科技致富带头人培训,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科技培训,确保效果和质量,增强农民转产转岗就业的能力。

  四、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根据省有关乡村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定办法,支持乡村专业技术人才开展职称评定工作,建立健全乡村专业人才培训机制;落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业制度,保障先行标准从业权益;加强农村基层科技服务人员、农村教育和卫生等社会事业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提高农村基层技术服务能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

  第三节 吸引各界人才投身乡村发展

  持续推进以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为主要内容的“三乡工程”,积极引导农技人员下乡村基层为农民提供生产技术服务,汇集力量,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

  一、鼓励乡贤反哺家乡建设

  发动外出乡贤支持家乡建设,鼓励在职干部、退休干部回乡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组织退休干部或在职干部回乡支持乡村振兴工作,当好推动家乡振兴发展的“参谋长”和“先锋队”。

  以乡情乡愁为纽带,以扶贫助力国家发展为己任,以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退伍军人等群体为重点,吸引更多人才投身现代农业,培养造就心怀农业、情系农村、视野宽阔、理念先进的“新农人”;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规划师、建筑师、律师、技能人才等,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包村包项目、行医办学、捐资捐物、法律服务等方式,关心支持参与乡村振兴。

  二、实施新知识分子返乡工程

  出台政策鼓励和引导教师、医生、农业科研人员、文化文艺工作者、乡村规划设计建设人员等定期服务乡村,鼓励本籍外出乡贤回乡创业就业,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新乡贤文化;积极发挥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积极作用,支持新乡贤全力投身于乡村振兴。

  第四节 全力实施科技人才下乡工程

  充分利用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才的优势,制定和推动华南农业大学、广东海洋大学、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等涉农院校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保障其在职称评定、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

  构建高新区农业科技特派员选派机制、工作机制、管理制度,鼓励科技特派员深入农村开展科技服务、带动农民创业创新,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的纽带作用;实行“一对一、一对多”科技入户工程,探索建立“研发团队+农技推广体系+经营主体”的农业科技服务新模式,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以技术、资金、信息入股等形式,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企业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

  第五节 创新人才培养管理服务机制

  一、创新培养成长机制

  探索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加大对现有人才的培养力度,鼓励各类人才柔性回归乡村;建立自主培养与人才引进相结合,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实践锻炼等多措并举的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机制;充分运用移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创新在线培训等新型服务方式;积极引进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等农业林业业专业的新青年人才,为乡村振兴专业化人才队伍注入新的有活力的血液;深入推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等计划,鼓励吸引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农科类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二、完善管理服务机制

  推动人才管理职能部门简政放权,保障和落实乡村用人主体自主权;探索招聘特殊人才的办法,建立健全编制周转使用制度,提高合同制待遇,为基层引才留才提供保障;加强对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三支一扶”等人员的管理服务,使之成为乡村振兴的引领力量;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和使用,制定并实施培训计划,全面提升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

  第六节 优化创业环境推动持续发展

  一、优化干事创业营商环境

  乡村人丁想兴旺、人才要振兴,就必须“引得进、有发展、住得好、留得住”,优化乡村干事创业的营商环境,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让人才有信心和决心扎根乡村创业就业。

  二、贯彻“产村人”融合发展理念

  乡村振兴就是要在乡村“聚财气、集人气、养生气”,必须将产业发展、村庄建设和人口相对集聚通盘考虑。把产业发展和村庄建设、人的成长融合起来,促使年轻人才引得进、有发展、留得住,乡村的人气才能集聚、生气才能养成。

  三、要健全人才持续发展机制

  按照“事业吸人、环境诱人、感情引人、政策招人、责任催人、利益留人”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构建乡村人才振兴的可持续发展机制,让人才在乡村有事可干,有美景可享、有感情可寄,有政策受惠、有责任压身、有利可得。


  第七章 乡土文化引领,推进文化振兴

  乡村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铸魂工程,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总抓手;坚持文化引领,推动乡村文化发展繁荣,着力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和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第一节 乡村文化振兴路径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传承发展南粤优秀传统文化,推进移风易俗,积极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促进文化兴盛,提振农村“精气神”,引航文明乡风 。

