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行动普法微课堂——互联网购销危险化学品需要注意的问题(第三期)

来源:阳江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 发布日期:2023-08-03 13:17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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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常见的危险化学品包括:氨水、双氧水、1,5-戊二醛、无水酒精、乙草胺、百草枯、溴敌隆、溴鼠灵、杀鼠灵、木醇(木精)、苛性钠(烧碱)、三氮化钠、山奈钾、液氯(氯气)等。

  互联网购销危险化学品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获证方可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也要求,依法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业务经营许可或备案后,才能在相应网站发布危险化学品销售信息。

  2.显著公示证照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规定从事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的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等。

  3.看清促销条款。消费者通过互联网购买危险化学品前要“擦亮”眼睛,看清隐藏的条款中有没有排除、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规定,确认商品是否属于“七天无理由退货”和“三包”的范围,以免选购后的利益受损。

  4.朋友圈购物需防范。尽量不要通过微信好友、微信群、QQ群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以防上当受骗或售后无法保障。

  5.平台应强化审核报告制度。互联网平台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销售商品或服务信息内容的审核,不得为平台内经营者提供危险化学品销售信息发布服务。及时清理处置违法违规发布的危险化学品销售信息和违法广告宣传,保存有关记录,及时报告属地主管部门。

  6.严禁虚假宣传和发布违法广告。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服务信息,杜绝虚假宣传、低俗广告,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7.留存凭证以便日后维权。消费者在网络上进行消费时,应妥善保存促销活动截图、商品宣传图片、商品订单页面、聊天记录等购物凭证。一旦出现消费纠纷,若与经营者协商不成,可向平台客服投诉,或拨打12345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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