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临港污水处理厂和环镍合金道路项目环评审批工作会议纪要

来源:阳江高新区广播电视中心 发布日期:2015-04-22 15:02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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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1日,区管委会关雄兵副主任在管委会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临港污水处理厂和港口环镍合金道路项目环评报批会议。这两个项目由区环保分局牵头负责落实。纪要如下:

一、关于临港污水处理厂环评报批问题

(一)统一项目环评文件编写业主。阳江市一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于2010113日与阳江高新区规建局签订合同,编写《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根据区管委会决定阳江港开发总公司负责,区规建局201188日出份说明,项目于201171日通过专家技术评审会(建设单位为阳江港开发总公司);201199日取得阳江市环境技术中心出具《关于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评估意见的函》(阳环技〔2011131号),阳江港开发总公司于2011728日出该项目变更的说明,建设单位为阳江高新区阳江港建设指挥部,又根据区管委会决定,2014327日确定建设单位为阳江港开发总公司

取得阳江市环境技术中心出具《关于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评估意见的函》建设单位为阳江港开发总公司,但已编写完成的临港污水处理厂环评报告书(报批稿)的建设单位为阳江高新区阳江港建设指挥部,现在目前重新明确的建设单位为阳江港开发总公司名称不一致,需修改为阳江港开发总公司。经会议协商,由区环保分局督促阳江市一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于201446日前修改完成。

(二)办理排污点确认手续。第一方案设在前涌河出海口。根据《阳江市环境保护规划纲要》及《关于广东阳江港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粤环审〔2008506号)要求,临港污水排污口设在前涌河出海口,因此需办理排污口的用海手续。经会议协商,由阳江港开发总公司提出申请,经区规建局、农村事务局审核后,由区农村事务局协调市海洋主管部门,于20144月底前取得市海洋主管部门的用海手续。

第二方案设在三丫河口。若污水排污口在前涌河出海口的用海手续无法办理,则需在三丫河设置排污口。会议商定由区农村事务局与区规建局共同明确临港工业园的水网规划,明确三丫河为类水质排洪河,不属于饮用水保护区域。由阳江港开发总公司向区规建局和区农村事务局提出申请,由区农村事务局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办理临港污水处理厂在三丫河设置排污口的批复。

(三)重新组织环境现状监测。本项目环境现状监测于2011117日完成,数据已超过3年期限,需重新由阳江市一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组织监测提供最新的数据。

二、关于临港环镍合金道路工程环评报批问题

(一)市环境保护局业务评审会已同意临港环镍合金道路工程项目无需更改名称。

(二)港口工业园作为临港环镍合金道路工程业主单位,已于20143月底前将相关申请用海审批手续的材料送至市海洋与渔业局海域管理科。下一步,由区农村事务局会同港口工业园与市海洋与渔业局沟通联系,争取20144月中旬取得由市海洋与渔业局出具的支持意见,交区环保分局,争取在20145月初取得市环境保护部门的环评批复。

参加会议人员:关雄兵;

区规划建设与交通局许世满,区农村事务局阮广渊、谭祥捷,阳江港开发总公司司徒奕彪、朱庆伟,区环保分局温雄、梁显敏、曾昭帮、林良斌,阳江市一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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