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高新区农村事务局权责清单
阳江高新区农村事务局权责清单
| 序号 | 部门 | 类别 | 项目名称 | 编码 | 处罚总类 | 实施依据 | 审批对象 | 其他共同部门审批 | 备注 |
| 3 | 农村局 | 行政许可(14项) | 1 | 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 | 699747422010000144417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修正)第十一条。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 | |||
| 2 | 水产种苗生产许可审批 | 699747422010000244417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04年修正)第十六条、第四十四条。 2.《水产苗种管理办法》(2005年) 第十一条。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 | ||||||
| 3 | 婚前医学检查技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核发 | 699747422010000344417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009年修正)第三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01年国务院令308号)第三十五条。 3.《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2010年修正)第五条。 |
医疗保健机构 | 无 | |||||
| 4 | 婚前医学检查技术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核发 | 699747422010000444417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009年修正)第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01年国务院令308号)第三十五条。 |
个人 | 无 | |||||
| 5 | 设区的市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审批和校验 | 69974742201000054441702 |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8号)第一十八条。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2001年国家计生委令第5号)第二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 号)。 |
事业单位、 企业 | 无 | |||||
| 6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核发 | 69974742201000064441702 |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8号)第二十九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08项。 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1年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6号)第三十三 条。 |
个人 | 无 | |||||
| 7 | 医师执业证书核发 | 699747422010068444417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第十三条。 | 个人 | 无 | |||||
| 8 | 执业医师申请个体行医审批 | 699747422010000744417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9年)第十九条。 |
个人 | 无 | |||||
| 9 |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 69974742201000084441702 | ||||||||
| 10 | 建设工程征用、占用林地审核(含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 69974742201000094441702 | ||||||||
| 11 | 林权证核发 | 69974742201000104441702 | ||||||||
| 12 |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 699747422010020044417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5年修订)第四十四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 无 | |||||
| 13 | 地名命名、更名核准 | 69974742201001954441702 | 《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2007年9月30日公布)第二十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 无 | |||||
| 14 | 公开出版的全市性地名图、地名图册、地名图集审核 | 69974742201000114441702 | 《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2007年9月30日公布)第二十八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 无 | |||||
| 行政检查(59项) | 1 | 无居民海岛保护、合理利用情况和海岛周边海域生态系统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 699747422060001244417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2009年施行)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二条。 | ||||||
| 2 | 渔业安全生产监管 | 699747422060001344417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施行)第九条。 2.《广东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2011年)第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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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水产苗种监督管理 | 69974742206000144441702 | 《广东省渔业管理条例》(2003年)第十九条。 | |||||||
| 4 | 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699747422060001544417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九条。 | |||||||
| 5 | 传染病防治监管检查 | 699747422060001644417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年修正)第五十三条。 | |||||||
| 6 | 艾滋病防治检查 | 69974742206000174441702 | 《艾滋病防治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57号)第四条。 | |||||||
| 7 | 对性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69974742206000184441702 | 《性病防治管理办法》(2012年卫生部令第89号)第四十条。 | |||||||
| 8 | 对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免疫规划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69974742206000194441702 |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2005年国务院令第434号)第一条。 | |||||||
| 9 | 传染病监督管理 | 69974742206000204441702 | 《消毒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令第27号)第三十九条。 | |||||||
| 10 | 广东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 | 69974742206000214441702 |
1.《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决定》(粤发〔2013〕11号)。 2.《广东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粤府函〔2014〕19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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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保护发展古树名木工作检查 | 69974742206000224441702 | 《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加强保护古树名木工作的决定》(全绿字〔1996〕7号)。 | |||||||
| 12 | 检查验收义务植树完成情况 | 69974742206000234441702 | 《广东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2003年)第十一条。 | |||||||
| 13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施药和除治作业检查 | 69974742206000244441702 |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1989年国务院令第46号)第十六条。 | |||||||
| 14 | 林木种苗检查 | 699747422060002544417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六号。 2.《林木种苗工程管理办法》(林场发〔2011〕531号)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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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营造林质量检查 | 69974742206000264441702 | 《造林质量管理暂行办法》(林造发﹝2002﹞92号)第四十二条。 | |||||||
| 16 | 良种补贴检查 | 69974742206000274441702 |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4﹞9号)第十八条。 | |||||||
| 17 | 各项建设工程占用、征用林地监督检查 | 699747422060002844417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第十条。 2.《占用征用林地检查技术方案》(资监函〔2010〕24号)(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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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执行国家的林业植物检疫任务 | 69974742206000294441702 |
1.《植物检疫条例》(1992年国务院令第98号修订)第三条。 2.《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2011年国家林业局令第26号修改)第二条。 3.《广东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2001年)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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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进行勘验、检查 | 69974742206000304441702 | 《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1996年林业部令第8号)第二十九条。 | |||||||
| 20 | 监督管理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 | 6997474220600031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6号) | |||||||
| 21 | 监督管理林业基金 | 6997474220600032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6号) | |||||||
| 22 | 森林生态补偿落实情况检查监督 | 699747422060003344417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改)第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第十五条。 3.《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1997年修改)第七条。 4.《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办法》(2010年粤府令第153号修改)第七条。 5.《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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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 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建设检查监督 | 69974742206000344441702 |
1. 《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决定》(粤发〔2013〕11号)第三点。 2.《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林〔2013〕13号)(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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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 生态公益林管护情况监督 | 69974742206000354441702 |
1.《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6号) 2.《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办法》(1998年府令第48号)第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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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 生态公益林经营监督 | 699747422060003644417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09年修改)第十一条 2.《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林地林木流转管理的实施办法》(粤林〔2010〕187号)第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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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 林木采伐的监督检查 | 699747422060003744417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改)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 |||||||
| 27 | 林地林木流转管理及产权流转交易监管 | 6997474220600038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6号) | |||||||
| 28 | 林地、林木登记发证及林权档案管理工作检查 | 69974742206000394441702 | 《国家林业局、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的意见》(林策发〔2007〕61号)第五点。 | |||||||
| 29 | 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 699747422060004044417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第五条。 2.《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第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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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 野生植物及经营利用的监督管理 | 699747422060004144417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国务院令第204号)第八条。 | |||||||
| 31 | 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检查制度 | 69974742206000424441702 | 《森林防火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41号修订)第七条 。 | |||||||
| 32 | 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的监督管理 | 699747422060004344417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2年2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2年3月1日林业部令第29号,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第二十八条。 2.《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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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 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检查 | 699747422060004444417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第二十条。 2.《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2006年)第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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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 木材运输监督检查 | 699747422060004544417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改)第三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第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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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 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检查 | 69974742206000464441702 | 《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林造发〔2014〕10号)第十八条第一款。 | |||||||
| 36 | 对农业机械维修者的从业资格、维修人员资格、维修质量、维修设备和检测仪器技术状态以及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 69974742206000474441702 |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2006年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7号)第二十条。 | |||||||
| 37 | 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69974742206000484441702 | 《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农〔2013〕76号)。 | |||||||
| 38 | 农业环境污染调查、监测 | 69974742206000494441702 | 《广东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1998年)第二十二条。 | |||||||
| 39 | 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 | 699747422060005044417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3年主席令第5号)第四十三条。 2.《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2005年农业部令第50号)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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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
对生产中的农产品实施农药残留监督检查 |
699747422060005144417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主席令第49号)第三十四条。 | |||||||
| 41 |
农产品标识监督检查 |
69974742206000524441702 | 《广东省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规定》(2009年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7号)第四条。 | |||||||
| 42 |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的监督管理 |
69974742206000534441702 |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2004年农业部令第10号)第四条。 | |||||||
| 43 |
对种子的生产、加工、包装、检验、贮藏等质量管理和经营行为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
699747422060005444417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3年主席令第5号)第四十三条、第五十五条。 2.《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1年第3号)第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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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 对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肥料进行监督检查 | 69974742206000554441702 |
1.《肥料登记管理办法》(2004年修订)第二十五条。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9〕31号)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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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检查 | 69974742206000564441702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304号)第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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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 | 检查执行中央、省和市“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决策落实情况 | 6997474220600057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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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 |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 | 699747422060005844417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修订)第四十三条。 | |||||||
| 48 | 农村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监督管理 | 69974742206000594441702 |
1.《印发阳江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0〕20号)。 2.《关于进一步明确省民生水利四项工程方案项目审批程序的通知》(粤办函〔2012〕158号)。 3.《印发阳江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工程的通知》(阳府办〔2012〕37号)。 4.《印发阳江市农田水利千宗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阳府办〔2012〕38号)。 5.《印发阳江市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阳府办〔2012〕39号)。 6.《印发阳江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阳府办〔2012〕40号)。 7.《印发阳江市海堤加固达标工程建设方的通知》(阳府办〔2012〕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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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 | 农村饮水安全和村村通自来水工作监督管理 | 69974742206000604441702 |
1.《印发阳江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0〕20号)。 2.《关于进一步明确省民生水利四项工程方案项目审批程序的通知》(粤办函〔2012〕158号)。 3.《广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粤水农〔2008〕51号)。 4.《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发改农经〔2007〕175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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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 检查河砂合法来源 | 69974742206000614441702 |
1.《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第二十条。 2.《阳江市水务局关于印发〈阳江市河道采砂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阳水建管〔2014〕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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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 防汛安全检查 | 69974742206000624441702 | 《关于印发<广东省防汛安全检查规定(试行)>的通知》(粤防〔2010〕14号)。 | |||||||
| 52 |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督查 | 69974742206000634441702 |
