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文体卫生局关于开展2016年新版 文化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的通知
教育文体卫生局关于开展2016年新版 文化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的通知
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我区文化市场的经营管理,优化文化市场经营秩序,根据《行政许可法》、《广东省文化厅转发文化部关于启用新版文化市场经营许可证的通知》(粤文市〔2016〕74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经研究决定对全区文化经营单位开展新版文化经营许可证换发审核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换证范围
本辖区内,经文化部门核发仍在使用的旧版文化经营许可证,包括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及演出、艺术品经营项目,均应当参加新版文化经营许可证换发审核工作。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要求的予以换发新版文化经营许可证;对在经营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消防、环保或信息网络安全等不能达到要求的单位一律不得换发新版文化经营许可证。
二、换证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至2017年3月30日前。逾期不参加换证的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我局将按照《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三、换证提交的材料
(一)网络文化经营单位。
1、换证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上年度基本经营情况或业绩,如营业额、利润等);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换证登记表》;
3、原《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6、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附经营场所应急疏散图);
7、公安部门信息网络安全批准文件;
8、非法人办理换证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二)娱乐经营单位。
1、换证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上年度基本经营情况或业绩,如营业额、利润等);
2、填写《娱乐经营许可证换证登记表》;
3、《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6、环保部门出具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的文件;
7、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附经营场所应急疏散图);
8、非法人办理换证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四、换证的要求
1、根据文化部审批平台的要求,提交的所有纸质版材料(1-5项)请自行扫描为PDF格式文件,保存在u盘中,在现场提交纸质版材料时统一提交扫描文件。所有复印件均使用A4纸复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2、认真准备换证材料,并于2016年12月30日前报阳江高新区教育文体卫生局,联系人:黄志勤,联系电话:3833239,电子信箱:wtb3833239@163.com
3、加强安全管理,查找各种隐患,确保不出现安全事件和违规经营行为;
4、强化文明经营意识,提高文明程度,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为本年度的文明创建打好基础。
五、换证的程序
1、各经营单位写出换证申请,填写相关登记表并携带所需提交的材料,报区教育文体卫生局。
2、根据业主提供的材料由文化行政部门组成两人以上的审查小组进行初审,并经过现场勘察核对,提出换证意见,不符合条件的进行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条件的不予换取新证。
3、文化行政部门根据审核情况填写换发许可证意见,审核合格的换发新版文化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换发。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经营单位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
4、变更经营地址、经营范围、经营项目或法定代表人的,应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办理文化经营许可证。
阳江高新区教育文体卫生局
2016年9月30日

粤公网安备 44174302000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