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江高新区鑫恒五金厂五金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来源:阳江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分局 发布日期:2018-11-27 15:21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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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阳江高新区鑫恒五金厂五金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2月3),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阳江市环保局高新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区(平海公司对面)中德大楼二楼,邮编:529535  

 联系电话:0662-3826213,传真:0662-38261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阳江高新区鑫恒五金厂五金制品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阳江高新区鑫恒五金厂

建设地点

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园科技四路北边地段

环评机构

河北洁源安评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阳江市高新区鑫恒五金厂位于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园科技四路北边地段东经111.8860°,北纬21.8117°项目占地面积4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1座生产厂房(一层),其中包括:剪板开料区域、冲压区域、抛光区域、焊接区域、清洗区域、包装区域。并配套一间办公室等。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五金制品生产,其中:生产烟灰缸、纸巾盒等五金制品,年产100万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厂房为租赁阳江伟鸿工贸有限公司的厂房,厂房配套设施较为完善,无需土建和装修,企业只需搬运生产设备进厂即可,对周围环境无产生较大影响。故本环评对施工期不做分析。

2、运营后,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机械设备的冷却用水、打砂抛光粉尘处理系统的废水、清洗工件废水厂区员工的生活污水。机械设备的冷却用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打砂抛光粉尘处理系统的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回用,不外排项目在生产五金制品过程中需对焊接后的产品表面进行清洗,污染物主要为SS产品经过除蜡水和清水两次清洗,除蜡水的消耗是由于清洗过程除蜡水附着在产品表面带出,因此项目应根据除蜡水消耗情况及时补充除蜡水。而清洗废水经过隔油隔渣、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中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以及阳江市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要求排入污水管网,最终排入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活污水主要为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污水。员工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CODcrBOD5SSNH3-N等。一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二时段三级标准以及阳江市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要求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项目工件经冲压成型后表面需通过手动抛光机或自动抛光机等机械进行表面打磨,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金属粉,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本环评建议项目要落实措施对这些金属粉尘采用沉降室、喷淋除尘处理。经此措施处理后通过通过15烟囱高空排放(如果达不到15米高空排放,其排放速率按外推计算结果的50%执行),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项目在焊接工序过程中会产生焊接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焊接废气呈无组织的形式排放。本项目焊接工序均在厂房内进行,项目应加强通风排气,员工焊接时应佩戴口罩及做好防护措施,安全操作。由于车间通风较好,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

4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生产时生产设备运作产生的机械噪声通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对噪声源采取距离衰减、隔声、消声和减震等综合治理措施,产生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一般生产固废: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开料工序及冲压工序产生的钢材边角料,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渣,打砂抛光工序和清洗工序产生的沉淀污泥,包装车间产生的少量包装废料,分类收集后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废矿物油:该项目在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矿物油,该废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编号为HW08号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必须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规定对其统一收集贮存,建议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矿物油空桶: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矿物油为桶装,会产生一定量的废矿物油空桶,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废矿物油空桶属于危险物(编号HW49: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气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建议建设单位集中收集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含油废抹布:生产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操作人员会使用抹布对其表面进行擦拭,使用一段时间后需定期更换,含油废抹布属于危险固废HW49,编号为900-041-49。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生活垃圾:该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主要来自工作人员,产生的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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