1.《印发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督查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管〔2013〕41号)。 2.《印发阳江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0〕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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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 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 699747422060006444417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9年修正)第五十六条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93号)第四十条。 3.《印发阳江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0〕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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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 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 | 699747422060006544417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四条。 2.《印发阳江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0〕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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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 中央和省级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检查 | 69974742206000664441702 | 《印发阳江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0〕20号)。 | |||||||
| 56 |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 69974742206000674441702 |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1997年水利部令第7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 |||||||
| 57 |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 | 69974742206000684441702 |
1.《广东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粤办函〔2012〕52号)。 2.《关于撤并和规范省级考核检查评比和表彰活动的意见》(粤办发〔2013〕11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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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 | 河道堤防的日常监督巡查管理 | 69974742206000694441702 | 《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2012年修订)第三条。 | |||||||
| 59 | 水利风景区及涉水旅游项目的监督检查 | 69974742206000704441702 |
1《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水综合〔2004〕143号)第四条。 2.《水利旅游项目管理办法》(水综合〔2006〕102号)第三条。 3.《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风景区工作的若干意见》(水综合〔2013〕4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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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66项) | 1 | 指导渔业产业结构、作业布局调整 | 699747422100007144417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修订)第三条。 2.《印发阳江市海洋与渔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09〕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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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指导、扶持渔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渔区合作经济组织、渔民专业合作组织 | 699747422100007244417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修订)第六条。 2.《印发阳江市海洋与渔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09〕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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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指导水产养殖技术推广和水生动物病害防治 | 699747422100007344417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2012年修正)第九条、第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修订)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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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指导群众性护渔管理组织依法开展护渔管理工作 | 699747422100007444417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1987年施行)第九条。 | |||||||
| 5 | 指导海洋开发活动 | 699747422100007544417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办法》(2001年主席令第61号)第七条。 2.《印发阳江市海洋与渔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09〕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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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指导单位和个人开展海洋环境保护公益性活动 | 69974742210000764441702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2009年)第八条。 | |||||||
| 7 | 指导基层卫生和计生机构建设 | 6997474221000077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阳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 知》(阳府办〔2013〕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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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卫生技术指导和指导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
699747422100007844417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修正)第九条。 | |||||||
| 9 | 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 69974742210000794441702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第四条。 | |||||||
| 10 |
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落实执法责任制;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 |
69974742210000804441702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2011年)第十二条。 | |||||||
| 11 |
指导医院药事、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有关工作 |
6997474221000081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阳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 知》(阳府办〔2013〕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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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指导全区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医疗机构放射防护的监督管理,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监督管理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 |
6997474221000082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阳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 知》(阳府办〔2013〕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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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对本行政区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
6997474221000083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阳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 知》(阳府办〔2013〕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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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指导林下经济发展建设和管理 | 69974742210000844441702 |
1.《职业病防治法》(2012年修订)第八十九条。 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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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指导认种认养林地、林木、绿地 | 69974742210000854441702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2003年卫生部令第37号)第三十三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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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林木良种选育和推广 | 699747422100008644417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3年修正)第三条、第十一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 |||||||
| 17 | 指导林业合作组织发展建设和管理 | 69974742210000874441702 |
1.《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6号) 2.《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决定》(粤发[2013]11号)第四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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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组织指导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建立森林火灾扑救队伍 | 69974742210000884441702 | 《森林防火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41号修订)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 |||||||
| 19 | 指导森林资源资产流转工作 | 6997474221000089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6号)。 | |||||||
| 20 | 指导、监督林木种苗工作 | 69974742210000904441702 |
1.《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6号)。 2.《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决定》(粤发〔2013〕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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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 指导、监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测报工作 | 699747422100009144417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1989年国务院令第46号)第十一条。 2.《植物检疫条例》(1992年国务院令第98号修订)第三条。 3.《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管理办法》(林造发〔2002〕171号)第四条。 4.《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决定》(粤发〔2013〕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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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 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 | 6997474221000092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6号)。 | |||||||
| 23 | 油茶产业发展管理 | 69974742210000934441702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07〕59号)。 2.《国家林业局关于发展油茶产业的意见》(林造发〔2006〕27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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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 指导生态公益林管理 | 6997474221000094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6号)。 | |||||||
| 25 | 指导建立饮用水水源涵养林专属地 | 69974742210000954441702 | 《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决定》(粤发〔2013〕11号)。 | |||||||
| 26 | 指导生态公益林分区经营、分类补偿工作 | 69974742210000964441702 | 《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决定》(粤发〔2013〕11号)。 | |||||||
| 27 | 指导、监督林木采伐、运输管理 | 6997474221000097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6号)。 | |||||||
| 28 | 指导、监督木材运输检查执法工作 | 69974742210000984441702 | 《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2011年粤府令第159号)第二十六条。 | |||||||
| 29 | 组织指导林业经营制度改革 | 6997474221000099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6号)。 | |||||||
| 30 | 指导林地林木权属登记发证管理 | 6997474221000100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6号)。 | |||||||
| 31 | 指导、监督林地、林木流转管理 | 699747422100010144417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五条。 2.《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一条。 3.《广东省森林保护条例》第二十条。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 5.《中共中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粤发﹝2008﹞14号)。 6.《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林地林木流转的实施办法》(粤林﹝2010﹞18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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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 组织指导林权信息化管理 | 6997474221000102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6号)。 | |||||||
| 33 | 组织编制、实施林业产业发展规划 | 6997474221000103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6号)。 | |||||||
| 34 | 组织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 69974742210001044441702 |
1.《森林防火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41号修改)第十条。 2.《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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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 指导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 6997474221000105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6号)。 | |||||||
| 36 | 指导自然保护区管护机构开展自然保护的宣传教育 | 69974742210001064441702 |
1.《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1985年国务院批准,原林业部颁布施行)第三条。 2.《广东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实施细则》(1997年粤府令第33号修改)第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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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 指导国家重要湿地、国际重要湿地、国家湿地公园、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 699747422100010714441702 | 《湿地保护管理规定》(2013年国家林业局令第32号)第二十六条。 | |||||||
| 38 | 对开展生态旅游等利用湿地资源的活动进行指导 | 69974742210001084441702 | 《湿地保护管理规定》(2013年国家林业局令第32号)第三十条。 | |||||||
| 39 | 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 | 699747422100010944417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06年主席令第57号)第九条。 2.《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5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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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
指导实施新农村建设方案 |
6997474221000110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5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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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 指导种植业结构布局工作 | 6997474221000111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5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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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 指导土肥、植保、农作物栽培育种等工作 | 6997474221000112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5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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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 水果生产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 | 6997474221000113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5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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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 指导水果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工作 | 6997474221000114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5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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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 | 指导粮食高产创建示范片建设工作 | 69974742210001154441702 |
1.《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全省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工作方案通知》(粤府办明电〔2008〕227号)。 2.《转发市农业局关于开展全市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阳府办明电〔2008〕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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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 | 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 6997474221000116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5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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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 | 指导农机化推广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 6997474221000117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5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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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 |
指导山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扶贫开发和革命老区建设工作 |
6997474221000118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5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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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 |
农田节水技术指导 |
699747422100011944417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52号)第二十四条。 | |||||||
| 50 |
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防控技术指导 |
69974742210001204441702 | 《关于印发2014年广东省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粤农保〔2014〕14号)。 | |||||||
| 51 | 小水电业务指导 | 69974742210001214441702 | 《广东省小水电管理办法》(2010年粤府令第152号)第五条。 | |||||||
| 52 | 指导农村水利工作和农村饮水工作 | 69974742210001224441702 | 《印发阳江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0〕20号)。 | |||||||
| 53 | 指导水土保持工作 | 699747422100012344417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修订)第五十九条。 2.《印发阳江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0〕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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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 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 69974742210001244441702 | 《印发阳江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0〕20号)。 | |||||||
| 55 | 指导、组织水利工程项目规划、涉及的编制、审核和审批 | 69974742210001254441702 | 《印发阳江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0〕20号)。 | |||||||
| 56 | 指导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 69974742210001264441702 |
1.《印发阳江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0〕20号)。 2.《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00年)第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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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 | 指导湖库、河道排污口的设置、改建和扩建 | 69974742210001274441702 | 《印发阳江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0〕20号)。 | |||||||