  一、优秀本土文化挖掘

  高新区地处滨海,历史悠久,岭南文化、漠阳文化和海洋文化底蕴丰富;加强推进对海上丝绸之路历史文化的挖掘,大力传承和弘扬本地诗词文化、非遗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让漠阳文化生生不息,为阳江发展增添精神动力;深度挖掘岭南文化底蕴,打造地方特色文化品牌、弘扬地方优秀传统文化、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实现文化产业跨越发展。

  二、时尚优秀文化创新

  一是加强产业发展与文化挖掘相结合,构建以文化重构为卖点的新业态;二是在本土文化传承的基础上,引入优秀健康的时尚文化,和新媒体文化,引导大众文化的健康发展。

  三、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发扬和光大阳江风筝、山歌、漆艺、刀剪等阳江特色文化和非物质遗产的盛誉,开发打造画家关山月乡贤名人故居,加大对本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鼓励地方特色文化项目集聚化、产业化发展,为乡村振兴服务。

  进一步加强革命遗址的保护、开发与利用,更好地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精神,充分利用“阳江市党史教育基地”林氏宗祠(旦祥农民自卫军旧址),把红色资源融入乡村旅游开发中,促进红色资源良性发展,将其建设成红色旅游基地。

  第二节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倡高尚的道德风尚,建设邻里守望、诚信重礼、勤俭节约的文明乡村。

  一、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以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为抓手,依托农村公益广告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景观建设、文化墙绘创作等,推动核心价值观深入农村、融入群众日常生活生产各方面场景,融入公共文明行为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职业规范,大力开展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加大社会公益宣传,在村的主要出入口、道路沿线、活动广场等重点位置设置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广告牌、文化墙、宣传栏;强化公共政策价值导向,探索建立重大公共政策道德风险评估和纠偏机制。

  二、强化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建设

  逐步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以村为单元,打通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运行机制、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长效机制、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机制,实现基层人员队伍、资金资源、平台载体、项目活动的有效整合。

  三、提倡诚信道德规范

  围绕村风民风和生态文明乡村内涵建设,大力促进农民素质提升。通过开展农民素质培训,培养农民生态文明理念,树立“爱家乡”“护家乡”“建设家乡”的主人翁意识。

  通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挖掘当地独有的特色文化资源,弘扬健康向上的新时代农村风尚。通过开展文艺下乡等业余文化活动,丰富村民的业余文化生活。通过开展“星级美丽家庭”“星级文明户”、文明村、道德模范等创建评选活动,促进农村乡风文明提升。

  第三节 丰富乡村文化生活

  推进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增加优秀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活跃繁荣农村文化市场,为广大群众提供高质量的精神营养。

  一、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巩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成果,扎实提升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推动行政村(社区)“五个有”文化设施的建设和达标升级,并向有条件的村小组(小区)延伸,不断提升公共文化设施的免费开放工作水平;扎实推进以区级图书馆、文化馆为中心的建设,进一步有效整合各级公共文化设施资源;统筹推进全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的综合效能和水平;拓展公共文化服务“互联网+”项目,不断延伸、扩大服务的覆盖面和受益面。

  二、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建立农民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推动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以富有时代感的内容形式,吸引更多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积极推进村镇文化广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各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推动优秀岭南农耕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和合理适度利用,支持“三农”题材文艺创作生产,鼓励文艺工作者推出反映农民生产生活尤其是乡村振兴实践的优秀文艺作品。

  三、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结合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五一”“十一”等时间节点,办好民间“村晚”、民俗文化活动,开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形式多样又具有地方特色的节日民俗、文化娱乐、经典诵读和体育健身活动,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志愿服务活动、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弘扬新时代精神等活动,满足基层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第八章 坚持绿色发展,塑造宜居家园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正确处理农业农村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格局,推进乡村生态振兴;深入落实贯彻广东省委农村环境整治部署:自2018年起,3年取得重大进展、5年见到显著成效、10年实现根本改变。统筹“山水林田湖海”系统治理,做到绿家园、美乡村、促发展“三位一体”,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形成绿色健康生产生活方式,建设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第一节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村庄

  一、强化乡村特色风貌建设

  严格遴选一批具有岭南特色、突出风格风貌、文化底蕴深厚的行政村开展村庄整治建设,突出连线成片打造,彰显滨海风格风貌,示范带动一批周边村庄新农村建设;立足本地资源优势,挖掘人文历史,突出人文、生态、产业等地方特色,保护乡村风貌多样性,建设立足乡土社会、富有地域特色、承载田园乡愁、体现现代文明的美丽乡村。

