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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文书 配合调查公告

来源: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发布日期:2018-10-23 10:11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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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宏发泰船艇制造有限公司:

经阳江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初步查核,你公司涉嫌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未按规定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2.未安排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工作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3.未按规定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4.接触有害气体和粉尘的员工未按规定佩戴防毒防尘防护用品;5.作业场所未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6.用人单位未与承包商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7.生产现场灭火器配备不足;8.未设置安全出口标志和应急照明灯;9.生产现场存有饮水机且未与产生有害气体和粉尘的场所隔离;10.未公示生产使用的原辅材料(油漆、胶水、树脂等)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为进一步查清事实,请贵公司于201810260930分前到阳江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逾期不接受调查或配合处理,本管委会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阳江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_阳江高新区科技五路中德大楼三楼  邮政编码:529533      

联 系 人: 林嘉敏   联系电话: 0662—3681363

 

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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