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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阳江高新区加强土地执法监管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阳江高新区广播电视中心 发布日期:2014-12-04 10:33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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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冈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阳江高新区加强土地执法监管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阳江高新区管委会

                          2014年11月18

阳江高新区加强土地执法监管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执法监管工作,狠刹违法违规用地歪风,规范全区用地管理秩序,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执法监管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4〕100号)文件精神,结合目前我区土地执法监管实际情况,区管委会决定用两个月时间,在全区集中开展加强土地执法监管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严格土地管理,规范用地管理秩序的一系列重要部署,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对我区2013年以来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在全面摸清违法违规用地情况基础上,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规范土地管理利用秩序,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二、主要内容和目标任务

从今年7月12日至9月12日,用两个月时间,对我区2013年以来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内容主要涉及国家和省重点项目以及交通运输、工业园区、农村住宅建设、农业设施及临时用地等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整治。结合土地变更调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和日常动态巡查及群众举报等线索,全面摸清违法违规用地情况,严格按照“依法报批一批、组织拆除一批、复耕复绿一批、立案查处一批、自行纠正一批”的总要求,分门别类做好查处整改工作,确保实现三个目标:一是确保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立案率、查处率均达100%,结案率达90%以上;二是确保2014年本区域违法违规用地比2013年大幅下降,其中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不得超过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15%;三是确保我区不出现违法违规用地导致社会不稳定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事件。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清理阶段(时间:7月12日-8月10日)

平冈镇要组织开展本镇内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工作。对2013年及2014年核查出来的违法违规用地,要全面清查,登记造册,整治工作要运用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等图件,结合实地勘查进行。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在2014年8月10日前,将2013年以来违法违规用地清查情况汇总表和阶段性工作情况汇报区工作领导小组。

(二)查处整治阶段(时间:8月11日—8月31日)

对清理出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情况,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开展查处。该立案的坚决立案,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没收的坚决没收,该复耕复绿的坚决复耕复绿,该移送的坚决移送,做到处理事和处理人都要到位。对符合问责条件的,由自然资源部门核实后,及时向监察机关提出问责建议。镇及相关部门要在2014年8月底前完成违法违规用地的整改查处工作,做到立案率100%,查处率100%,整改率100%和结案率90%以上。

(三)整改验收阶段(时间:9月1日—9月12日)

区管委会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镇及相关部门的清查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宗地档案、审查表格填报、现场检查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镇及相关部门自查工作落实情况,并督促做好自查整治工作。对自查整治工作不力、没有按时完成集中整治目标的镇及相关部门,将在全区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实施约谈和责令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上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凡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一经发现并查实,严格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落实问责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和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责任。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镇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认真组织实施。要把整治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强化督导检查,扎扎实实开展好此次整治行动。为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阳江高新区关于加强土地执法监管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关雄兵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叶剑鸿同志和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局长罗旺同志担任,成员由区审计局、区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区经济发展局、区规划建设和交通局、区农村事务局、区社会管理和综合治理局、区行政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平冈镇人民政府及平冈供电所等有关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具体工作。罗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苏明波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平冈镇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镇内的相关工作。

(二)掌握方法,严格依法整治。

土地查处整治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一定要防范造假,确保各种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基层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掌握正确工作方法。各责任部门要认真落实要求,积极协助,紧密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搞非农建设的,一律依法拆除,务必确保全区查处整治到位。

(三)加强巡查,提高执法水平。

国土部门要加强土地执法日常巡查,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片包干”责任制度,全面推进“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或通过日常巡查,以便群众举报,保证举报违法违规用地渠道畅通。同时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土地执法机构,优化执法技术装备,提高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

(四)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中央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坚决打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定决心,要对违法违规用地影响恶劣的案件进行曝光。通过各种宣传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增强依法用地意识,营造全社会支持依法管地用地的良好氛围。

(五)总结经验,形成长效机制。

平冈镇及区直有关单位要针对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立足于从管理上查找原因,认真总结土地管理经验,尚未建立管理制度的,要马上建立制度;有制度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要建立完善切实可行的土地管理工作机制,维护好土地管理秩序,形成土地执法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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