| 58 | 指导水利科研活动的组织和开展工作 | 69974742210001284441702 | 《印发阳江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0〕20号)。 | |||||||
| 59 | 指导开展水利工程注册登记和界线确权 | 69974742210001294441702 | 《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 | |||||||
| 60 | 指导供、排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 69974742210001304441702 | 《印发阳江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0〕20号)。 | |||||||
| 61 | 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和自治工作 | 69974742210001314441702 |
1.《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2012年修订)第四十三条。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2012年修订)第十五条。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第二十五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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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 | 指导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 | 69974742210001324441702 |
1.《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2010年修正本)第五条。 2.《民政部关于切实做好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民函[2009]43号)第五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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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 | 指导、监督村务公开工作 | 69974742210001334441702 | 《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2014年修订)第三条、第十三条。 | |||||||
| 64 | 拟订城乡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健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 | 69974742210001344441702 |
1.《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2012年修订)第四十三条。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0]23号)第五点。 3.《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01]8号)第五点。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的通知》(国办发[2011]61号)第五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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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 | 组织、指导和协调灾区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因灾倒损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和灾民生活救助 | 69974742210001354441702 |
1.《自然灾害救助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77号)第三条。 2.《阳江市中等以上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阳府办〔2004〕210号)第三点。 |
|||||||
| 66 | 组织和指导救灾捐赠工作 | 69974742210001364441702 |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77号)第十四条。 | |||||||
| 行政确认(5项) | 1 | 养殖证登记 | 699747422070013744417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04第二次修正)第十一条。 2.《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9号)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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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林地林木登记发证 | 699747422070013844417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改)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第三条。 3.《广东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2010年修改)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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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 | 69974742207001394441702 | 《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2003年农业部令第28号)第二条、第三条。 | |||||||
| 4 | 耕地地力分等定级 | 69974742207001404441702 | 《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2002年)第十六条。 | |||||||
| 5 | 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核准和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核准 | 69974742207001414441702 |
1.《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粤农〔2014〕200号)。 2.《阳江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阳农〔2014〕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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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128项) | 1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报告、通报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未主动收集传染病疫情信息,或对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疫情报告未及时进行分析、调查、核实;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依据职责及时采取本法规定的措施;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
69974742202001424441702 | 责令改正,警告,处分,吊销执业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年修正)第六十八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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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隐瞒、谎 报、缓报传染病疫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转诊,或拒绝接受转诊;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或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未予销毁,再次使用;在医疗救治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保管医学记录资料;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
69974742202001434441702 | 责令改正,警告,处分,吊销执业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年修正)第六十九 条。 |
||||||
| 3 |
采供血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导致因输入血液引起经血液传播疾病发生的 |
69974742202001444441702 |
责令改正,警告,处分,吊销执业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年修正)第七十条。 | ||||||
| 4 |
非法采集血液或者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 |
69974742202001454441702 |
取缔,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年修正)第七十条第 二款。 |
||||||
| 5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的单位,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对传染病病原体样本未按照规定进行严格管理,造成实验室感染和病原微生物扩散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采集、保藏、携带、运输和使用传染病菌种、毒种和传染病检测样本的;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导致因输入血液、使用血液制品引起经血液传播疾病发生的。 |
69974742202001464441702 | 责令改正,警告,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执业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年修正)第七十四 条。 |
||||||
| 6 |
在国家确认的自然疫源地兴建水利、交通、旅游、能源等大型建设项目,未经卫生调查进行施工或未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意见采取必要的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 |
69974742202001474441702 | 责令改正,警告,罚款,责令停建、关闭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年修正)第七十六 条。 |
||||||
| 7 |
未建立或者未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规范;未设立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分管部门以及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违反对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违反无菌操作技术规范和隔离技术规范;未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医疗器械、器具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未对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提供职业卫生防护 |
69974742202001424441702 | 责令改正,警告 |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2006年卫生部令第48号) 第三十三 条。 |
||||||
| 8 |
医疗卫生机构未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未接受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未达到灭菌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未做到一人一用一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未达到消毒要求,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未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医疗卫生机构购进消毒产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医疗卫生机构的环境、物品未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排放废弃的污水、污物未进行无害化处理,运送传染病病人及其污染物品的车辆、工具未随时进行消毒处理;医疗卫生机构发生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未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 |
69974742202001484441702 |
责令限期改 正,罚款 |
《消毒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令第27号)第四十五条。 | ||||||
| 9 |
未按照使用计划将第一类疫苗分发到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乡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设区的市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直接向接种单位供应第二类疫苗的;未依照规定建立并保存疫苗购进、分发、供应记录的;乡级医疗卫生机构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将第一类疫苗分发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村医疗卫生机构的 |
69974742202001494441702 | 罚款 |
《消毒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令第27号)第四十六条。 |
||||||
| 10 | 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非医疗机构 | 69974742202001504441702 | 责令其限期改正,罚款 | 《消毒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令第27号)第四十七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 ||||||
| 11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有《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一)从不具有疫苗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购进第二类疫苗的;(二)接种疫苗未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的;(三)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未依照规定及时处理或者报告的;(四)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 |
69974742202001514441702 |
责令限期改 正,罚款 |
《消毒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令第27号)第四十八条。 | ||||||
| 12 | 接种单位未在规定的冷藏条件下储存、运输疫苗的,拒不改正的 | 69974742202001524441702 | 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分 |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2005年国务院令第434号)第五十六条。 | ||||||
| 13 | 卫生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以外的单位或个人违反规定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 | 69974742202001534441702 | 警告,责令改正,罚款,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1.《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2001年卫生部令第14号)第二十一条。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国务院令第149号)第四十七条。 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6年修订)第八十条。 |
||||||
| 14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 | 69974742202001544441702 | 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吊销执业证书,处分 |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2005年国务院令第434号)第五十八条。 | ||||||
| 15 | 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 | 69974742202001554441702 |
责令改正,警告,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罚款,吊销接种资格 |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2005年国务院令第434号)第六十四条。 | ||||||
| 16 |
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买卖配子、合子、胚胎的;实施代孕技术的;使用不具有《人类精子库批准证书》机构提供的精子的;擅自进行性别选择的;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档案不健全的;经指定技术评估机构检查技术质量不合格的;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
69974742202001564441702 |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持有的疫苗,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2005年国务院令第434号)第六十九条。 | ||||||
| 17 | 擅自设置人类精子库、采集、提供精子的医疗机构 | 69974742202001574441702 |
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罚款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国务院令第149号)第四十四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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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擅自设置人类精子库、采集、提供精子的非医疗机构 | 69974742202001584441702 |
警告,责令改正,罚款,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国务院令第149号)第四十七 条。 |
||||||
| 19 |
设置人类精子库的医疗机构采集精液前,未按规定对供精者进行健康检查的;向医疗机构提供未经检验的精子的;向不具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批准证书的机构提供精子的;供精者档案不健全的;经评估机构检查质量不合格的;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
69974742202001594441702 | 警告,罚款,处分 |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2001年卫生部令第14号)第二十二条。 | ||||||
| 20 |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 | 69974742202001604441702 | 警告,责令改正,罚款,吊销执业许可证 |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国务院令第149号)第四十七条。 2.《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2001年卫生部令第15号)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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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
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开展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项目超出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定范围的;使用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临床检验试剂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检验的;在临床基因扩增检验中未开展实验室室内质量控制的;在临床基因扩增检验中未参加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价的;在临床基因扩增检验中弄虚作假的;以科研为目的的基因扩增检验项目向患者收取费用的;使用未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工作的。严重违反国家实验室生物安全有关规定或不具备实验室生物安全保障条件的 |
69974742202001614441702 |
警告,限期改正,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罚款 |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国务院令第149号)第四十四条。 2.《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2001年卫生部令第15号)第二十三条。 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6年修订)第八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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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发生自然灾 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
69974742202001624441702 | 警告,罚款,处分 | 《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2001年卫生部令第15号)第二十四条。 | ||||||
| 23 | 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非医师行医的 | 69974742202001634441702 |
吊销医师执业证书、处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9年)第三十六条。 | ||||||
| 24 | 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 | 69974742202001644441702 | 责令停止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检验 | 《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办医政发〔2010〕194号)第二十条。 | ||||||
| 25 | 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 | 69974742202001654441702 | 警告、责令暂停执业活动、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9年)第三十七条。 | ||||||
| 26 | 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 | 69974742202001664441702 |
没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 械,罚款,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9年)第三十九条。 | ||||||
| 27 |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 | 69974742202001674441702 |
责令其限期补办校验手续,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证》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国务院令第149号)第四十五 条。 |
||||||
| 28 | 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 | 69974742202001684441702 |
没收非法所得,罚款,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国务院令第149号)第四十六 条。 |
||||||
| 29 | 擅自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检验项目的医疗机构 | 69974742202001694441702 |
警告、罚款、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证》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国务院令第149号)第四十七 条。 |
||||||
| 30 | 医疗卫生机构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突发事件监测职责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 | 69974742202001704441702 |
责令改正、罚款、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国务院令第149号)第四十八 条。 |
||||||
| 31 | 用人单位、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 | 69974742202001714441702 |
警告,罚款,处分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国务院令第149号)第四十九 条。 |
||||||
| 32 | 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收受职业病诊断争议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 69974742202001724441702 | 警告,责令改正,罚款,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1.《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办医政发〔 2010〕194号)第十九条。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国务院令第149号)第四十七条。 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卫生部令第35号)第八十条。 |
||||||
| 33 | 放射工作单位未给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的 | 69974742202001734441702 |
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警告,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处分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3年)第五十条。 | ||||||
| 34 | 技术服务机构未取得资质擅自从事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的,或者医疗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 | 69974742202001744441702 |
责令改正,警告,罚款,处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修正)第七十五 条。 |
||||||
| 35 |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备或者聘请职业卫生医师和护士;未为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设置淋浴间、更衣室或者未设置清洗、存放和处理工作服、工作鞋帽等物品的专用间,或者不能正常使用;未安排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一定年限的劳动者进行岗位轮换的 | 69974742202001754441702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修正)第八十 条。 2.《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13年卫生部令第91号)第五十五条。 |
