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阳江高新区平冈镇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号:219170210004)因符合法定终止事由,决定停业,公告不再受理新的业务,请本所债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本所清算组申报债权。在上述期限未申报债权的,不列入清算范围。清算结束后,本所将依法向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履行司法行政机关职能的部门申请注销。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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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高新区平冈镇基层法律服务所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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