  以科学规划引领美丽乡村建设,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充分依托当地的风土人情、历史文化、自然条件,按照“实在、实用、实效”的原则,结合农村乡土元素,挖掘特色资源和文化内涵,形成“一村一景”“一村一貌”特色。

  二、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坚持把农村群众生活宜居作为首要任务,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善农村村容村貌;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做好垃圾清理、厕所改造、种树绿化等基础工作,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重点推进“厕所革命”、垃圾污水处理,实行人畜分离、家畜集中圈养、雨污分流建设,推动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全覆盖,推进乡村小流域、河塘清淤整治,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建立健全长效保洁管护机制;优化配置监管力量,将农村重点工业污染源纳入环境监管网格化和“双随机”抽查,推进农村工业企业自我环境管理,到 2020 年全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100%;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理,按照每个自然村不少于1个以上垃圾收集点、1 个以上保洁员标准配备;加快推进生活污水处理,探索推广处理新技术,统筹推进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工作;到 2019年,全区村庄完成“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任务;到 2020年,全部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60%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到 2022年,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重大成果,90%以上村庄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垃圾污水处理、无害化卫生户厕等基础设施基本实现自然村全覆盖,支持有条件的村庄率先创建一批特色精品村。

  坚持“建管并重”,探索政府支持与村民自治、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农村环保设施管理体制,将管理主体、经费保障、人员配备等内容制度化、规范化,确保运行维护长效管理;因地制宜采用政府投入引导、农村集体和农民投入相结合,社会力量积极支持的多元投入方式,开展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项目;依法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加大对农村环保支持力度,财政部门积极统筹各类相关资金,对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给予奖补。

  第二节 严守生态红线管控,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深化美丽乡村清洁先行、清水治污、绿满家园“三大行动”,深入实施乡村山水林田湖海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健全生态系统保护制度,提升乡村自然生态系统功能,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明确乡村人居环境治理奖罚制度,建立乡村环境治理的正面清单、负面清单。

  明确和落实海岸、水岸、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坚决杜绝生态保护红线内新增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加强海岸生态建设,加强红树林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和管理,构建水网连通、景观特色鲜明的湿地公园、红树林公园网络。

  加强对乡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的引导,按干净整洁村、美丽宜居村、特色精品村三个类型引导全区的村庄梯次创建美丽乡村,以特色精品村为模板推进全区的乡村人居环境整治。

  第三节 提升生态资源价值,实现发展保护统一

  一、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对现有生态补偿政策进行对接和整合,在公益林、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河岸河海岸等领域研究制定以地方补偿为主、积极对接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办法,指导生态保护所在地区和受益地区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二、增加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

  充分发挥山、河、湖、林、湿地、海洋岸线、风景区等生态资源的优势,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将乡村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生态经济的优势,为居民提供更多更好的绿色生态产品和服务,促进生态和经济良性循环;实施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连线片创建工程,依托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实施乡村旅游与休闲观光农业提质升级行动,重点推动旅游扶贫重点村、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村、旅游特色小镇提档升级,完善旅游标识标牌、旅游厕所、停车场、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等乡村旅游设施;实施民宿提升行动,引导民宿品牌化发展,研究出台对民宿、农家乐等项目的消防、特种行业经营等领域便利市场准入、事中事后监管的管理制度。


  第九章 构筑新型乡村治理体系和架构

  强化乡村党组织职能,把村庄治理组织结构建设成以党的主张为指导、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保障乡村的振兴有序发展;把服务群众作为鲜明主题,让乡村的发展进步更好惠及于民,不断提升乡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一节 推进乡村组织振兴路径

  完善基层党组织体系,夯实基层基础,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善治格局,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安定有序。

  一、坚持党管农村强化领导核心

  办好农村的事,关键在党,确保党始终成为引领乡村兴旺发达的坚强领导核心;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继承发扬党管农村工作的传统和政治优势,健全党委全面统一领导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落实党委和政府“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要求落地见效。

  全面落实村级重大事项支部提议、“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会议决议和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基层民主决策机制;积极推进设立村级监督委员会,健全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推动完善现代乡村治理体制。

  二、健全乡村党组织体系

  建立健全以党的基层组织为核心、村民自治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各种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为补充的农村组织体系,大力倡导和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负责人的行动,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至2022年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的村占比达80%以上;提倡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制定农村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开展基层党组织达标创优活动。