||||||
| 36 | 医疗机构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 | 69974742202001764441702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消资格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修正)第八十一条。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国务院令第149号)第四十九条。 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令第31号)第三十八条。 |
||||||
| 37 | 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曾受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罚的,擅自营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或以涂改、转让、倒卖、伪造的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 69974742202001774441702 |
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罚款,取消资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修正)第八十二 条。 |
||||||
| 38 |
医疗机构购置、使用不合格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放射诊疗设备的;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进行检测和检查的;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和健康档案的;发生放射事件并造成人员健康严重损害的;发生放射事件未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违反本规定的其他情形 |
69974742202001784441702 |
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罚款 |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2007年卫生部令第55号)第三十九条。 | ||||||
| 39 | 拒绝接受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依法开展有关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扩散的调查取证、采集样品等活动或者依照本条例规定采取有关预防、控制措施的 | 69974742202001794441702 | 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罚款 |
1.《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2007年卫生部令第55号)第四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修正)第七十二条。 |
||||||
| 40 |
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肺结核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肺结核疫情的;非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发现确诊或者疑似肺结核患者,未按照规定进行转诊的;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对肺结核患者或者疑似肺结核患者诊断治疗的,或者拒绝接诊的;未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对结核菌污染的痰液、污物和污水未进行卫生处理的;故意泄露涉及肺结核患者、疑似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和资料的 |
69974742202001824441702 | 责令改正,警告,罚款 |
1.《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2007年卫生部令第55号)第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修订)第七十三 条。 |
||||||
| 41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未履行对辖区内肺结核患者居家治疗期间的督导管理职责或未按照规定转诊、追踪肺结核患者或者疑似肺结核患者及有可疑症状的密切接触者的 |
69974742202001834441702 |
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罚款 |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13卫生部令第91号)第五十八条。 | ||||||
| 42 | 未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活动的 | 69974742202001844441702 | 限期治理,警告,罚款,停业整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国发〔1987〕105号)第二十三条。 | ||||||
| 43 |
发生病原微生物被盗、被抢、丢失、泄漏,承运单位、护送人、保藏机构和实验室的设立单位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报告的 |
69974742202001854441702 | 警告,限期改正,罚款 |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52号)第六十三条。 | ||||||
| 44 | 药师未按照规定调剂处方药品的 | 69974742202001864441702 | 责令限期改正,警告, 罚款,责令停止作业、关闭 |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52号)第六十八条。 | ||||||
| 45 |
组织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自报新生儿死亡但不能提供合法证明的 |
69974742202001874441702 |
警告,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责令停止作业,提请关闭 |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52号)第六十九条。 | ||||||
| 46 |
用人单位和个人雇用无计划生育证明的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或者不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的;流动人口育龄妇女不按照规定办理或者交验计划生育证明的;逾期仍不补办或者交验的 |
69974742202001884441702 | 责令限期改正,警告,停业整顿 |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2007年工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第二十条。 | ||||||
| 47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医疗、保健机构以外的机构或人员违反规定,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 | 69974742202001894441702 |
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罚款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卫生部令第80号)第三十五条。 | ||||||
| 48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产前诊断和使用辅助生殖技术治疗不育不孕症的 | 69974742202001904441702 | 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卫生部令第80号)第三十六条。 | ||||||
| 49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逾期不校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明文件,继续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 | 69974742202001914441702 | 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卫生部令第80号)第三十七条。 | ||||||
| 50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买卖、出借、出租或者涂改、伪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明文件的 | 69974742202001924441702 |
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罚款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卫生部令第80号)第三十八条。 | ||||||
| 51 |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向农村育龄夫妻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收取费用的 | 69974742202001934441702 |
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卫生部令第80号)第三十九条。 | ||||||
| 52 |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未经批准擅自扩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的 | 69974742202001944441702 |
警告,责令停止施工或限期改建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第三十二条。 | ||||||
| 53 |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使用没有依法取得相应的医师资格的人员从事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的 | 69974742202001954441702 | 警告并责令限期改进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第三十三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 | ||||||
| 54 |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 | 69974742202001964441702 | 警告,责令限期改进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第三十四条、第十一条。 | ||||||
| 55 | 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人员违法出具有关虚假医学证明或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 | 69974742202001974441702 | 警告,罚款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第三十五条、第二十七条。 |
||||||
| 56 | 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学术团体接受生产者、销售者为推销产品而给予的馈赠和赞助,在机构内张贴母乳代用品产品的广告或发放有关资料,展示、推销和代售产品,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及其人员向孕妇和婴儿家庭宣传母乳代用品,将产品提供给孕妇和婴儿母亲的 | 69974742202001984441702 | 警告,罚款,处分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第三十六条。 |
||||||
| 57 | 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或者医学技术鉴定,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或出具有关医学证明的 | 69974742202001994441702 | 责令限期改进,罚款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1996年)第二十五条。 | ||||||
| 58 | 准许或纵容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儿童看护、保教工作的 | 69974742202002004441702 | 责令限期改进,罚款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1996年)第二十六条。 | ||||||
| 59 | 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 | 69974742202002014441702 |
责令改进,罚款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1996年)第二十七条。 | ||||||
| 60 | 违法开垦,致使森林、林木和林地受到毁坏的 | 69974742202002024441702 | 警告,责令改正,罚款,吊销执业许可证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05年卫生部令第46号)第三十八 条。 |
||||||
| 61 |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 | 69974742202002034441702 |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吊销执业许可证 |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国务院令第149号)第四十八条。 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05年卫生部令第46号)第三十九条。 |
||||||
| 62 | 盗伐森林或其他林木的 | 69974742202002044441702 | 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罚款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05年卫生部令第46号)第四十一 条。 |
||||||
| 63 | 滥伐森林或其他林木的 | 69974742202002054441702 |
责令改正,警告,吊销许可证件 |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4号)第六十六条。 | ||||||
| 64 | 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的 | 69974742202002064441702 | 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警告 | 《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2013年卫生部令第92号)第三十六条。 | ||||||
| 65 | 擅自将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改变为其他林种的 | 69974742202002074441702 | 责令改正,警告 | 《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2013年卫生部令第92号)第三十七条。 | ||||||
| 66 | 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 | 69974742202002084441702 |
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以及药品、医疗器械,罚款 |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03年)第四十二条。 | ||||||
| 67 | 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 | 69974742202002094441702 | 警告 |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4号)第六十七条。 | ||||||
| 68 | 超出木材运输证所准运的数量运输木材的 | 69974742202002104441702 |
责令改正,警告 |
《处方管理办法》(200年卫生部令第53号)第五十八条。 | ||||||
| 69 | 使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 | 69974742202002114441702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消计划生育证明 |
《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14年修正)第五十五条。 | ||||||
| 70 | 承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材的 | 69974742202002124441702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14年修正)第五十六条。 | ||||||
| 71 | 以藏匿、伪装、强行冲卡等方式逃避木材检查的 | 69974742202002134441702 | 警告,限期改正,罚款 | 《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14年修正)第六十二条。 | ||||||
| 72 | 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的 | 69974742202002144441702 | 警告,责令限期补办或者交验,罚款 | 《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14年修正)第六十四条。 | ||||||
| 73 | 未取得狩猎证或者未按狩猎证规定猎捕野生动物的 | 69974742202002154441702 |
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有关药品、医疗器械,罚款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4年修订)第三十四条。 | ||||||
| 74 | 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的 | 69974742202002164441702 |
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有关药品、医疗器械,罚款,吊销执业资格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4年修订)第三十五条。 | ||||||
| 75 | 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 | 69974742202002174441702 |
责令限期补办校验手续,吊销执业资格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4年修订)第三十六条。 | ||||||
| 76 | 非法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 | 69974742202002184441702 |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执业资格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4年修订)第三十七条。 | ||||||
| 77 | 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超越驯养繁殖许可证规定范围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 | 69974742202002194441702 | 警告,罚款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4年修订)第三十八条。 | ||||||
| 78 | 外国人未经批准在中国境内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标本采集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的 | 6997474220200220441702 |
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执业资格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4年修订)第三十九条。 | ||||||
| 79 | 未取得采集证或者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 | 69974742202002214441702 |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执业资格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4年修订)第四十条。 | ||||||
| 80 | 非法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 | 69974742202002224441702 |
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执业资格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4年修订)第四十一条。 | ||||||
| 81 |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采集、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或者未经批准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野外考察的 | 69974742202002234441702 | 取消执业资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第三十七条。 | ||||||
| 82 | 非法猎捕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 | 69974742202002244441702 | 警告,罚款 | 《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卫妇发〔1995〕第5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第十七条。 | ||||||
| 83 | 非法加工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 | 69974742202002254441702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执业许可证 |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国务院令第149号)第四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第三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01国务院令第308号)第四十条。 4.《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2010年修正)第二十八条。 |
||||||
| 84 | 食用明知非法加工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 | 69974742202002264441702 | 警告,罚款 | 《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2010年修正)第二十九条。 | ||||||
| 85 | 非法出售、收购、宰杀、运输、携带、贮存和邮寄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 | 69974742202002274441702 |
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执业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1年)第三十六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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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6 | 为非法捕杀、捕捞、宰杀、收购、出售、加工、利用、储存、运输、携带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提供工具或者场所的 | 69974742202002284441702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倒》(2012年修正)第二十五条。 | ||||||
| 87 | 擅自建立野生动物狩猎场的 | 69974742202002294441702 | 罚款;责令停产停业 | 《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倒》(2012年修正)第二十六条。 | ||||||
| 88 | 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超越驯养繁殖许可证规定范围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 | 69974742202002304441702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倒》(2012年修正)第二十七条。 | ||||||
| 89 | 擅自围(开)垦、填埋湿地的;擅自在湿地范围内挖塘、采砂、取土、烧荒的;擅自排放湿地水资源、修建阻水或者排水设施的;非法占用、征用重点湿地的;开垦、占用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名录以及位于自然保护区内的天然湿地,或者擅自改变其用途的;擅自移植、采伐、采摘红树林的;非法占用、征用红树林地的 | 69974742202002314441702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2006年)第二十二条。 | ||||||
| 90 | 违反规定在自然保护区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的 | 69974742202002324441702 | 没收违法所得,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第三十五条。 | ||||||
| 91 | 违反规定擅自移动或者破坏自然保护区界标、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以及经批准在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内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的单位和个人,不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活动成果副本的 | 69974742202002334441702 | 责令改正,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第三十四条。 | ||||||
| 92 | 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的 | 69974742202002344441702 | 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第四十三条。 | ||||||
| 93 | 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 | 69974742202002354441702 | 罚款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9年修改)第三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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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4 | 伪造、倒卖、转让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标签的 | 69974742202002364441702 | 罚款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国务院令第204号)第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国务院令第204号)第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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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5 |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条例规定,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 | 69974742202002374441702 | 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第三十六条。 | ||||||
| 96 | 违法采石、采砂、采土,或毁林采种或者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度修枝,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 | 69974742202002384441702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树木,罚款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改)第四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第四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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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7 | 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 | 69974742202002394441702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树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改)第四十四条。 | ||||||
