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5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任务,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433”工作安排和市市场监管局各项决策部署,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强化执法监督效能、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水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治理念对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工作的引领作用。一是坚持党支部统揽法治工作。分局党支部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作为一项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并列入党支部学习内容,深入研究分局贯彻落实措施,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工作要求,为实现市场监管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二是分局严守“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了理想信念,使队伍素质不断提升。2025年累计召开"三会一课"17次,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等重要论述,精准把握核心要义,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措施,推动理论学习落地见效。三是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督察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不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坚持重要法治工作集体决策、集体研究,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全面提高政府依法履职能力,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
1.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准入准营、退出成本卓有成效。一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阳江市营商环境提升攻坚行动,推动“开办企业(市场准入)”方面得到有效提升。以开办企业“一件事一次办”为目标,深化开办企业便利度改革,将设立登记、印章刻制、申领税务发票、办理员工参保登记、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银行预开户“5+1”环节整合为1个环节,实现开办企业“一网通办”“一站式”服务,全流程半天内可办结,2025年企业开业网办为99.51%,免费刻制印章96套,免费邮寄12户次,共减免费用30828元。二是全面推行市场主体住所申报制度,对于不涉及前置和特定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允许申请人只需提交载明住所信息和承诺内容的《阳江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无需另行提交权属证明和租赁协议等其他住所相关材料,最大程度释放资源,支持企业、群众充分利用各类场地,降低创业门槛和创业成本,2025年住所申报登记的市场主体共641户,占新设立市场主体的84.79%。三是推行一人审核制度。申请人可通过“一窗受理”系统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市场监管部门窗口收到企业设立登记申请后,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一人受理并核准,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真正实现了营业执照立等可取。四是推行市场主体歇业登记制度改革,为市场主体提供良性缓冲的服务,截至目前,共有2户市场主体办理了歇业登记。五是放宽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和限制条件。进一步扩大简易注销适用范围,除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外,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债权债务已清偿完结的其他类型市场主体均纳入简易注销的适用范围,简易注销登记的公示时间由原来的45天压缩为20天。2025年来,全区办理简易注销的市场主体68户。
2.立足“四个最严”,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工作,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一是推进辖区食品安全抽检工作。高新区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总量是210批次,截至目前已完成210批次,完成率100%,不合格9批次,2个已核查处置完必,剩余7个正在核查处置中。二是推进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高新区2025年食用农产品快检总量是3600批次,已完成3523批次,其中阴性3484批次,阳性39批次,已对39批次阳性食用农产品共计58.8公斤进行销毁处理。三是结合假劣肉制品专项和假冒伪劣食品专项对辖区生产经营环节开展检查,共检查经营环节223家次,生产环节53家次,发现问题181个次。四是扎实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辖区内9所学校食堂开展全覆盖检查,确保师生安全。今年以来,共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31家次,发现问题隐患140项,已督促完成整改;开展校园食堂食品抽检11批次,抽检合格率100%;开展中高考期间考点食材快检11批次,合格率100%。五是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定期排查系统运行情况,对网络巡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通报,今年以来,我局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巡查学校(幼儿园)食堂38家次,发现存在问题9项,已全部督促完成整改。六是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共检查食品经营单位109家次,发现并落实整改问题隐患103项,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3.立足问题导向,切实抓好“两品一械”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开展监督抽检工作。2025年,高新区药品抽检任务量是13批次,截至目前已完成抽检13批次,完成率100%;化妆品抽检任务量是7批次,已抽检7批次,完成率100%;医疗器械抽检任务量是3批次,已抽检3批次,完成率100%。二是开展化妆品线上线下销售行为专项整治。积极推动化妆品监督检查行动开展,进一步规范儿童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共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130家次,责令整改28家次,均已整改到位。三是开展药品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结合疫苗试剂的监管,加强对医院、卫生诊所的监管力度,及时排查风险隐患,着力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共检查药品使用单位40家次,责令整改21家次,均已整改完毕。四是结合麻精药品专项和基孔肯雅热疫情,对辖区药店开展检查,共检查药店22家次,责令整改10家次,均已整改到位,开展宣贯会2次,向其传达省市局相关文件精神,提高其主体责任意识。
