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阳江港11号和12号公用散杂货码头升级改造工程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促进社会稳定,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有关精神,现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行公告,向公众公开有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阳江港11号和12号公用散杂货码头升级改造工程
2、项目概要:本项目拟将#12号泊位由原5万吨级公用散杂货泊位升级为10万吨级公用散杂货泊位(#11号泊位维持原5万吨级公用散杂货泊位),主要建设内容分两期实施,先期实施内容主要包含港池疏浚和附属工程维护;后期实施内容主要包含12#泊位将原有2台25t/36m门机更换为2台40t/45m门机。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阳江市华纳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创业路35号
联系人:程生
电话:0662-3313283
邮箱:yjhnzx@163.com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识别项目自身存在的风险因素。
2、对项目建设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评估。
4、对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级,提出改进措施或项目实施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截止日期
1、主要事项:
(1)本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项目建设期间对公民或团体自身利益的影响;
(3)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安全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4)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5)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2、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如下方式向我局反映:
一、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阳江高新区平冈镇西街路口经济发展局办公楼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我局邮箱:gxq3823606@163.com。
3、截止日期
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于2023年5月11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