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高新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重新公布阳江高新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阳江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 发布日期:2023-12-19 12:04 浏览量:- 【字体:
转载分享: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53号)、《广东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方案》(粤自然资函〔2020〕51号)等文件精神,保障和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和持续生计,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第十四条和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举行重新公布高新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听证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4年1月19日下午3:00

  二、听证会地点:阳江市自然资源高新分局二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听取听证会议代表对重新公布阳江高新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意见、建议,并接受质询。

  四、听证会须知:

  1.辖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登记在本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等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2.听证会代表应熟悉本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基本情况和大致了解;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有书面发言材料的会后交工作人员。

  3.听证会代表经指定后,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4.听证会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的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5、参加听证会的代表有权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五、听证会应注意事项:

  1.遵守会场纪律,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

  2.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中途插话;

  3.参加听证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以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身份参加听证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4.听证的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的时间、地点为准。

  六、听证会代表:将邀请或依申请选定经发、农业、林业、土地储备中心、镇政府等有关部门、农民群众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参加。

  七、申请方式:凡符合上述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会,请在申请截止日期(2023年12月27日17:00)前携带身份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向我局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见附表),符合参会条件的人员持有效身份证提前入场。

  特此公告。

  附: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doc



  阳江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

  2023年12月18日       

  


  (联系人:梁晓平;联系电话:383338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