  建立农村基层组织向党组织报告工作的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党组织讨论决定重要工作的机制,规范村“两委”办事制度;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稳妥有序推进在村民小组(自然村)、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置党组织。

  三、构建乡村民营实体的党建新模式

  积极探索民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的基层党建路径、努力构建非公机构和民营企业党建工作新格局,推动“组织设置一体化、队伍建设科学化、活动开展经常化、保障落实规范化”的“四位一体”民营实体党建工作模式,增强乡村民营实体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推动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齐头并进。

  四、推进领头雁和第一书记工程

  从返乡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转军人、农村致富带头人、大学生村官等群体中培养选拔一批后备干部,引领他们争当推动发展的“领头雁”、振兴乡村的“实干家”、服务群众的“贴心人”。

  发挥好第一书记功用。从区直部门精心选派政治素质优、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健康状况好的干部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实现贫困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全覆盖,让他们在乡村振兴中当好“尖兵”。

  第二节 促进廉政与法治的融合

  加强廉政建设,健全和创新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强化法律权威地位,以德治涵养法治、滋养自治,实现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抓好中央政策落实方面的作用,加强对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农资金拨付、物资调配等工作的监督,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农村基层黑恶势力和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严肃查处发生在惠农资金、征地拆迁、生态环保和农村“三资”管理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严厉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二、深化村民自治实践

  创新和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培育发展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出台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事项指导目录、村(居)民议事决策工作指引;深化民主提事、民主议事、民主理事、民主监事的“四民主工作法”的制度,依托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基层协商格局;稳妥有序推进政经分开改革,探索城中村管理体制机制。推广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民主商议、一事一议”村民协商自治模式,大力推进“村民议事厅”建设。

  三、推进乡村法治建设

  加大农村普法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法律进乡村”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法治素养;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开设法德讲堂,积极引导干部群众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紧密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加强土地征收、承包地流转、生态保护、社会救助、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社会矛盾,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依法明确村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以及各类经营主体的关系,维护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特别法人地位和权利;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基层延伸,创新监管方式,推动执法队伍整合、执法力量下沉,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四、提升乡村德治水平

  发挥道德模范引领作用,深入挖掘农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进行创新,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广泛开展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农民向上向善、尊老爱幼、重义守信、勤俭持家;依托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积极推进农村志愿服务站、志愿服务队伍建设,促进城乡志愿服务有效对接;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广泛开展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评选表彰活动;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传承良好家风家训;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农村基层治理中的独特功能,弘扬公序良俗。以自然村为单位,全面开展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活动,规范村规民约形式、内容和制定程序,明确奖惩约束机制,发挥村规民约批评教育作用,促进农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带动形成德业相劝、过失相规、守望相助、患难相恤的社会风尚;深入推进移风易俗,以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和抵制封建迷信、打击吸毒赌博违法行为为重点,制定“负面清单”,深入开展整治行动;支持以自然村为单位建立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等“四会”制度,大力开展乡村移风易俗运动。

  五、推进平安乡村建设

  建立健全农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制度,完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充分发挥信息化作用打好防范化解乡村社会稳定风险攻坚战;推动综治工作、综合执法、治安防控、市场监管、环境治理向村级延伸;加强乡村出入口、主要道路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构筑乡村公共安全视频防控圈;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扩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范围;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持续开展农村安全隐患治理,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拐骗等违法犯罪;深化“无邪教创建”,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渗透和防范宗教极端思想侵害。

  第三节 厘清基层组织权责清单

  制定基层政府在村(农村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推进农村基层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持续开展农村基层减负工作,集中清理对村级组织考核评比多、创建达标多、 检查督查多等突出问题。


  三编 保障措施

  第十章 持续提升民生保障

  农民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的根本目标。围绕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快补齐农村民生短板,扩宽农民增收渠道,让农民群众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共同走向富裕之路。

  第一节 着力促进农民增收发家致富

  一、强化乡村就业创业服务

  开展扶贫服务对象就业培训需求摸底调查工作,了解掌握农村劳动力及就业培训等情况,提高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加快制定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就业的工作方案;切实开展就业困难人员援助活动,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就业指导、创业指导、政策指导、政策咨询、职业介绍等服务;深化落实贫困家庭技工院校全日制学生建档立卡生活费补助政策,依法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子女义务教育问题。