| 98 | 木材经营加工不执行有关台账制度的 | 69974742202002404441702 | 罚款 | 《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2011年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59号)第二十七条。 | ||||||
| 99 | 擅自进入伐区收购木材的 | 69974742202002414441702 |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2011年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59号)第二十七条。 | ||||||
| 100 | 擅自经营、加工疫木的 | 69974742202002424441702 | 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2011年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59号)第二十七条。 | ||||||
| 101 | 擅自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的 | 69974742202002434441702 | 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第四十条。 2.《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1997年修订)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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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 | 水库、水电站、拦河闸坝等工程的管理单位以及其他经营工程设施的经营者拒不服从统一调度和指挥的 | 69974742202002444441702 | 责令改正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52号)第六十条。 | ||||||
| 103 |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擅自修建水工程,或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且防洪法未作规定的;虽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但未按照要求修建水工程,或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的 | 69974742202002454441702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恢复原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9年修订)第六十五条。 | ||||||
| 104 | 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的;围湖造地或者未经批准围垦河道的 | 69974742202002464441702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除障碍或者采取补救措施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9年修订)第六十六条。 2.《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第二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第四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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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5 | 未按照规划治导线整治河道和修建控制引导河水流向、保护堤岸等工程,影响防洪的 | 69974742202002474441702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5年修订)第五十五条。 | ||||||
| 106 | 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的 | 69974742202002484441702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排除阻碍或者采取补救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5年修订)第五十五。 | ||||||
| 107 |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同意或者未按照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位置、界限,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从事工程设施建设活动的 | 69974742202002494441702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办审查手续;责令限期拆除;责令限期采取补救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5年修订)第五十七条。 | ||||||
| 108 | 违反河口整治规划围海(水利管理范围内)造地的 | 69974742202002504441702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5年修订)第五十六条。 | ||||||
| 109 | 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未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防洪工程设施未经验收,即将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 | 69974742202002514441702 | 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5年修订)第五十八条。 | ||||||
| 110 | 在林区采伐林木不依法采取防止水土流失措施的 | 69974742202002524441702 | 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修订)第五十二条。 | ||||||
| 111 |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未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或者补充、修改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对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变更的 | 69974742202002534441702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手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修订)第五十三条。 | ||||||
| 112 | 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将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的 | 69974742202002544441702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手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修订)第五十四条。 | ||||||
| 113 | 新上的生产建设和资源开发项目,未持有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而擅自动工,造成水土流失,不进行治理的 | 69974742202002554441702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1997年修正)第十四条。 | ||||||
| 114 | 在水库库区内围垦 | 69974742202002564441702 | 责令其停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第二十九条。 | ||||||
| 115 | 未经批准,擅自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修建工程设施,兴建旅游设施或其他可能污染水库水体的生产经营设施 | 69974742202002574441702 | 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 | 《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第三十四条。 | ||||||
| 116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擅自对地名进行命名、更名的;公开使用未经批准的地名的;未按国家规定书写、译写、拼写标准地名的 | 69974742202002584441702 |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 《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2007年)第三十二条。 | ||||||
| 117 | 未经地名主管部门审核擅自出版与地名有关的各类图(册) | 69974742202002594441702 | 罚款,没收非法财产 | 《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2007年)第三十二条。 | ||||||
| 118 | 擅自涂改、玷污、遮挡、损坏、移动地名标志 | 69974742202002604441702 |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 《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2007年)第三十二条。 | ||||||
| 119 | 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界桩或者其他行政区域界线标志物 | 69974742202002614441702 | 罚款 | 《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53号)第十七条。 | ||||||
| 120 | 擅自编制行政区域界线详图,或者绘制的地图的行政区域界线的画法与行政区域界线详图的画法不一致 | 69974742202002624441702 | 罚款,没收非法财产 | 《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53号)第十八条。 | ||||||
| 121 | 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自然灾害救助款物或者捐赠款物 | 69974742202002634441702 | 警告,罚款 | 《广东省社会救济条例》(2010年修订)第二十八条。 | ||||||
| 122 | 受赠人未征得捐赠人的许可,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性质、用途 | 69974742202002644441702 | 责令改正,警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1999年)第二十八条。 | ||||||
| 123 | 未按法律、法规及规定管理、使用捐赠款物;对应当公布的事项不公布或公布不真实、不及时、不全面;在募捐时摊派或者变相摊派;截留、侵占、挪用或者贪污捐赠款物;不按规定办理审批或备案 | 69974742202002654441702 | 警告和责令改正 | 《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第三十三条。 | ||||||
| 124 | 未按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使用捐赠款物及接受监督管理的截留、侵占、挪用或者贪污捐赠款物的 | 69974742202002664441702 | 警告和责令改正 | 《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管理办法》(2015)第三十四条。 | ||||||
| 125 | 截留、挤占、挪用、私分社会救助金、物资;有违法所得 | 69974742202002674441702 | 没收违法所得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4年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六十七条。 | ||||||
| 126 | 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 | 69974742202002684441702 | 罚款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4年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六十八条。 | ||||||
| 127 | 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济款物 | 69974742202002694441702 | 罚款 | 《广东省社会救济条例》(2014年修正)第二十八条。 | ||||||
| 128 | 骗取农村五保供养资金 | 69974742202002704441702 | 没收违法所得 | 《广东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规定》(2010年省政府令143号)第四十六条。 | ||||||
| 行政强制(11项) | 1 | 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 699747422030027144417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年修正)第五十五条。 | ||||||
| 2 | 病人、相关人员、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 | 69974742203002724441702 |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4号)第四十六条。 | |||||||
| 3 | 有关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699747422030027344417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第三十七条。 2.《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1997年修改)第二十五条。 |
|||||||
| 4 | 涉嫌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人和责任人 | 69974742203002744441702 | 《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第九条。 | |||||||
| 5 | 经责令限期恢复,拒不恢复湿地或者恢复湿地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当事人 | 69974742203002754441702 | 《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2006年)第二十二条。 | |||||||
| 6 |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经限期拆除后逾期不拆除的 | 699747422030027644417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9年修订)第六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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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 | 699747422030027744417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9年修订)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 |||||||
| 8 | 未按批准的位置和界限施工又不改正,或擅自改变开发利用项目的用途、范围的 | 69974742203002784441702 | 《广东省河口滩涂管理条例》(2012修正)第三十一条。 | |||||||
| 9 | 未经批准或未重新办理审批手续而进行开发利用活动的 | 69974742203002794441702 | 《广东省河口滩涂管理条例》(2012修正)第二十八条。 | |||||||
| 10 |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同意或者未按照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位置、界限,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从事工程设施建设活动的 | 699747422030028044417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5年修订)第二十七条、第五十七条。 | |||||||
| 11 |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擅自修建水工程,或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且防洪法未作规定的,经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逾期不拆除的 | 699747422030028144417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9年修订)第六十五条第二款。 | |||||||
| 行政给付(11项) | 1 |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 | 69974742205002824441702 |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2005年国务院令第434号)第四十六条。 | ||||||
| 2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贴 | 69974742205002834441702 |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4〕9号)第二十条 。 |
|||||||
| 3 | 育林基金补助资金 | 69974742205002844441702 | 《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09〕32号)第三条。 | |||||||
| 4 | 林业贷款贴息补贴 | 69974742205002854441702 |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4〕9号)第二十二条。 | |||||||
| 5 | 森林保险保费补贴 | 69974742205002864441702 | 《广东省政策性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农〔2012〕211号)第二条。 | |||||||
| 6 |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 | 69974742205002874441702 |
1.《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国农办〔2011〕169号)第十八条第三款。 2.《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生态示范和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林规发〔2012〕245号)第八条。 |
|||||||
| 7 | 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 | 69974742205002884441702 | 《广东省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农〔2003〕207号)第二条、 第四条。 | |||||||
| 8 | 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的补偿 | 699747422050028944417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9年修改)第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第十条。 |
|||||||
| 9 |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的给付 | 69974742205002904441702 |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77号)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 |||||||
| 10 | 特困人员供养工作的给付 | 69974742205002914441702 |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4年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十四条、第十六条。 2.《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56号)第三条。 |
|||||||
| 11 | 各地最低生活保障的给付 | 69974742205002924441702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4年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九条。 | |||||||
| 行政征收(4项) | 1 | 森林植被恢复费 | 699747422040029344417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改)第十八条。 2.《关于印发〈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综〔2003〕18号)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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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育林基金 | 699747422040029444417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改)第八条。 2.《关于印发〈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9〕32号)第二条。 3.《转发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农〔2009〕239号)。 |
|||||||
| 3 | 扑救森林火灾征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 | 69974742204002954441702 | 《森林防火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41号修改)第三十八条。 | |||||||
| 4 | 堤围防护费 | 69974742204002964441702 |
1.《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堤围防护费收费标准管理》(粤价〔2009〕213号)。 2. 《阳江市市区堤围防护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阳府〔2011〕28号)。 3.《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取消、免征、降低部分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粤价〔2013〕223号)。 4.《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免收部分个体工商户堤围防护费问题的通知》(粤价〔2014〕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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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206项) | 1 | 计划生育荣誉证书审核、发放 | 69974742210002974441702 | 《关于颁发计划生育工作者荣誉证书的通知》(国计生人字〔1989〕63号)。 | ||||||
| 2 |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有偿服务机构备案 | 69974742210002984441702 | 《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2012年省政府令第167号)第十五条。 | |||||||
| 3 | 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 69974742210002994441702 |
1.《关于印发〈2014年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的通知》。 2.《中共阳江市委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省计生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阳发〔2012〕2号)。 3.《阳江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办法》(阳办发〔201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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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完善卫生应急体系建设,依法及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6997474221000300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阳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 2013〕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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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抓好疾病防控体系建设,组织落实防控措施,控制传染病疫情 | 6997474221000301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阳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 2013〕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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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做好传染病监测与疫情信息管理工作 | 6997474221000302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阳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 2013〕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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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建立完善并督促实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奖励扶助政策 | 6997474221000303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阳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 2013〕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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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组织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 699747422100030444417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第十一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规划(2012—2016年)的通知》(粤府〔2013〕98 号)。 3.