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区教育文体局报来《关于建议调整我区农村小学附设幼儿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函》(阳高教函〔2024〕142号)《关于建议调整我区平冈镇中心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函》(阳高教函〔2024〕143号)。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有关规定,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实行政府定价。参考阳江市金峰价格评估有限公司《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冈镇中心幼儿园保育教育成本监审报告》(金峰阳成字[2024]9号)和《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冈镇平东小学附设幼儿班保育教育成本监审报告》(金峰阳成字[2024]10号),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冈镇中心幼儿园2021-2023年平均保育教育成本为5814.08元/年/生(581.41元/月/生,一年按10个月收费计算),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冈镇平东小学附设幼儿班2021-2023年平均保育教育成本与2024年测算计划开支总保育教育成本为1721.97元/年/生(860.99元/期/生),经研究,拟将我区公办幼儿园及公办农村小学附设幼儿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调整如下:
一、镇级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由原来445元/月/生调整到580元/月/生;
二、农村小学附设幼儿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由原来600元/期/生调整到860元/期/生。
有关减免政策按规定执行,保教费收取执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收费政策。
现就调整阳江高新区公办幼儿园及公办农村小学附设幼儿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事宜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各单位、个人自挂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阳江高新区平冈镇西街路口经济发展局办公楼。(联系电话:3823133,邮编:529500)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我局邮箱:gxq3823606@163.com。
三、截止日期
本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于2024年11月4日截止。
阳江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