  二、完善就业创业支持政策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主动举办各类招聘活动,为求职者和企业提供专业服务,促进人力资源市场线上线下多元化、定制化、专业化发展,重点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鼓励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深入挖掘市场需求量大、服务性强、就业灵活、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接纳性强的职业开展技能培训。

  第二节 统筹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一、推动健康乡村建设发展

  推进村卫生站公建规范化建设,到2020年基本实现村建有公建规范化村卫生站并投入使用;完善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二、推进城乡居民社保制度全覆盖

  加快推进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效衔接,不断完善农村社保经办服务,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加强社会保险帮扶,对贫困人口、弱势群体等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基本养老保险的,按不低于最低缴费标准代缴部分养老保险费,争取全额代缴。

  三、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

  聚力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科学规划和推进养老院、养老所建设,完善各项设备设施人员供给;扩展丰富适合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生活,完善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康养、精神慰藉等配套服务。

  四、实施城乡社会关爱工程

  推进乡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居家、社区和互助式养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三留守”人员关爱行动,建立健全农村“三留守”人员基础信息台账,提供专业化服务,到2020年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制定落实志愿服务条例,大力推动各类志愿服务下乡。

  四、加强农村防灾能力建设

  有计划地开展农村防灾减灾救灾教育,提升农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农村防灾减灾救灾的预测预警能力建设,构筑全体村民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文化氛围;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建设平安乡村。

  第三节 提高医疗公共服务支持力度

  加强乡村医生和基层医生队伍建设,积极解决乡村医生后备人才不足问题;全面落实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乡村医生纳入补助人员范围,提高基层卫生人员的积极性;做好乡村妇幼卫生监测、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全面规范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行家庭医生签约、门诊统筹签约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签约“三约合一”,明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的收费价格。积极探索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整合养老和医疗两方面资源,打造集养老护理、医疗康复于一体的托老中心,为高新区乡村老人提供持续性、针对性的医疗、养老服务,满足社会多层次养老需求。


  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各级政府切实履行职责,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强大合力,建立和落实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机制,有序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强化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主体责任,要把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原则体现到各个方面;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成立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区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区直各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出台行动计划、制定政策措施。

  第二节 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和使用,建设政治强、本领硬、作风实的“三农”工作队伍;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抓好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集中培训,提高村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三节 坚持规划引领

  坚持规划引领,按照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理念,编制区域和专项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建立规划实施工作推进机制,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协调,强化规划对乡村振兴的引领作用。

  第四节 加强法治保障

  运用法治思维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严格执行现行涉农法律法规,在规划编制、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提高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市场监管,规范乡村市场程序,有效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第五节 强化人才支撑

  乡村振兴重在“扶智”和“扶技”,乡村人才是乡村振兴的根本支撑和保障;离开了人才,乡村振兴就难以实现。强化乡村振兴的人才支撑和保障,确实需要建立切实可行的乡村振兴人才保障和激励机制。一是要加强乡村干部队伍建设,把编制、职称、经济待遇等资源优先向农村倾斜,把到农村一线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形成人才向农村流动的用人导向,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稳定工作队伍;二是要建立和完善农技人员服务三农的支持政策和保障制度,鼓励农业院校大学毕业生、农技人员等优秀人才到农村创新创业,从事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工作;三是建立乡村振兴人才正面宣传引导机制,各类媒体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建立良好的机制,促使乡村能引进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

  第六节 营造良好氛围

  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解读党的“三农”政策和乡村振兴战略,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和成功案例,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基层先行先试、开拓创新;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作用,广泛动员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参与乡村振兴,支持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各类组织投身乡村振兴事业,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和智慧,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动乡村振兴结出丰硕成果。

  第七节 深化督查考核

  建立健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责任制,区直各部门每年向区委、区管委会报告乡村振兴进展情况;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把农民增收、耕地保护、绿色发展、人居环境改善、乡风文明、农村和谐稳定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加强乡村振兴财政资金使用监督,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严禁挤占挪用;加强乡村统计工作,定期公布乡村振兴重大进展情况;科学构建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任务和分工,积极推进深入落实。

  四编 图表附录

  一、附表(任务分工和重点项目)

  表1. 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类别

序号

名称

责任单位

重大规划

(6项)

1

全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 - 2022年)

区经发局

2

阳江高新区实施质量兴农战略规划

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农业),区科技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林业)、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海洋渔业)

