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灭火救援应急响应联动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灭火救援应急响应联动预案》的通知
区直机关单位、平冈镇政府、市驻区有关单位:
《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灭火救援应急响应联动预案》已经向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消防救援大队反映。
附件: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灭火救援应急响应联动预案的通知
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管委会(代章)
2026年4月25日
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灭火救援
应急响应联动预案
1总 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应对火灾或应急救援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火灾或应急救援事故,能快速有效地做好战勤保障工作,并迅速联动社会救援力量,整合社会救援资源,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优势,及时、高效、有序地控制灾害发展,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维护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火警和应急救援分级规定》(GA/T1340-2016)、《阳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阳府函〔2017〕333号)、《阳江市灭火救援应急响应联动预案的通知》(阳府函〔2020〕226号)等相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1)各种人为或其他因素引发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大或经济损失大、政治影响大、社会反应强烈的重特大火灾和事故。
(2)重点单位或重要场所发生严重威胁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燃烧或爆炸起火事故。
(3)有大量人员被困,且救援难度大、救援时间较长的灭火救援行动。
(4)在时间上或空间上失去控制,有可能导致其他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灾害。
(5)需要启动《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灭火救援应急响应联动预案》进行处置的火灾救援行动。
1.4处置原则
(1)政府领导,部门参与。所有救援力量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群策群力进行处置。
(2)统一指挥,协调配合。在灭火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下,各单位互相配合,协同作战。
(3)逐级负责,妥善处置。灾害事故处置在各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行逐级负责制,并根据灾害事故现场情况,积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严格控制事态发展,尽量避免人员伤亡。
2组织指挥
2.1组织机构
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管委会成立灭火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事故处置工作。
总指挥:区管委会主任
副总指挥: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区消防救援大队主要领导。
成员:区党建办、平冈镇政府、区建设执法局、区财政国资局、区社会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大队、平冈供电所、阳江电信高新分公司、阳江市高新自来水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区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和指挥本级预案处置的重特大火灾和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区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灭火和救援;确定总体灭火和救援决策行动方案,下达灭火和救援指令,并根据灾情变化,适时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
区指挥部下设应急联动调度中心(以下简称区指挥中心)与办公室。应急联动调度中心设在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托现有指挥架构组成,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灭火救援现场实际需要向区指挥部报告,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调度成员单位联动力量到场。
办公室设在区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区消防救援大队主要领导担任。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区灭火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并提出处置建议报送区指挥部;联合有关专家成立应急灭火救援专家组,为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组织各成员单位和灭火救援专家组成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2.2职责
(1)负责指导灭火救援指挥部开展工作。
(2)分析、研判火灾发展态势,提出应对措施,指挥、协调各地、各有关单位参与灭火救援行动。
(3)启动或终止本预案。
(4)按照有关规定,商请调度驻地解放军、武警部队以及民兵预备役部队参与灭火救援行动。
(5)每季度组织各成员单位和灭火救援专家组成员召开联席会议。
2.3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1)区党建办:负责报道灾害现场情况和新闻发布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2)平冈镇政府: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做好或协助做好辖区火灾或应急救援事故处置工作,做好油料、食品、饮用水等物资保障工作。
(3)区建设执法局:负责协调建筑专家对事故建筑结构进行评估;协调调动专业人员和破拆装备参加特种救援工作,完成指挥部交给的其它任务;负责协调公交车辆、危化品槽车、货车等车辆,确保人员、危化品、贵重机要物件的疏散和转移;负责协调挖掘机、推土机、铲车、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确保提升火灾或应急救援事故处置效率;负责协调燃气公司为灾害灭火救援现场用水和抢修工作提供有利条件。做好火灾或应急救援事故处置时协调市政洒水车辆,及时提供运水、供水等相关人力、物力支持,并安排相应的岗位值班人员及相应车辆驾驶员,保证能随时出动;道路设施受损时,应当迅速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确保道路畅通;负责提供地下供气的管道和地上建筑平面图纸等相关资料,完成指挥部交给的其他任务。
(4)区财政国资局:负责救援现场的资金保障,负责协调应急费用的资金保障;负责救援后期人员安置、物资供给的费用保障。
(5)区社会事务局: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进行医疗救护和灾害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协调相关单位调集应急救援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受灾害危害的受灾群众和财产的转移;做好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提供必要的生活救助;负责与市自来水公司高新区分公司协调做好火灾或应急救援事故处置用水供应保障工作;对经救助后仍存在生活困难且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受灾群众提供临时救助。
(6)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置,组织协调调动企业专业队伍参与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工作,参与对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对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提供必要的生活救助。
(7)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负责协调、指挥公安警力参与灾害事故的紧急处置;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部门对灾害事故的侦察和防范工作;维持灾害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负责向上级公安机关汇报情况和落实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部署;负责因灾害事故引发的涉稳、涉访等情报信息的收集;负责放火、纵火等刑事案件调查;负责现场参战的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各警种之间的通信组网,保证通信畅通。
(8)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委托有资质单位,利用相关技术对灾害事故现场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对灾害事故现场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确定危险区域范围和分析有毒(害)物质的成份,调查其产生源,提出有毒(害)物质可能对人员和环境造成次生灾害防治的建议报告,并负责对灾害事故救援中可能导致的水体、土壤、空气等次生污染事故进行控制和处置。
(9)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对特种设备方面的火灾灾害进行分析、论证,为指挥决策提供依据,灭火救援指挥部提供现场所需特种设备资源的信息。
(10)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所有消防救援力量和专职消防队承担灭火救援工作;指挥消防救援队伍参加灭火救援事故的紧急处置;组织力量对急、难、险、重任务进行突击和攻坚;负责火灾或应急救援事故战斗力量的现场通信组网,保证现场通信联络畅通;负责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完成指挥部交给的其他任务。
(11)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新大队:根据需要对事发现场及相关通道实施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灭火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12)平冈供电所:负责对灾害事故现场和周围的电力管制,根据指挥部的要求或需要输送或切断电源。
(13)阳江电信高新分公司:负责协调火灾或应急救援事故现场应急通信保障,保证灾情信息和救援调度命令传递及时、准确;紧急情况下,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应急救援指挥调度联络畅通。
(14)市高新自来水有限公司:负责提供地下供水的管道和地上建筑平面图纸等相关资料,完成指挥部交给的其他任务。
2.4现场指挥
本预案启动时,区指挥部要在灾害事故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区指挥部总指挥(或总指挥授权的人员)担任。
3灾害等级划分
参照《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灭火救援应急响应联动预案的通知》执行。
4处置程序
参照《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灭火救援应急响应联动预案的通知》执行。
5灭火救援行动注意事项
参照《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灭火救援应急响应联动预案的通知》执行。
6善后处置
参照《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灭火救援应急响应联动预案的通知》执行。
7监督管理
参照《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灭火救援应急响应联动预案的通知》执行。
8附则
本预案经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管委会批准后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粤公网安备 44174302000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