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龙科技(阳江)有限公司缠绕膜机机架生产建设项目审批后的公告

来源:阳江高新区广播电视中心 发布日期:2015-09-28 10:42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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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

建设内容、规模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审批结果

批复文件

昌龙科技(阳江)有限公司缠绕膜机机架生产建设项目

昌龙科技(阳江)有限公司

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园科技五路南边

该项目位于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园科技五路南边,昌龙科技(阳江)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12月30日取得《关于昌龙科技(阳江)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阳环高建审〔2014〕12号)。本项目是昌龙科技(阳江)有限公司扩建缠绕膜机机架生产建设项目,拟在昌龙科技(阳江)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建成的车间C东侧金属加工车间内扩建缠绕膜机机架生产建设项目,主要是生产缠绕膜机机架,年产缠绕膜机机架60套。车间C占地面积5544㎡,建筑面积5544㎡,为1层高钢架结构。金属加工车间占地面积约380㎡,建筑面积约380㎡。本项目主要以槽钢、互通管,冷轧板,A3钢板等为原材料,氧气、低碳钢焊条和PU自干环保漆等为辅材,经过氧割、焊接、打磨、表处喷油和装配等工序生产不同型号的缠绕膜机机架,年产缠绕膜机机架60套。项目使用主要生产设备有保焊机(电焊机)2台和打磨机(手动)1台,环保治理设备为废气处理箱(活性炭)1个。本项目一年工作日为300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项目预雇员工7人在厂内食宿。项目总投资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

2015-6-15


阳环高建审〔2015〕7号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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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环保局或阳江高新区管委会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