《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阳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3〕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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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组织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 | 6997474221000305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阳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 2013〕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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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卫生计生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 | 6997474221000306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阳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 2013〕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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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拟订社区卫生、农村卫生规章、规划、规范和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划、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 | 6997474221000307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阳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 2013〕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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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承担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 | 6997474221000308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阳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 2013〕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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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开展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监测 | 6997474221000309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阳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 2013〕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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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拟订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规章、规范、标准和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 | 6997474221000310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阳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 2013〕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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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的有关工作,做好医疗机构评审、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协调工作 | 6997474221000311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阳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 2013〕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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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 | 6997474221000312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阳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 2013〕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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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做好无偿献血、依法监管献血、用血工作 | 6997474221000313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阳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 2013〕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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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和计划生育等相关业务管理和监督工作 | 6997474221000314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阳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 2013〕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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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负责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和具体的行政执法工作 | 6997474221000315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阳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 2013〕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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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负责督查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监督执法行为 | 6997474221000316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阳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 2013〕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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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 推动行业诚信建设 | 6997474221000317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阳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 2013〕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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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及效果评价 | 6997474221000318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阳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 2013〕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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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 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考核 | 69974742210003194441702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卫生部令第80号)第五条。 | |||||||
| 24 | 对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规划、监管 | 69974742210003204441702 |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全爱卫发〔2009〕9号)第十三条。 | |||||||
| 25 | 计划生育情况核实 | 69974742210003214441702 |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撤并和规范省级考核检查评比表彰活动的意见>》(粤办发〔2013〕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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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 计划生育统计调查管理 | 69974742210003224441702 |
《关于进一步加强广东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卫函〔2014〕5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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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 广东省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 | 69974742210003234441702 |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9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36号)第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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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 组织海域、海岛、海岸带整治修复和保护 | 69974742210003244441702 |
《计划生育系统统计调查管理办法》(2000年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3号)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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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 海岛名称管理 | 69974742210003254441702 |
1.《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42号)。 2.《关于印发省卫生计生委机关各处室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的通知》(粤卫〔2013〕92号)。 3.省《关于印发广东省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卫办〔2015〕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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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 制订全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计划 | 699747422100032644417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第四条。 | |||||||
| 31 | 下达营造林生产计划 | 699747422100032744417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第二十六条 。 2.《广东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2003年)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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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 组织制定义务植树造林年度计划 | 69974742210003284441702 | 《广东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2003年)第六条。 | |||||||
| 33 |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 699747422100032944417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正)第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第十四条。 3.《国务院关于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批复》(国函〔2010〕69号)。 4.《省政府批复同意的《广东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粤府函〔2013〕2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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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 编制湿地保护规划 | 69974742210003304441702 | 《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2006年)第六条。 | |||||||
| 35 | 编制森林防火规划 | 69974742210003314441702 | 《森林防火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41号修改)第十四条。 | |||||||
| 36 | 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指导实施 | 69974742210003324441702 | 《森林防火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41号修改)第十六条。 | |||||||
| 37 | 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建设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 699747422100033344417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第十七条。 | |||||||
| 38 |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自然保护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 | 699747422100033444417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第二十二条。 2.《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1985年国务院批准,原林业部颁布)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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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 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与评估,管理森林资源档案,统一发布相关信息 | 699747422100033544417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改)第十四条。 | |||||||
| 40 | 发布森林火灾信息 | 69974742210003364441702 | 《森林防火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41号修订)第四十三条。 | |||||||
| 41 | 监督管理林业国有资产 | 6997474221000337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6号) | |||||||
| 42 |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及组织实施 | 6997474221000338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6号) | |||||||
| 43 | 林权争议调处 | 699747422100033944417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改)第十七条。 2.《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1996年林业部第10号令)第四条。 3.《广东省森林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办法》(2006年)第四条。 |
|||||||
| 44 | 对森林公园性质和隶属关系的管理 | 69974742210003404441702 | 《广东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2010年)第三十三条。 | |||||||
| 45 | 林业知识产权保护 | 699747422100034144417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2013年修改)第三十九。 | |||||||
| 46 | 森林火灾损失评估 | 69974742210003424441702 | 《森林防火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41号修订)第四十一条。 | |||||||
| 47 | 森林防火监督和管理 | 69974742210003434441702 | 《森林防火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41号修订)第五条。 | |||||||
| 48 | 组织、协调和指导森林防火 | 69974742210003444441702 | 《森林防火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41号修订)第五条。 | |||||||
| 49 | 组织协调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 6997474221000345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6号) | |||||||
| 50 | 森林火灾情况统计 | 69974742210003464441702 | 《森林防火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41号修订)第四十二条。 | |||||||
| 51 | 印制、发放、管理木材运输证 | 69974742210003474441702 |
1.《森林法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第三十五条。 2.《国家林业局资源司关于启用统一的全国木材运输证和木材运输管理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资用函〔2010〕38号)第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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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 规定禁猎区和禁猎期以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 | 699747422100035044417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9年修改)第二十条。 | |||||||
| 53 | 陆生野生动物和林区野生植物资源调查、监测 | 699747422100035144417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9年修改)第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第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国务院令第204号)第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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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 | 69974742210003524441702 |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2005年国务院令第450号)第四条。 | |||||||
| 55 | 湿地资源调查与监测 | 69974742210003534441702 | 《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2006年)第八条。 | |||||||
| 56 | 建设项目影响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的管理 | 699747422100035444417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9年修改)第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国务院令第204号)第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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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 | 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病原体检测、鉴定 | 69974742210003554441702 | 1《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2005年国务院令第450号)第四条。 | |||||||
| 58 | 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及建档 | 699747422100035644417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第二十二条。 | |||||||
| 59 |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 69974742210003574441702 |
1.《广东省封山育林管理条例》(2007年)第五条。 2.《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6号)。 |
|||||||
| 60 | 组织、指导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培育工作 | 69974742210003584441702 | 《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决定》(粤发〔2013〕11号) | |||||||
| 61 | 组织、指导和监督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森林进城围城和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建设工作 | 69974742210003594441702 | 《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决定》(粤发〔2013〕11号)。 | |||||||
| 62 | 领导全民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工作 | 69974742210003604441702 |
1.《广东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第五条。 2.《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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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 | 安排义务植树活动 | 69974742210003614441702 |
1.《广东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2003)第十条。 2.《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6号 |
|||||||
| 64 | 建立义务植树基地 | 69974742210003624441702 |
1.《广东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2003)第八条。 2.《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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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 | 组织、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生态公益林建设和效益补偿工作 | 69974742210003634441702 |
1.《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决定》(粤发〔2013〕11号)(全文)。 2.《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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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 | 承担本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 69974742210003644441702 | 《森林防火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41号修订)第五条。 | |||||||
| 67 | 采购、储备森林防火应急物资 | 69974742210003654441702 | 《森林防火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41号修订)第八条。 | |||||||
| 68 | 突发性或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风险评估 | 69974742210003664441702 | 《重大林业外来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林造发〔2005〕100号)。 | |||||||
| 69 | 依法扣留、没收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处理 | 69974742210003674441702 | 《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第五条。 | |||||||
| 70 | 编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 699747422100036844417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1989年国务院令第46号)第十三条。 2.《广东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实施办法》(2002年粤府令第75号)第五条。 |
|||||||
| 71 | 因扑救森林火灾、防洪抢险等紧急情况需要采伐林木情况的备案 | 699747422100036944417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国务院令第278号)第三十条。 | |||||||
| 72 | 定期发布长期、中期、短期森林病虫害预报和提出防治方案 | 699747422100037044417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第十九条。 2.《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1989年国务院令第46号)第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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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 | 制定除治森林病虫害的实施计划,组织联防联治 | 69974742210003714441702 |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1989年国务院令第46号)第十六条。 | |||||||