3

农村公路发展规划

区规建局

4

农村水利治理规划

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水务)

5

农村物流现代化建设规划

区经发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农业)、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区规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和镇供销社、邮政等参与

6

村庄规划和村土地利用规划

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区规建局统筹

重大措施

(44项)

1

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农业),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林业)、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海洋渔业)、平岗农场

2

实施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程

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农业),区科技局

3

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农业),镇供销社

4

实施农业知名品牌创建行动

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农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食药)

5

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引领

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农业),区科技局

6

构建新型乡村助农服务体系

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农业),镇供销社、邮政

7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区经发局、区规建局、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水务)、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林业)、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海洋渔业)、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卫计)

8

连线连片推进乡村旅游

区经发局,区规建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9

系统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区经发局、区规建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农业)、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水务)、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林业)、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海洋渔业)、区财政局

10

培育发展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

区经发局、区规建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林业)

11

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

区党政办(宣传、文明办)

12

加强农村先进文化阵地建设

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区委宣传部、区经发局、新闻中心、区妇联

13

开展移风易俗行动

区党政办(文明办),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民政)、区委政法委(司法)

14

健全乡村党组织体系

区委组织部

15

实施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

区委组织部

16

实施党员先锋工程

区委组织部

17

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文明办、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民政)、区委政法委(司法)

18

激发基层和农民主体作用

区委组织部,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19

建设平安乡村

区委政法委,区编办、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民政)、区委政法委(民政)

20

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

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农业),区人社局、团区委

21

实施乡村专业人才培育工程

区人社局,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区规建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2

推进科技人才下乡

区科技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农业)

23

实施新乡贤返乡工程

区人社局,区委组织部、区党政办(宣传)、区委政法委、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区科技局、区规建局、区新闻中心、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民政)、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卫计)

24

推进农村重大基础设施全覆盖

区规建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水务)、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卫计)、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海洋渔业)分别负责

25

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农业)、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区财政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水务)分别负责

26

加大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水务)

27

全面提升农村生产生活设施水平

区经发局、区科技局、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水务)、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农业)、区安监局、平冈埠场中心供电所分别负责

28

优先发展农村教育

区教育文化体育局,有关部门参与

29

提升乡村法律、医疗、养老、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区委政法委(司法)、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区规建局(卫计)、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水务)分别负责

30

提升城乡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区人社局,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31

实施城乡社会关爱工程

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区团委、区妇联

32

深入推进精准脱贫攻坚

区扶贫办,有关部门参与

33

推进扶贫对口帮扶工作

区扶贫办,区经发局

34

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区监察局,区扶贫办

35

强化规划引领

区经发局、区规建局、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分别负责

36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农业)

37

完善乡村发展用地保障机制

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

38

完善财政投入持续增长机制

区财政局,有关专项资金业务主管部门

39

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机制

区党政办、区财政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农业)、平冈农商行、镇供销社

40

激发社会资金投入

区经发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区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

41

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

区编办,区委组织部、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44

提升领导干部做好“三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45

加强督查考核

区党政办、区委组织部、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区经发局(统计)

46

营造乡村振兴良好氛围

区党政办(宣传)

制定政策文件(21项)

1

制定出台扶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政策

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农业),镇供销社

2

出台促进助农服务综合体系的政策

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农业),镇供销社、邮政

3

制定区民宿管理办法

区经发局(旅游部门)、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区规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

4

出台民宿、农家乐等项目的消防、特种行业经营等领域便利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管理办法

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区规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区经发局(旅游部门)

5

制定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区委宣传部门,区党政办(文明办)

6

制定公布乡村可开发文物建筑资源目录和旅游开发资源目录

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区经发局(旅游部门)分别负责

7

制定农村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

区委组织部

8

制定村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办法、任职资格审查办法、备案管理办法和任期审计办法

区委组织部

9

制定优秀村党组织书记选拔使用实施办法

区委组织部

10

出台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事项指导目录、村(居)民议事决策工作指引、村规民约指引

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民政)区党政办(文明办)

11

制定乡村工匠培训和职称评定办法

区人社局、区规建局

12

制定农村公路条例和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

区规建局、党政办(法制)

13

制定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指导意见

区经发局

14

制定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区人社局

15

制定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

区扶贫办

16

制定引导农民互换并地的激励政策

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农业),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

