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5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财监[2025]31号)工作要求,结合《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财政国资局2025年财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有关工作安排,我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抽取了3家单位开展2025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检查期间若发现下述单位有违反财经纪律相关线索,欢迎社会各界向我局举报反馈。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
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局、阳江滨海新区土地储备中心、阳江市高汇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二、检查范围
检查资料年限为2024年会计年度,必要时可追溯检查其他年度,并可对相关企业单位进行延伸检查。
三、检查时间
2025年10月中旬开始,具体进点检查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四、检查内容
依法对本行政区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司、企业及其他组织的会计信息质量开展检查。重点关注收入确认、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商誉、会计估计等方面;持续关注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坚决遏制利用估值、判断等方式滥用会计准则的违法,严厉打击虚构经济业务、虚增利润粉饰报表、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监督检查对象为国有企业的,要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移交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行政机关处理。
监督检查对象为土地储备机构的,要重点关注《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试行)》(财会〔2008〕 10 号)的执行情况。
五、公示期限和联系方式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7天;
电 话:0662-3822378;
电子邮箱:gxcz3823322@163.com。
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财政和国有资产管理局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