| 74 | 定期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调查 | 69974742210003724441702 |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2013年国家林业局令31号)第八条。 | |||||||
| 75 | 划定本行政区域内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重点区域 | 69974742210003734441702 |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2013年国家林业局令31号)第十五条。 | |||||||
| 76 | 制定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预案、做好物资储备 | 69974742210003744441702 |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2013年国家林业局令31号)第二十一条。 | |||||||
| 77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湿地保护管理、教育培训、组织科研推广工作;组织开展退化湿地恢复工作 | 69974742210003754441702 | 《湿地保护管理规定》(2013年国家林业局令32号)第四条、第五条、第二十八条。 | |||||||
| 78 | 设立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植物保护点或保护标志 | 699747422100037644417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国务院令第204号)第十一条。 | |||||||
| 79 | 野生植物的拯救与保护 | 699747422100037744417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国务院令第204号)第十四条。 | |||||||
| 80 | 乡村兽医登记备案管理 | 69974742210003784441702 | 《乡村兽医管理办法》(2008年农业部令第17号)第十条。 | |||||||
| 81 | 动物防疫、防疫监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 | 6997474221000379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5号)。 | |||||||
| 82 | 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 6997474221000380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5号)。 | |||||||
| 83 | 区生猪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 6997474221000381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5号)。 | |||||||
| 84 | 拟定全区动物疫病防治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 | 6997474221000382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5号)。 | |||||||
| 85 | 推进农村经营管理制度、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政策性涉农保险制度和农林牧渔体制改革创新,推广“三农”工作先进经验 | 6997474221000383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5号)。 | |||||||
| 86 | 创建名镇名村示范村、美丽乡村及落实市级财政补贴工作 | 69974742210003844441702 |
1.《印发阳江市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阳府办〔2011〕27号)。 2.《关于深化农村改革建设美丽乡村的决定》(阳发〔2014〕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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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7 | 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建设 | 6997474221000385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5号)。 | |||||||
| 88 | 扶贫资金和扶贫基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工作 | 6997474221000386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5号)。 | |||||||
| 89 | 组织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作 | 69974742210003874441702 |
1.《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实施意见》(粤发〔2012〕2号)。 2.《广东省新一轮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及重点县(市)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粤办发〔 2013〕14号)。 |
|||||||
| 90 | 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考核工作 | 69974742210003884441702 |
1.《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实施意见》(粤发〔2012〕2号)。 2.《广东省2013-2015年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考核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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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 | 协调组织全区帮扶单位对口帮扶省定相对贫困村工作 | 69974742210003894441702 |
1.《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2011年)。 2.《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实施意见》(粤发〔2012〕2号)。 3.《广东省新一轮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及重点县(市)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粤办发〔 2013〕14号) 。 |
|||||||
| 92 |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及农业机械安全经费保障工作 | 69974742210003904441702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63号)第四条。 | |||||||
| 93 | 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 | 6997474221000391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5号)。 | |||||||
| 94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 6997474221000392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5号)。 | |||||||
| 95 | 编制、实施、检查督促农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农业突发公共事件,做好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应急保障工作 | 6997474221000393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5号)。 | |||||||
| 96 |
拟订农村经济组织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 导、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与改革 |
6997474221000394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5号)。 | |||||||
| 97 | 农村土地承包、承包合同管理工作 | 699747422100039544417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09年主席令第73号)第十一条。 | |||||||
| 98 | 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政策措施 | 6997474221000396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5号)。 | |||||||
| 99 | 协调、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与改革和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工作 | 69974742210003974441702 | 1.《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1996年)第三条。 2.《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2013年粤府令第189号)第五条。 | |||||||
| 100 | 农作物适用先进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 | 6997474221000398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5号)。 | |||||||
| 101 | 提出耕地保护、补偿与改良的政策措施,负责农田基本建设的规划和组织实施 | 6997474221000399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5号)。 | |||||||
| 102 | 种植业生产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 6997474221000400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5号)。 | |||||||
| 103 | 研究提出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税收、信贷和保险等政策建议 | 6997474221000401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5号)。 | |||||||
| 104 | 开展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 6997474221000402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5号)。 | |||||||
| 105 | 拟订实施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规划 | 6997474221000403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5号)。 | |||||||
| 106 | 组织实施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科技示范、技术推广工作 | 6997474221000404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5号)。 | |||||||
| 107 | 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的有关工作 | 6997474221000405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5号)。 | |||||||
| 108 | 拟订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实施科教兴农战略 | 6997474221000406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5号)。 | |||||||
| 109 | 承担农业科技成果的管理、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 69974742210004074441702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4〕25号)。 | |||||||
| 110 | 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示范及推广 | 69974742210004084441702 | 《广东省农作物种子条例》(2004年)第四条。 | |||||||
| 111 | 施肥技术推广 | 699747422100040944417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2012年修正)第九条。 | |||||||
| 112 | 落实支持植物检疫检查站建设、疫情调查、封锁疫区、扑灭疫害等经费 | 69974742210004104441702 | 《广东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2001年广东省政府令第64号)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 |||||||
| 113 | 调查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植物疫情 | 69974742210004114441702 | 《农业植物疫情报告与发布管理办法》(2010年农业部令第4号)第五条。 | |||||||
| 114 | 组织落实救灾备荒种子种苗贮备 | 69974742210004124441702 | 《广东省农作物种子条例》(2004年)第四条。 | |||||||
| 115 | 拟订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 69974742210004134441702 | 《广东省农作物种子条例》(2004年)第四条。 | |||||||
| 116 | 制定农药轮换使用规划 | 69974742210004144441702 | 《农药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26号)第二十五条。 | |||||||
| 117 | 土壤肥料专业统计 | 69974742210004154441702 | 《全国土壤肥料专业统计报表制度》(2009年)。 | |||||||
| 118 | 拟订全区的植物检疫工作计划 | 69974742210004164441702 |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2007年农业部令第5号)第四条。 | |||||||
| 119 | 编制全区的检疫对象分布资料 | 69974742210004174441702 |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2007年农业部令第5号)第四条。 | |||||||
| 120 | 落实从事动物疫病预防、检疫、监督检查、现场处理疫情以及在工作中接触动物疫病病原体的人员卫生防护和医疗保健措施 | 699747422100041844417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3年主席令第71号)第六十七条。 | |||||||
| 121 | 对动物、动物产品按照规定采样、留验、抽检 | 699747422100041944417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3年主席令第71号)第五十九条。 | |||||||
| 122 | 查验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和畜禽标识,进入有关场所调查取证,查阅、复制与动物防疫有关的资料 | 699747422100042044417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3年主席令第71号)第五十九条。 | |||||||
| 123 | 对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和病料的采集 | 69974742210004214441702 |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2005年国务院令第450号)第十五条、第二十一条。 | |||||||
| 124 | 编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建议计划及年度计划;按照规定履行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立项申报管理及技术审查工作;组织协调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开展工作 | 69974742210004224441702 |
1.《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2007〕1752号)第十条。 2.《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917号)第四条。 3.《印发阳江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0〕20号)。 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发改农经〔2013〕2673号)第三条。 5.《关于建立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阳府办函〔2008〕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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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5 | 组织、督导各地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检查、稽察工程建设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开展验收和督促工程投入使用 | 69974742210004234441702 | 《省水利厅、发改委、财政厅、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水农〔2008〕51号)。 | |||||||
| 126 | 指导地方开展农村供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 69974742210004244441702 |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发改农经〔2013〕2673号)第二十六条。 | |||||||
| 127 | 指导完善农村供水行业管理工作,落实管理经费,加快管理机构和县级农村水质检测能力建设 | 69974742210004254441702 | 《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农〔2013〕387号)。 | |||||||
| 128 | 组织开展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 69974742210004264441702 |
1.《印发阳江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0〕20号)。 2.《印发广东省农田水利万宗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1〕56号)。 3.《关于进一步明确省民生水利四项工程方案项目审批程序的通知》(粤办函〔2012〕158号)。 4.《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国农办〔2005〕26号)第十五条。 |
|||||||
| 129 | 组织编制全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规划,指导规划实施;组织、督导各地开展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检查工程建设情况,督促工程投入使用。配合省水利厅开展验收和考核工作。 | 69974742210004274441702 |
1.《印发广东省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1〕62号)。 2.《关于开展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规划工作的通知》(粤农饮办〔201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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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0 | 协调开展农村供水信息化建设工作 | 69974742210004284441702 | 《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农〔2013〕387号)。 | |||||||
| 131 | 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申报及监督管理 | 69974742210004294441702 |
1.《印发阳江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0〕20号)。 2.《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十二五”总体建设方案的通知》(发改农经〔2013〕337号)第五条。 3.《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2006年)第七条、第九条、第十七条。 |
|||||||
| 132 | 山区小型灌区改造项目管理工作 | 69974742210004304441702 |
1.《印发阳江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0〕20号)。 2.《关于进一步明确省民生水利四项工程方案项目审批程序的通知》(粤办函〔2012〕1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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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 | 组织中央和省级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项目申报、遴选管理工作 | 69974742210004404441702 |
1.《印发阳江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0〕20号)。 2.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实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的意见》(财农〔2009〕92号)。 |
|||||||
| 134 | 指导全区各地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 | 69974742210004414441702 | 《印发阳江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0〕20号)。 | |||||||
| 135 | 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 | 69974742210004424441702 |
1.《印发阳江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0〕20号)。 2.《水利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水农〔2012〕254号)。 |
|||||||
| 136 | 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督检查;全市水土保持监测管理 | 699747422100044344417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修订)第二十九条。 2.《印发阳江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0〕20号)。 |
|||||||
| 137 | 组织编制全区水土保持规划 | 699747422100044444417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修订)第十四条。 2.《印发阳江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0〕20号)。 |
|||||||
| 138 | 组织水土流失综合防治 | 699747422100044544417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修订)第三十五。 2.《印发阳江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0〕20号)。 |
|||||||
| 139 | 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工作 | 699747422100044644417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5年修订)第八条第三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第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52号)第八条。 4.《印发广东省水利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09〕113号)。 |
|||||||
| 140 | 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的管理 | 69974742210004474441702 | 《印发广东省千宗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 粤府办〔2011〕61号)。 | |||||||
| 141 | 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 | 699747422100044844417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第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52号)第十六条。 3.《关于市水利局所属(挂靠)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阳机编〔2002〕89号)。 |
|||||||
| 142 | 负责水旱风冻灾情的发布 | 699747422100044944417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5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52号) 。 4.《关于市水利局所属(挂靠)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阳机编〔2002〕89号)。 5.《关于将防冻工作纳入省三防办行政管理职能的函》(粤办函〔2008〕123号)。 |
|||||||
| 143 | 指导、监督重要江河和水库的抗洪抢险工作 | 699747422100045044417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5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52号) 。 4.《关于市水利局所属(挂靠)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阳机编〔2002〕89号)。 |
|||||||
| 144 | 负责编制全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 69974742210004514417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5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52号) 。 4.《关于市水利局所属(挂靠)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阳机编〔2002〕8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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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5 | 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 699747422100045244417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5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52号) 。 4.《关于市水利局所属(挂靠)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阳机编〔2002〕89号)。 |
|||||||
| 146 | 承担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 699747422100045344417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5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52号) 。 4.《关于市水利局所属(挂靠)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阳机编〔2002〕89号)。 |
|||||||
| 147 | 负责全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范的执行制度编制工作 | 699747422100045444417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52号) 。 |
|||||||
| 148 | 负责组织全区三防工作的宣传工作 | 69974742210004554441702 | 《关于印发<国家防总关于加强防汛抗旱宣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汛〔2012〕7号)。 | |||||||
