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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阳江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2-18 16:27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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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我局在区党委、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和市相应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精神,全面履行部门职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调处股

  1.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化解信访问题。2021年,高新区调处股继续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化方式化解信访矛盾,引导群众依法依规表达合法合理的诉求。一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地处理信访问题,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原则化解信访矛盾,组织各部门、村委会深入研究信访事项,对群众在阳江12345投诉举报平台和各级信访局反馈问题即时安排人员跟踪核实,以法治思维分析诉求是否合法合理,提出依法解决路径和具体措施,真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依法及时妥善解决容易引发倾向性、苗头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做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严格甄别扰乱信访秩序的违法信访行为,协调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借助法律力量解决信访事项,深化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一是加强与驻村律师的合作;二是做实人民、行政调解。依法依规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发挥专业领域人才的作用,提升调解专业化水平,在及时有效化解争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同时,将“法治信访”理念落到实处。

  3.深入推进普法教育工作。一是借助驻村律师力量,在诉求分流、案件调解、政策解释、法律咨询及援助等方面发挥专业作用;二是在人民来访时加强法治宣传,宣传信访条例等法律知识,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三是结合信访工作实际,向群众发放《信访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将依法信访理念宣传到基层,提高群众依法逐级信访意识,引导群众依法依规信访,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

  4.加强理论学习,坚持用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领法治建设工作。2021年,我办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民法典》以及《信访条例》和《广东省信访条例》等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通过理论学习和学法常态化,深入领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重要意义,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强化“法治信访”理念。

  (二)民政办

  1.加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年内,集中学习了《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城乡医疗救助办法》、《农村五保供养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各项民政工作的实际情况,年内相关股室人员多次参加“全国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培训班”、“社会救助工作业务培训班”等一系列业务培训。

  2.严格规范、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21年,我办对全区所有在享低保对象开展一次清理核查工作。专项整治活动以问题为导向,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骗保”、“错保”等违规享受低保问题。通过建立完善精准识别纠错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做到精准识别低保对象,精准救助困难群众,规范审核审批操作程序,动态管理有序,监督检查常态,全面提高我区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推动了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规范实施,全面提高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水平和基层社会救助服务水平,依法整治工作成效显著。

  3.完善行政监督制度,依法接受监督。我办持续加强对各项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救灾款物、低保资金、其他民政专项资金等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自纠,促进了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并依法上级相关部门的审计、监督检查。

  (三)水利股

  1.严格执行招标程序。工程项目单位按水利基建程序,先后做好前期工作,完成工程可研、立项、初设、技施和施工招标预算财政审核工作,项目法人单位负责按基建程序聘请有资质的招投标代理公司开展相关招投标工作,通过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投标,招标程序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的有关规定。工程项目做到业主、监理单位、质监部门、施工单位等入驻工地,各方按招标文件合同的要求,各司其责,有序地开展工程建设。

  2.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程序。我区开展的各项水利工程资金,严格执行了资金拨付及账户管理程序,财政部门按有关单位的申请,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下拨资金到相关单位使用,先后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勘测设计费等工程费用,保证了工程建设需要。

  (四)卫计办

  1.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建设。今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居民心理健康服务建设,在平冈镇中心卫生院成立了心理危机干预指导组,开通心理援助热线,由医院公卫科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心理健康指导,纾解心理危机,恢复群众健康。一是加强社区居民心里问题监测,由社区包片干部定期落户进行排查,通过与群众交谈、群众反映等方式对有心里疾病的居民进行初步了解,建立工作台账。根据工作台账落实心里疾病人员日常监测,主动开展上门问询,了解具体情况,提供关心和帮助。二是加强心里问题宣传,提高群众对心里问题的认识和自我康复水平。社区定期更新卫生健康宣传专栏,开展精神卫生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三是加强新冠疫情隔离点隔离人员心里干预,对隔离对象开展日常健康监测,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发现隔离对象身体健康、精神状态等出现异常情况时,科学规范做好人员处置;落实隔离点健康管理医务人员驻点指导,加大心理医师的巡查频次,加强对隔离对象的心理疏导和保障身心健康。

  2.落实矛盾纠纷化解。一是落实工作责任。根据省、市要求,我办严格落实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制度,各股室负责同志在各自职责范围对风险点排查加强信息沟通,对风险线索及时梳理核查,落实部门责任,确保每事有人管,每案有人跟,及时回复群众诉求,落实精准防控涉稳风险,防止矛盾事件爆发,影响社会稳定;二是对辖区内重点人员开展全面排查,对涉稳人员分类建立管理台账,落实责任单位,开展动态监测;由村委会包片干部上门做政策宣传解释,认真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合理要求和投诉及时解决,对有外出信访意愿的进行疏导稳控,将信访苗头及早制止。

  3.加强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加强重点人群排查管控。我办督促指导各村(居)委会建立了网格化管理机制,落实“三人小组”工作职责。村包片干部每天上门进行返乡重点人群摸排,及时上报数据和做好人员台账,根据省市防控要求分类落实有关人员的健康管理。今年来,村(居)委会自主排查返乡人员1082人,落地健康管理20人,其中居家隔离4人,社区监测16人;中风险地区7人,高风险地区3人(境外返回),均已落实健康管理;排查公安部门推送人员2342人,落实核酸检测1114人。

  二、存在的工作问题

  2021年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工作中依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法治宣传力度不足,宣传形式局限。接下来需要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法治意识和法律知识,扩大宣传半径,创新宣传方式,提升宣传成效。

  (二)普法手段和方式较单一在落实普法责任制上,普法手段和方式较单一,与服务对象的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三)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手段有限民政系统社会矛盾纠纷较为集中,化解手段有限。目前,信访、维稳压力持续加强,法律宣传、政策解释难度增大。

  (四)疫情防控工作有所松懈在目前国内疫情基本结束各项经济社会活动逐渐恢复正常的背景下,我区一些干部职工(包括村两委干部)对疫情形势过于乐观,对疫情防控工作有所松懈,工作积极性不高。

  (五)缺乏专业防控人员我区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较弱,没有专门疾控机构,缺乏专业的防控人员。

  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下步我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加强部门联动,进一步发挥“两个调委会”在化解信访问题的作用。一是行政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托区人民来访接待厅平台,发挥信访部门密切联系群众的作用,继续做实人民调解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与人民法院、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沟通联系,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相衔接的协调联动、信息沟通和效力衔接机制;三是加强与各村(居)委会、部门的联动,各村(居)委会、部门指定信访专干担任行政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兼职调解员,负责访调对接、协作调解等工作。

  (二)加强法治信访的宣传力度。坚持“线上+线下”法治宣传。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信访宣传教育中的运用,引导群众依法信访、合法合理表达诉求。宣传法律法规和“法治信访”理念,提高普法实效;二是继续充分运用人民来访接待普法,在来访场所张贴信访相关法治宣传照片、海报,向群众派发法治宣传手册等,营造浓厚法治宣传氛围,大力宣传《信访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树立法治权威。

  (三)完善救助帮困保障体系加强强化社会救助工作审核职能,加强现有救助政策的衔接,切实保障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四)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各村(居)委会做好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五)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激发社会组织发展活力,切实发挥街镇社会组织服务功能。

  (六)加大对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建设加强专业调解员选聘和培训,落实调解员的工资待遇问题,提高人民调解的组织覆盖率,设立村委会、社区的调解机构,落实调解员制度,尽量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聘请有资质的法律服务机构参与调解,提高调解的公平性和专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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