4.坚守安全生产“红线”,严格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一是根据国家、省、市、区工作部署,以“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为主线,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2025年共上报重大安全隐患13项,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深入特种设备作业现场,以叉车、起重机械、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设备为重点,严格核查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细致查阅“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安全管理制度、日常运行记录、应急预案及演练资料;并对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规范操作情况进行现场抽查。截至目前,累计出动监察人员274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51家次,排查问题隐患247项,均已落实整改。三是持续开展“电梯安全三年筑底行动”,聚焦电梯使用、维保等重点环节,持续强化监管执法和宣传引导,切实筑牢电梯安全防线,推动辖区电梯安全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紧盯商圈、医院、老旧小区等重点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依托广东省特种设备电子监管系统并强化报检提醒,实现超期未检电梯动态清零。截至目前,累计出动监察人员83人次,检查电梯使用单位68家次,排查整治安全隐患53项,立案调查1宗。
5.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提升生产企业质量水平。一是强化重点产品监管。针对辖区玩具、合金材料、电子电器等重点工业产品,组织开展监督抽查与风险监测共计29批次产品,其中有2批次钢板和钢带为生产领域的常规抽查,该项目还在进行中。二是加强认证认可监管。开展CCC免办产品及获证产品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认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暂未发现辖区内企业有相关问题。三是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检查发现辖区内的建筑类检验检测机构有不规范行为,现已整改完毕。四是开展建筑保温材料、食品接触类不锈钢制品等专项,检查发现辖区内有1家建筑保温材料生产企业存在问题,已下发责令。五是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根据文件要求做好该项工作。
6.做好消费维权工作。一是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力度,举办主题为“共筑满意消费”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我区消费维权工作成效,向消费者传播普及有关消费知识、常识,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传播文明、健康、理性的消费理念,倡导诚信经营,传递消费维权正能量。二是按时按质处理各类投诉举报。截至目前,分局共受理消费投诉和有关举报494宗,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9668元,有力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所有已处理工单均能做到按时反馈,切实做到接诉即办。三是开展“放心消费粤行动”,2025年以来,新发展新增“放心消费承诺单位”19家,“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12家,有效优化和改善消费环境,切实增进民生福祉。
7.开展计量监管工作,严格监督计量强制检定工作。一是开展电子秤、充电桩、加油站专项检查,随机检查了73台电子秤、2家充电桩单位(共32支充电枪)、6个加油站(共100支加油枪),均进行了强制检定,且铅封完整,并未发现问题。二是开展民用三表专项行动,其中电能表:截至2025年11月16日已轮换439台,到期未轮换表具超期3年内(含三年)0台,超期3年以上0台,检查在用电能表120台,检查中尚未发现使用超期检定、产品标识不符合规定等情况;水表:截至2025年11月16日已轮换1155台,到期未轮换表具超期3年内(含三年)1200台,超期3年以上1033台,检查在用水表120台,检查中发现部份水表未经检定、超期检定、产品标识不符合规定等情况;燃气表:截至2025年11月16日已轮换0台,到期未轮换表具超期3年内(含三年)0台,超期3年以上0台,检查在用燃气表6台,检查中尚未发现使用超期检定、产品标识不符合规定等情况。三是开展2025年度世界计量日宣传活动,主要通过张贴海报、分发宣传单、led显示和悬挂横幅等活动进行宣传,累计受益人次100余人,发放宣传单50余份。
8.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深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分局认真部署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建立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不断探索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印发了《阳江高新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操作指引>的通知》、《阳江高新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高新区公平竞争审查抽查、会审和举报回应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抽查机制,落实公平竞争审查“三书一函”等制度,运用提醒敦促、约谈等手段,不断强化公平竞争监管权威、增强公平竞争治理效能、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同时召开阳江高新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及阳江高新区公平竞争审查业务专题培训,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积极担当,奋发作为,抓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分局牵头,要求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等部门加强政策制定自我审查,并按季度报送自查情况;今年以来,全区各单位未起草制定涉公平竞争审查相关政策措施,未接到上级部门下达我区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情况线索,未接到社会各界反映我区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情况的投诉举报。
9.强化市场监管执法。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重点领域执法、持续开展“铁拳”相关行动、深化系列专项行动,严格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等重点专项,不断提升消费信心。紧扣市场监管主线,突出执法办案工作的核心地位,拓宽办案领域,有效维护辖区内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切身利益。