| 149 | 负责对区三防各类物资实施统一调度 | 69974742210004564441702 |
1.《阳江市防风应急预案》(阳府办函〔2014〕183号)。 2.《阳江市防洪应急预案》(阳府〔2007〕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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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0 | 掌握防汛、防旱、防风、防冻情况和信息,组织有关单位会商,为三防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 69974742210004574441702 |
1.《阳江市防风应急预案》(阳府办函〔2014〕183号)。 2.《阳江市防洪应急预案》(阳府〔2007〕36号)。 |
|||||||
| 151 | 负责发布区三防指挥部公告、决定和命令,并监督实施 | 69974742210004584441702 |
1.《阳江市防风应急预案》(阳府办函〔2014〕183号)。 2.《阳江市防洪应急预案》(阳府〔2007〕36号)。 |
|||||||
| 152 | 负责低温冰冻灾害的防范 | 69974742210004594441702 |
1.《印发阳江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0〕20号)。 2.《关于将防冻工作纳入省三防办行政管理职能的函》(粤办函〔2008〕123号)。 |
|||||||
| 153 | 督导全区各级三防指挥部三防工作情况 | 69974742210004604441702 | 《关于印发<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督导工作规定>的通知》(粤防〔2010〕16号)。 | |||||||
| 154 | 监督指导全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 69974742210004614441702 |
1.《水利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水汛〔2013〕257号)。 2.《水利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任务及工作要求的通知》(办汛〔2013〕2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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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5 |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的管理 | 69974742210004624441702 |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471号修订)第四十九条。 | |||||||
| 156 | 省级预留20%后扶结余资金的计划安排和监督管理。 | 69974742210002974441702 | 《广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粤财农〔2008〕576号)第六条。 | |||||||
| 157 | 对新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人口核定登记及资金拨付、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审计和监察 | 69974742210004634441702 | 《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新建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农经〔2007〕3718号)。 | |||||||
| 158 | 管理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与运行 | 69974742210004644441702 | 《印发阳江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0〕20号)。 | |||||||
| 159 | 协调、督办本区重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 69974742210004654441702 | 《印发阳江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0〕20号)。 | |||||||
| 160 | 主持大中型水利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 69974742210004664441702 | 《印发阳江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0〕20号)。 | |||||||
| 161 | 水利建设市场不良行为的认定 | 69974742210004674441702 |
1.《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粤水建管〔2010〕247号)。 2.《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认定标准(修订)》(粤水建管〔2010〕2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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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2 | 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决定 | 69974742210004684441702 |
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11号令)。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6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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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3 | 水利安全生产事故调查 | 699747422100046944417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9年修正)。 2.《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13年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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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4 | 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监督管理 | 69974742210004704441702 | 《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12〕93号)。 | |||||||
| 165 | 区管河、湖、库水面出租审核 | 69974742210004714441702 | 《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 | |||||||
| 166 | 编制城市供水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 69974742210004724441702 | 《印发阳江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0〕20号)。 | |||||||
| 167 | 组织制定供水行业的质量技术、运营服务等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 | 69974742210004734441702 | 《印发阳江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0〕20号)。 | |||||||
| 168 | 协调城市建设中供水管网管线的改、扩建 | 69974742210004744441702 | 《印发阳江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0〕20号)。 | |||||||
| 169 | 负责水利规划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水利发展五年规划和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组织编制全区江河流域综合规划和水资源综合规划;组织编制全区水利专业、专项规划 | 699747422100047544417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9年修订)第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09年修订)第九条。 3.《印发阳江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0〕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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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0 | 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和机电排灌、治涝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 699747422100047644417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9年修订)第二十五条。 2.《关于下达农村小水电项目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799号)。 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水建〔1995〕128号)第二条。 4.《广东省水利基建项目建设管理若干规定》(粤水办〔2005〕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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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1 | 负责全市水电、农村水电电气化和机电排灌发展长远规划、近期规划以及江河的水力开发 | 699747422100047744417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9年修正)第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9年修订)第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5年修订)第十四条。 4.《印发广东省千宗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1〕61号)。 5.《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治涝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办规计函〔2013〕1060号)。 6.《广东省小水电管理办法》(2010年粤府令第152号)第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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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2 | 组织开展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 | 69974742210002974441702 |
1.《印发阳江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0〕20号)。 2.《印发广东省农田水利万宗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1〕56号)。 3.《关于进一步明确省民生水利四项工程方案项目审批程序的通知》(粤办函〔2012〕1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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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3 |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管理 | 69974742210004784441702 |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建〔1997〕339号)第三十二条。 | |||||||
| 174 | 转包或变相转包所承担的业务的;以不正当手段承接业务的;超出资质业务范围从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活动的;出借资质证书的;从业过程中弄虚作假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取得资质证书后两年内没有开展业务工作的管理 | 69974742210004794441702 |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办法(试行)》(2005年水利部令第24号修订)第二十四条。 | |||||||
| 175 | 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管理:无证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接任务的;不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的;设计文件不符合《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要求的;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不符合《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要求的;未按规定实行质量保修的;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或在工程施工中粗制滥造、偷工减料、伪造记录的;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没有及时按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的;经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工程质量等级为不合格或工程需加固或拆除的 | 69974742210004804441702 |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第四十四条。 | |||||||
| 176 | 行政区划档案管理 | 69974742210004814441702 | 《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1985年)第八条。 | |||||||
| 177 | 行政区划变更社会风险评估 | 69974742210004824441702 | 《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1985年)第八条。 | |||||||
| 178 | 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理 | 69974742210004834441702 |
1.《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53号)第三条 。 2.《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理办法》(2008年民政部令第36号)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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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9 | 行政区划变更后勘界 | 69974742210004844441702 | 《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53号)第三条、第九条。 | |||||||
| 180 | 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 | 69974742210004854441702 | 《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53号)第三条、第十二条。 | |||||||
| 181 | 行政区域界线实地位置认定不一致争议调处 | 69974742210004864441702 |
1.《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1989年国务院令第26号)第六条。 2.《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53号)第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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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2 | 行政区域界线档案管理 | 69974742210004874441702 |
1.《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53号)第三条、第十三条。 2.《民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行政区域界线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民发〔2012〕5号)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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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3 | 平安边界建设 | 69974742210004884441702 |
1.《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53号)第三条 。 2.省综治理办 省维护办 省民宗委员 省公安厅 省民政厅 省司法厅 省国土资源厅 省水利厅 省农业厅 省林业局《转发中央综治办等十部门〈关于开展平安边界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粤综治办〔2007〕22号)。 3.阳江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印发<创建平安阳江推进方案(2012-2022年)>的通知》(阳办发〔2012〕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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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4 | 消失的地名的销名 | 69974742210004894441702 | 《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2007年)第四条、第十五条。 | |||||||
| 185 | 村镇内的路、街、巷名称的命名、更名的审批 | 69974742210004904441702 | 《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2007年)第四条。 | |||||||
| 186 | 城市内的路、街、巷名称的命名、更名的审核 | 69974742210004914441702 | 《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2007年)第四条。 | |||||||
| 187 | 农林牧渔场、盐场、矿山名称的命名、更名的同意 | 69974742210004924441702 | 《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2007年)第四条。 | |||||||
| 188 | 专业设施名称、公共场所和文化设施名称的命名、更名的同意 | 69974742210004934441702 | 《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2007年)第四条。 | |||||||
| 189 | 市政交通设施名称的命名、更名的审核 | 69974742210004944441702 | 《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2007年)第四条。 | |||||||
| 190 | 地名标志设置 | 69974742210004954441702 |
1.《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民行发〔1996〕17号)第七条。 2.《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2008年)第三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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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1 | 地名规划编制 | 69974742210004964441702 |
1.《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民行发〔1996〕17号)第七条。 2.《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2008年)第五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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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2 | 地名信息化 | 69974742210004974441702 |
1、《民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11〕181号)。 2.《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国家地名数据库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办函〔2003〕53号)。 3.《关于建立全国统一号码声讯问路服务系统的通知》(民办函〔2005〕1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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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 | 地名档案管理 | 69974742210004984441702 | 《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6年民行发〔1996〕17号)第七条。 | |||||||
| 194 | 地名标准化 | 69974742210004994441702 | 《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6年民行发〔1996〕17号)第七条。 | |||||||
| 195 | 承担阳江市减灾委员会具体工作 | 69974742210005004441702 |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77号)第三条。 | |||||||
| 196 | 指导自然灾害救助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 | 69974742210005014441702 |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77号)第十二条。 | |||||||
| 197 | 救灾捐赠管理与表彰 | 69974742210005024441702 | 《救灾捐赠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35号)第六条。 | |||||||
| 198 | 承办中央、省财政最低生活保障投入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 | 69974742210005034441702 |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4年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五条。 2.《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1999年)第五条。 3.《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社〔2013〕1号)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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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 | 承办中央、省财政医疗救助投入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 | 69974742210005044441702 |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4年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五条。 2.《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3〕217号)第六条。 3.《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粤民助〔2010〕1号日)第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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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 | 承办中央、省财政农村五保供养投入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 | 69974742210005054441702 |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4年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五条。 2.《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56号)第十一条。 3.《广东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规定》(2010年省政府令143号)第八条、第三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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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 | 承办中央、省财政敬老院建设投入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 | 69974742210005064441702 |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4年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五条。 2.《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2010年民政部令第37号)第三条、第三十一条。 3.《广东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规定》(2010年省政府令143号)第二十六条。 4.《广东省省级财政补助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敬老院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粤财社〔2008〕183 号)第八条、第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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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 | 阳江高新区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 69974742210005074441702 | 《阳江高新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 | |||||||
| 203 | 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 | 69974742210005084441702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省2014年冬春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粤府〔2015〕65号) | |||||||
| 204 | 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 | 69974742210005094441702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省2014年冬春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粤府〔2015〕65号) | |||||||
| 205 | 伤病残军人的接收安置 | 69974742210005104441702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省2014年冬春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粤府〔2015〕65号) | |||||||
| 206 | 抢夺或者聚众哄抢自然灾害救助款物或者捐赠款物 | 69974742210005114441702 |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77号)第三十一条。 |

粤公网安备 44174302000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