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报告的公告送达

来源: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 发布日期:2025-08-07 16:55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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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8月6日,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收到广州汇标检测技术中心出具的关于广州千云流川食品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生产的柠檬酸辣鸡爪检验报告(No:ZFO250702255),该检验报告的检验结论显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 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依法对广州千云流川食品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进行上述检验报告的送达,送达现场发现该公司生产设备及办公设备已搬清空,通过许可登记的联系方式未能联系到该公司法人及相关人员,无法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检验报告等文书。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现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检验报告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检验结论有异议,可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组织实施监督抽检的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认可检验结果;逾期未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放弃复检权利。

  联系人:王璐璐   联系电话:0662-3830238

  特此公告。

  附件:1.检验报告.pdf

             2.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pdf

             3.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pdf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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