17

出台加强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理意见

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区规建局分别负责

18

制定整治农村历史违法用地和违建分类处理指引

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区规建局

19

出台落实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区党政办,区财政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镇供销社、平冈农商行

20

制定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的政策

区经发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农业)、区财政局(国资委)、区经发局、区党政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

21

制定国家公职人员返乡服务乡村振兴、选派年轻干部到镇挂职的实施方案

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

  注:各项单位排列第一为牵头单位,其它为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负责的重点任务,结合部门职责,分别制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行动方案。

  表2.乡村产业振兴重大行动与工程

序号

重大行动与工程

项目性质

资金计划(亿元)

资金来源

实施年限

主要内容

负责部门

1

对虾工业化循环水养殖示范项目

新建

0.4

政府资金

企业自有

2015-2018

建设生产车间2个,总建筑面积14000㎡,其中养成池养殖水体18000m³,包括12口池;设备、仓库用房建筑面积800㎡;生化检验室、办公室300㎡;污水沉淀池(处理池)5400㎡;污水过滤池240㎡;研究并熟化大规模精准化养殖废水资源化处理术和水质监控系统。


2

乡村旅游重点发展项目

新建

0.1

政府预算、

企业投资

2018-2022

扶持10个点发展乡村旅游


  表3.乡村人才振兴重大行动与工程

序号

重大行动与工程

项目性质

资金计划(亿元)

资金来源

实施年限

主要内容

负责部门

1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

新建

1

政府预算、

政府项目

2018-2022

1、开实用人才培训
2、建立职业农民人才数据库


2

新乡贤回归创业扶持工程

新建

2

政府预算、政府项目

2018-2022

扶持新乡贤回归创业的基础建设


3

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工程

新建

1

政府预算、政府项目

2018-2022

扶持村民返乡就业创业


4

乡村振兴 巾帼行动工程

新建

1

政府预算、政府项目

2018-2022

扶持农村妇女培训就业创业


  表4.乡村文化振兴重大行动与工程

序号

重大行动与工程

项目性质

资金计划(亿元)

资金来源

实施年限

主要内容

负责部门

1

农民体育健身广场

续建

0.2

区府预算、政府项目、

2018-2022

各村的健身场所


2

村文化服务中心

续建

0.5

区府预算、政府项目

2018-2022

各村的文化中心建设


3

优秀乡土文化遗产发掘行动

续建

0.5

区府预算、

政府项目

2018-2022

古迹、古村文物挖掘保护利用


  表5.乡村生态振兴重大行动与工程

序号

重大行动与工程

项目性质

资金计划(亿元)

资金来源

实施年限

主要内容

负责部门

1

阳江高新区两东海堤除险加固

新建

1

政府资金

2017-2020

海堤除险加固达标。


2

阳江高新区平冈联围涝区

新建

0.5

政府资金

2017-2020

建设排涝设施。


3

阳江高新区漠西联围涝区

新建

0.7

政府资金

2017-2020

建设排涝设施。


4

阳江高新区新冲水闸重建工程

新建

0.3

政府资金

2017-2020

拆除重建。


5

阳江高新区盐洲水闸重建工程

新建

0.2

政府资金

2017-2020

拆除重建。


6

阳江高新区骑鳌水闸重建工程

新建

0.3

政府资金

2017-2020

拆除重建。


7

阳江高新区蒲壳山水闸重建工程

新建

0.3

政府资金

2017-2020

拆除重建。


8

阳江高新区麻蒙河小流域治理

新建

0.1

政府资金

2017-2020

综合治理


9

阳江高新区岗腰河小流域治理

新建

0.1

政府资金

2017-2020

综合治理。


10

阳江高新区银田灌区改造工程


0.2

政府资金

2017-2020

灌区改造。


  表6.乡村组织振兴重大行动与工程

序号

重大行动与工程

项目性质

资金计划(百万元)

资金来源

实施年限

主要内容

负责部门

1

头雁工程行动

续建

2

区府预算、政府项目

2018-2022

镇村书记的轮训


2

南粤党员先锋工程

续建

2

区府预算、政府项目

2018-2022

优秀党员的表彰



  二、征求意见汇总

  阳江高新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征求意见表(第一次)

  征求意见时间:2019年5月

序号

单位

意见或建议

采纳情况

1

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1、建议修改专栏1 振兴指标:高标准农田面积,改为2017年年基准0.32万亩、2020、2022年目标值分别为1.32、1.79万亩,增加1.47万亩,

