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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来源:阳江高新区广播电视中心 发布日期:2016-05-04 10:29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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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及违法条款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阳高综执罚[2016]4号

关芬结经营兽药残留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关芬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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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经营兽药残留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五万元(¥50000.00)整。

主动履行。2016年4月20日

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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