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高新区规划建设和交通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0〕50号);
(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1〕17号);
(四)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五)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阳府办〔2021〕4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阳江高新区规划建设和交通局。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
(四)监督渠道: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局主动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8:30-12:00,14:30-17:30。电话:0662-3823626。通讯地址:阳江高新区管委会大院内,邮编:529533。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