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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选阳江海陵湾新区 (阳江高新区)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运营单位的通知

来源: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陵湾分局 发布日期:2026-10-20 16:01 浏览量:- 【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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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阳江海陵湾新区(阳江高新区)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以下简称“运营中心”)现有运营单位运营时间已到期,为进一步推进阳江海陵湾新区(阳江高新区)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建设,提升区域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根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有关要求,经研究,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选阳江海陵湾新区(阳江高新区)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运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阳江海陵湾新区(阳江高新区)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运营项目。

  (二)运营地点:阳江海陵湾新区(阳江高新区)。

  (三)运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四)项目内容:委托一家机构承接运营中心运营工作,以知识产权转化运营为重点,协同推进重点产业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知识产权运营转化、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等重点任务,为创新主体、市场主体提供覆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服务全链条的“一站式”集成服务。

  (五)征选方式:公开征选。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等多渠道发布公开征选通知,向社会公开发布征选信息,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确定新的运营单位。

  二、运营中心主要职能

  运营中心应当立足自身功能定位,面向阳江海陵湾新区及全市各类主体创新发展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承担以下知识产权全链条职责:

  (一)促进产业知识产权协同发展。根据阳江海陵湾新区(阳江高新区)产业发展和竞争态势,结合产业创新合作共性需求,组织产业链上下游各类主体,推动构建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等协同创新机制,推动产业知识产权联合创造、协同运用、共同保护和集成管理。结合产业发展特点,探索构建市场化运行的重点领域专利池,提升产业知识产权竞争力和风险防控水平。

  (二)推进产学研深度合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信息链接和权益纽带作用,积极开展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组织引导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充分利用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系统,聚焦专利产业化,挖掘本领域高价值专利技术,深入开展校企合作、人才交流和资本对接。

  (三)高效开展专利技术转化对接。及时收集梳理海陵湾新区企业的专利技术需求以及高校院所的专利技术转化需求,组织开展专利技术筛选评价、供需对接、路演推介、交易撮合等活动,为供需双方提供转化对接、改进研发合作、投融资等具有产业特色的专业化服务。

  (四)开展产业知识产权专业服务。集聚整合产业链技术、数据、知识产权、信息、人才、资本等优质创新资源,开展专利信息分析、专利导航、分析评议、价值评估、专利与标准协同、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排查等专业化服务。探索专利开放许可等知识产权运用新模式,优化产业创新生态。

  (五)推进知识产权金融赋能。常态化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宣讲、企业培育、材料辅导、风险咨询服务,协助企业完成专利成果转化,拓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创新服务,缓解企业创新融资难题。

  (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依托运营中心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常态化开展产业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诉前化解、争议协调工作,构建多元协同保护格局,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纠纷法律咨询、授权确权维权程序、法律状态查询、纠纷解决方案等服务。

  (七)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结合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组织知识产权主题宣传活动,开展知识产权进园区、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围绕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专利转化运用等重点工作,提炼运营中心建设亮点和成效,开展专题宣传报道。

  三、申报单位条件

  (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资金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独立运营和自负盈亏能力,具有实施申报项目所必需的实施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遵循专项资金和知识产权项目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知识产权管理、技术转移或成果转化等相关业务经验,具备较强的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必须组建3人以上常驻专业运营团队,具备知识产权运营工作能力。

  (三)申报单位应具有知识产权运营、交易等方面实践经验,包括专利交易转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布局等方面。

  (四)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健全的管理制度,无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经营异常名录或近三年承担我市知识产权项目有不良记录等情形,并在申报材料中提交申报单位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信用报告由“信用中国”网站提供,下载链接: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阳江海陵湾新区(阳江高新区)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运营项目申报书》。

  (二)运营中心建设运营方案。方案应结合前期基础、工作优势、工作特色编制,工作任务清晰、指标明确。

  (三)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单位所获荣誉证明、人员资格证明、相关项目经验证明。

  (五)单位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六)申请人类型为企业时应当进入人民法院公告网,公告类型选择破产文书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为“没有找到符合条件的相关内容”进行全屏截图证明并加盖清晰公章。

  (七)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应当确保页面文字、公章、签名等实质内容清晰可辨,各页面主要内容均为正向,不可横置或倒置。

  纸质件一式五份(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章),电子版一并报送至我局邮箱。

  五、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申报材料须在截止日期前报送至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陵湾分局,逾期不予受理。

  (二)邮寄地址: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陵湾分局。(阳江高新区平冈镇东街1号)

  邮箱地址:gxscjg3832822@163.com

  (三)联系人及电话:谭奇余0662-3821928。

  六、评审程序

  (一)公告发布。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等多渠道发布《关于公开征选阳江海陵湾新区(阳江高新区)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运营单位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发布征选信息。在公告明确的申报时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受理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

  (二)形式审查。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认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反馈审查结果。

  (三)专家评审。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四)结果公示。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对拟入选运营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异议的,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并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报分局局长办公会议及市局党组会议研究审议,确认最终入选运营单位,印发通知并向省局备案。

  七、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高效公开征选各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征选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格规范程序。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程序和时限要求推进各项工作,做到环节不缺失、程序不走样、标准不降低。

  (三)强化纪律监督。公开征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确保征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严禁工作人员在征选过程中徇私舞弊、泄露评审信息。

  (四)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等多渠道,广泛宣传公开征选工作,扩大知晓面和参与度,吸引更多符合条件的优秀机构参与申报。

  八、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诚信申报。凡虚报,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情形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运营单位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发现违法违规,取消运营中心运营资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本方案由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陵湾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阳江海陵湾新区(阳江高新区)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运营项目申报书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陵湾分局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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