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高新区明阳风机装备制造整机项目改扩建工程

来源:广东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9-08-05 09:45 浏览量:- 【字体:
转载分享:

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阳江高新区明阳风机装备制造整机项目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阳江高新区明阳风机装备制造整机项目改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阳江市高新区港口工业园锦绣路北边

项目性质:扩建

总投资:1000万元  

项目内容:本项目(改扩建项目用地面积11728.072 m2建筑面积11728.072 m2本项目主要利用现有项目规划的仓库作为本改扩建项目的生产车间,不新增占地和建筑物,同时企业在不改变现有项目的设备数量和布局以及产能的情况下,对项目的建筑面积进行了调整,厂房总建筑面积由81059 m2变为68084.42m2。改扩建项目完成后,全厂占地面积仍为156852.7m2,建筑面积68084.42m2改扩建项目主要对阳江高新区明阳风机装备制造叶片项目生产的风机叶片进行修型、打磨、打孔、喷/滚漆、烘干等加工,年加工风机叶片230690)。

现有项目(明阳风机装备制造整机项目)用地面积156852.7m2,建筑面积81059.00m2。项目新建总装厂房1栋、生产用房(办公、研发用途)1栋、宿舍楼1栋以及门卫室。项目主要从事于风力发电机的组装,预计年产5.5MW--12MW风力发电机300套。

现有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厨房污水经隔油沉砂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三级标准排入市政管网,进入高新区临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现有项目产生少量有机废气和厨房油烟、火烟废气。少量有机废气由于不集中的特点,无法收集处理,采用强车间通风稀释后,对环境影响很小。食堂油烟、火烟经过油烟净化设施净化处理后通过食堂厨房外置1根排气筒通过屋顶排放。项目产生的油烟、火烟不会对周围空气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现有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交由物质回收公司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现有项目噪声治理采取了合理布局、对设备进行减震降噪处理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知远            联系电话:13928144122  邮箱:yj3332311@163.com

联系地址:阳江市高新区港口工业园锦绣路

 三、环评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1的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本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反馈建设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突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广东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985日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项目名称

阳江高新区明阳风机装备制造整机项目改扩建工程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经常居住地址

                         县(区、市)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村民组(小区)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单位名称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地    

                         县(区、市)
        乡(镇、街道)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