10.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着力解决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一是积极开展行政处罚案卷检查活动,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违反处罚法定原则、是否存在违规异地执法、逐利执法情形的罚款等情况;排查是否存在违反规范行政裁量权要求的罚款、违反法定程序实施的罚款等情况;排查是否存在恣意裁量、过度处罚、随意顶格处罚等情况。截至目前,综合各执法案件检查情况,已办结的案件总体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案件文书使用规范,执法文明规范,取证资料比较完整,自由裁量权表述合理规范,说理式文书运用总体较好。二是不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深化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直接涉及公共安全、生命健康重点领域加强严控,实现全链条监管外,并采取多种监管方式,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三是排查涉企乱罚款、乱查封等问题。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行动开展以来,暂未发现擅自提高罚款标准、扩大罚款范围、下达罚款任务、按比例提成罚没收入、利用执法权力随意罚款、未落实减免责清单、乱查封等问题。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阳江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明确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发布、备案、评估和动态管理制度,确保参与起草规范性文件制订严格依法、程序规范、务实有效。二是健全内部权力约束机制。贯彻落实全党支部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局长办公会议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公文管理制度、《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工作制度》等议事工作规则和各项工作制度,坚持重大事项和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强化法治审核合法性审查,确保每一事项均有制度约束,工作均按规定程序运行。三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专门监督、司法监督。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强化执法监督。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纠工作,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不断促进全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二是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行政执法工作制度的通知》要求,完善配套措施,强化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运用,统一执法文书格式,进一步严格执法程序,坚持理性执法,做到执法全过程有据可查,重大执法决定必经法治审核。三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按照国家总局、省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标准等规定,根据《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市场监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2022年)》等文件要求,遵循过罚相当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坚持适度处罚。四是健全两法衔接机制,落实《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阳江市人民检察院 阳江市公安局关于市场监督管理两法衔接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我区市场监管案件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提前介入等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杜绝以罚代刑的情况。五是不断推广“行政执法两平台”和“非现场执法”在全局的部署与应用,促进规范执法。六是持续提升队伍履职能力。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激励干部队伍真抓实干、担当作为。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采取“线上+线下”双轨制模式,围绕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等业务,培训干部职工,有效提升干部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五)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普法责任制领导机制,推进执法普法深度融合,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努力形成分局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二是坚持领导带头学法。落实党支部学法制度和局务会议学法制度,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法律法规,使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常学、法治意识常记”,及时更新法律知识和强化法治思维。同时,分局班子坚持在作出重大决策和行政措施前,首先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议事、科学决策,不断提高领导依法决策执政能力。三是开展主体普法宣传教育。以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等各类主题活动为契机,集中开展普法宣传,积极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知识产权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宣传等声势浩大的主题宣传咨询活动,积极宣传法律法规,2025年以来,共开展29次普法宣传和政策宣贯,累计受众1000余人次,形成崇尚宪法和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环境。
二、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执法力量薄弱、市场监管部门人员结构老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监管等执法人才匮乏,执法装备、执法车辆保障不到位,影响了监管能力提升。二是部门联合监管、联合惩戒机制尚未健全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监管效能。面对跨领域、跨行业的复杂监管场景(如平台经济、新兴业态等),容易出现监管重叠或监管真空,导致监管盲区存在。联合惩戒的协同力度不足,惩戒措施多停留在单一部门处罚层面。三是监管队伍履职能力和执法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在业务量增加、执法跨度大、专业知识要求高的情况下,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还不够,学习业务知识不够全面,推进市场监管能力现代化的任务较为繁重。
三、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推动法治营商环境。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加大便企惠企力度。抓好“市场准入”指标的市场准入制度规范化建设、企业开办公共服务质量、企业开办便利度优化提升工作,大力推行全程网办、证照联办服务,持续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为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加强广告、价格、质量、网络交易等领域监管执法,深化和巩固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成果,切实保护好各类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强化行刑衔接,力争在查办大案要案上有新的突破。
(三)持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创新培训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和各类执法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执法队伍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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