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高新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个人缴费的通知

来源:阳江高新区广播电视中心 发布日期:2017-08-16 11:36 浏览量:- 【字体:
转载分享:

各参保人:

根据《关于调整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阳人社发〔2017〕179号),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为每人180元。为确保参保人正常享受医保报销待遇,请各参保人于2017年11月30日前到各村(居)委会参保缴费;由银行代扣参保费用的参保人,请在原扣款账户存足款项,以便及时扣款。逾期不参保缴费的人员将不能享受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待遇,请知悉。

咨询电话:3822277

 


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高新分局

                          2017年8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