采纳

2

2、建议修改专栏1 振兴指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2020年达100%。

采纳

3

3、建议修改“第三章 规划意义与基础第二节”中的内容,“全区颁发经营权证15,415本,颁证率84.14%”,修改为“全区颁发经营权证17,784本,颁证率97.18%”。

采纳

4

4、建议对“第三章 规划意义与基础 第三节:存在问题”中,删除“五是农业面源较污染严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仍较差,存在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及农业径流污染问题,缺乏完善的人畜粪尿收集和处理系统,水库和灌渠水质较差”,修改为“五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存在薄弱环节,污水处理设施尚未完善 ”。

采纳

5

5、删除“第五章 依托区位优势,振兴都市农业”中的第六节 重构“农业+”产业,培育新型业态的内容:“四、全力打造平冈温泉度假村”

采纳

6

6、删除“第六章筑巢引凤,推进人才引贤培育中的第二节 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工程”中的内容:“力争到2022年,基本实现50岁以下从业人员全员培训”,改为“力争到2022年,对全区有意愿参加培训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采纳

7

7、对附录:表1.阳江高新区“十三五”规划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中,一系列指标的质疑。

高新区十三五规划社会发展主要指标,是拟作为本规划的参考和依据;高新区十三五规划是上位文件(指标),不在本规划讨论和修改的范畴,为了不引起规划间冲突,删除该表格。

8

8、对“表6.乡村生态振兴重大行动与工程”的实施时间的讨论。

接受,把实施时间灵活定为2017-2022

9

阳江环保局高新分局

对附录:表1.阳江高新区“十三五”规划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中,排放污染物指标的质疑。

删除该表,理由同序号7。

10

区科技局

1、增加“发展乡村特色产业业态”章节

“增加特色新业态”在第五章已有详细的论述,根据科技局意见做了新的修改和补充。

11

2、增加“实施科技人才下乡工程”章节

在“第六章筑巢引凤,推进人才引贤培育”增加了“第四节 全力实施科技人才下乡工程”。

12

3、增加“加强乡村振兴人才保障”章节

在“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增加了“第五节 强化人才支撑”。

13

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无意见。


14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意见。


15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无意见。


16

区社会管理和综合治理局

无意见。


17

阳江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

无意见。


18

区财政局

无意见。


19

阳江公安局高新分局

无意见。



  阳江高新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征求意见表(第二次)

  征求意见时间:2019年7月

序号

单位

意见或建议

采纳情况

1

区经发局

1、贯彻市委焦兰生书记指示,把广东省赴浙江学习考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的精神融入规划中。

2、修改责任单位名称:区发展改革局修改为区经发局,阳江市工商局高新分局修改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区环保分局修改为“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3、修正“经济指标稳步增长”指标数据。

1、采纳。修改点:1.1把省委人居环境综合整治10年战略阶段部署写进第八章(42页);1.2、增加政府、农民、社会力量多元筹资开展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路径(43页);1.3增加了三个梯次创建美丽乡村、榜样引导的措施(44页);1.4提出了建立乡村环境治理的正面清单、负面清单的措施(44页)。

2、采纳。已修改。

3、采纳。已修改。

2

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意见。


3

区社会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无意见。


4

阳江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

无意见。


5

区规划建设和交通局

无意见。


6

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无意见。


7

区纪检

无意见。



  三、名词解释

  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统称“三品一标”。

  三权分置:宅基地“三权分置”是所有权归村集体,资格权归农户,使用权则放活;农地“三权分置”是在坚持农地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在农户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分解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分置并行。

  雪亮工程:是以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为指挥平台、以综治信息化为支撑、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为重点的“群众性治安防控工程”。

  田园综合体:田园综合体是以农业、农村用地为载体,融合“生产、生活、生态”功能,集农业全产业链目标的整合、农业科技体系的支撑、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优化、多种类型农业园区的结合、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区域经济发展的新型复合载体。

  三清三拆三整治:“三清”,即清理村巷道及生产工具、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清理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杂草杂物、积存垃圾,清理沟渠池塘溪河淤泥、漂浮物和障碍物;“三拆”即拆除旧房危房、废弃猪牛栏及露天厕所,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非法违规广告、招牌等;“三整治”主要是整治垃圾、生活污水及水体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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