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珠三角帮扶市(深圳市)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阳高财农〔2022〕19号】

来源:阳江高新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2-12-08 10:39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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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根据市财政局阳财农〔2022〕38号文精神,现将2022年珠三角帮扶市(深圳市)驻镇帮镇扶村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资金采取直达方式下达到镇。此项资金收入列2021年度“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按照实际用途列“213农林水支出”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由镇政府统筹实施,按照《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粤财农〔2021〕126号)有关规定统筹用于相关涉农项目,纳入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

  二、按季度将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报送区财政局,管好用好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确保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附件:2022年珠三角帮扶市(深圳市)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安排表.xlsx



  阳江高新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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