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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高新区财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来源:阳江高新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2-02-16 16:36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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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年-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定》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传达法治会议精神,加强法治理论学习。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于2021年1月7日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分别于4月30日、7月9日、9月13日、9月18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进法治疫情防控。

  我局积极有效发挥职能作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有力保障,主动履职落实、有效发挥作用,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合理筹集调度资金,加大财力保障,并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加快资金拨付使用,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到位,积极与上级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主动沟通协调,加快资金下达速度,保障防控疫情资金第一时间下达至防控工作单位。我局2020年下达防疫专项资金1439.69万元,2021年下达防疫专项资金1156万元,疫情发生以来累计快速下达防疫专项资金2595.69万元。

  (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保障法治建设经费。

  我局主要负责人冯永放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以及区委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相关实施意见和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本区财政领域法治建设的相关问题,带头积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努力营造尊重法律、崇尚法治、自觉守信、扶持诚信的氛围。

  我局贯彻落实党委政府法治建设决策部署,2021年为推动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提供资金支持,下达拨付相关支持资金121万元,主动配合完成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2022年安排政府法治建设相关预算约123万元。

  (四)落实学法用法制度,积极开展学法考试。

  我局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体和政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培养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至上理念,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实施;二是学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财政事务的水平;三是深入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坚持干什么学什么,有针对性地加强与财政执法、财政管理、财政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四是积极开展学法考试,我局全体干部职工24人90分以上,其中23人达到100分。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队伍专业化水平仍不高,力量配备不足。二是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加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活力需要再激发,队伍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三是财政监管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财政监管体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强化统筹、部署、推进全局法治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组织召开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统筹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统筹制定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谋划部署全局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三是督促全体领导班子成员依法行政,强化内部监督;四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五是部署和参加局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学习活动,学习宪法、民法典等重要法律,不断提升法治思维。

  四、法治政府建设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完善法治财政制度体系。

  通过规范和完善制度为推动和保障财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提供有力制度保障。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审核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六统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规;二是定期清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确保制度文件合法有效;三是落实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积极组织领导干部、财政工作人员系统深入学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完善学法用法能力体系。

  充分认识经济发展新常态给财政系统法治工作带来新课题也提出了新要求,积极引导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学习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财政监管和财政改革,加强对重大决策和重要经营活动的法律审核把关,切实发挥法治工作的监督保障作用。

  (三)进一步完善法治财政保障体系。

  将保障体系嵌入法治财政体系建设全过程,不断加强法治建设组织保障、队伍保障、经费保障,充分发挥局党组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法治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保障法治建设工作的合理经费需求,同时强化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认真研究并采纳法律顾问的合理意见建议,不断加强法治财政保障体系。



  阳江高新区财政局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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